對於中國人來說,所有的麵包都可以簡單地分為兩種:這個麵包和那個麵包。但一些比較常見的麵包如果能混個臉兒熟,萬一有朝一日又能出國旅遊了,對我們看懂西餐廳的菜單會很有幫助。再知道點兒野史趣事,萬一想跟歪果仁聊個十塊錢的,你就可以毫無破腚綻地扮演一個見識廣闊的人類。作為一個不負責任的指南,今天我們就先從麵包界的一百單八將里挑出十一羅漢來(讀者:……什麼玩意兒?)。
01
吐司:乾杯吧朋友
牛奶煉乳吐司 by OUR Bakery
信不信由你,吐司(toast)最初是作為飲酒時的一種輔助用品存在的。中世紀時期(是的,吐司的歷史就有這麼老,甚至比這個還老)因為釀酒技術比較湊合,酒里的雜質比較多,人們會在喝酒前扔一塊吐司進去COS活性炭,用過的吐司可能會被吃掉,也有時候就直接扔了(吐司:好慘一麵包)。這也就是為什麼英語裡「乾杯」和吐司是同一個詞的緣故,因為你一說來個吐司吧,大家就都懂了。
基本上吐司就是吃之前要切片、復烤的長條方面包(也有立方體的,主要是模具形狀不同,這個不重要),一定要切片吃(這個很重要),不能切塊兒,也不能拿手揪片兒。切片對於吐司有多麼重要呢?最初人們只能買整塊兒的長方條麵包回家自己切。1928年,吐司切片機第一次投入商用、烘焙公司終於可以販售切好的吐司的時候,美國人著實喜大普奔了一場。英語裡由此多了一個諺語,叫the best thing since sliced bread(譯:繼切片麵包誕生之後就數這事兒最棒了),你品,你仔細品。
02
多納圈:想不想知道我為什麼有個洞
巧克力多納圈 by 凱賓美食廊
首先,誰說多納圈(甜甜圈)一定要有一個洞?最初的多納圈本沒有洞。它的前身是由荷蘭殖民者傳播到北美大陸的一種油炸圓麵包。因為麵包的中間很厚,油炸不透,不如邊上的部分好吃,所以人們便把中間挖空,做成一個環形,方便炸的時候吸油和受熱均勻。
果醬多納圈 by 凱賓美食廊
關於多納圈的名字來歷並沒有定論,有一種說法是最初人們會在多納圈中間放一些核桃、榛子之類的堅果,所以這種小吃就被稱為dough-nut(dough,麵糰;nut,堅果),但多納圈不是必須有nut的,其實有餡兒的多納圈可以加乾鮮水果、奶油、卡士達醬……加什麼都行,什麼都不加也行。
要把多納圈摳一個洞出來,有一種快捷的方法是使用同心圓形的切割模具,壓出來就是一個環。那中間摳出來的實心小麵糰怎麼辦呢?有些店會把它揉進大麵糰里繼續加工,有些店會直接把小麵糰湊一鍋一起炸了,然後像多納圈一樣撒上糖霜或者澆上巧克力淋面拿出去賣,這也是一種吃食,名字就叫donut hole。(多納圈:兒砸,上陣父子兵啊~)
03
貝果:重說三,我不是多納圈!
原味貝果 by 麵包會有的
貝果(bagel)的形狀乍看跟環形的多納圈差不多,但它的有記載歷史比多納圈要長得多(目前普遍認為貝果起源自波蘭的猶太社群),而且它一直是環形的——因為最初人們會用繩子把貝果串成一串,方便運輸或者陳列販賣。
芝麻貝果 by 德南麵包房
貝果和多納圈的區別,除了不用油炸之外,還在於它獨特的製作方法和口感。通常貝果要使用高筋粉製作,整形後要經歷至少12小時的低溫發酵,然後短暫地用水煮一下再烤。經過這樣的加工,貝果的質地就比一般的麵包更加緊實而且有嚼勁。
圖片鳴謝:Mac Ma
表面不加堅果的貝果看起來很有光澤,吃的時候橫切成上下兩片,烤一下或者不烤也行,在中間抹醬、加餡料做成三明治,加一杯飲料就是一頓簡餐。貝果因為熱量低、口感好、吃法簡單又多樣,現在在社交媒體上曝光率非常高,是如假包換的網紅簡餐。(貝果: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04
可頌:大麵包能屈能伸
牛魔王 by 牛角村
可頌(牛角包、羊角包)的法文名字croissant,是來自crescent(新月)這個詞。它可以考證的前身,是奧地利的kipferl,一種形狀與可頌十分相近、只是不需要詳細分層的傳統麵包卷。相傳由於路易十六的王后瑪麗·安托瓦奈特思念故鄉,可頌才從奧地利傳到了法國。王宮裡流行的東西,貴族乃至平民百姓也就上行下效。到了19世紀中葉,可頌已經成為法國人的早餐日常。
可頌的做法說繁瑣十分繁瑣,說簡單也簡單,就是把麵皮疊過來、疊過去,再疊過來、疊過去……由於手工製作非常耗時且考究經驗,現在很多店售的可頌是工廠使用機器製作了冷凍麵包胚,再拿到店裡進行烘焙的。
爆漿牛角 by 牛角村
可頌的形狀素來有直彎之爭。考慮到它的名字來自「新月」,可以合理地猜測最初的可頌就是彎彎的,後來才被人「掰直」。很多人覺得彎彎的可頌不方便切開塗抹黃油或者做成三明治,但對於巴黎人來說,可頌加一杯咖啡就是早餐,做三明治、抹黃油什麼的吃法都不存在,而且據說巴黎的麵包房有個「潛規則」:直的可頌意味著它使用的是乳脂黃油,彎的則是使用植物黃油。但這個不一定普遍適用,出了巴黎就更沒譜——好奇用的什麼黃油的話,還是張口問一問吧。
巧克力牛角包 by 德南麵包房
嚴格來講可頌就是角形(不論是直還是彎),其他形狀的就不能叫做可頌,只能說是可頌的兄弟姐妹——維也納甜麵包(viennoiserie),或者還有一個更常見的名字叫丹麥酥(Danish),因為它們最早是被丹麥殖民者帶到美洲大陸的。在丹麥本國,這類麵包依然被稱為「維也納麵包」。(可頌:呼籲直彎平權!)
05
法棍:樓上的讓一讓,我才是法蘭西之魂
法棍 by 麵包會有的
法棍(baguette)可能是如今辨識度最高、最具代表性的法國國民麵包,雖然它的本名並不像中文名字這樣直白地標明了「法國所有」(事實上,它的本名意思就是「棍子」),但跟牛角包這種人盡皆知的「外來戶」不同,大家都覺得法棍就是法國的。
關於法棍產生的年代並沒有定論,但baguette這個名字被用來指代長條麵包的記載始於1920年。一種比較普遍的猜測是法棍的出現跟當年法國生效的一條法律有關,該法律規定不允許麵包店員工在晚上十點到凌晨四點之間工作,而當時很多人早上五、六點便要買麵包當早餐,於是這種配料(只有麵粉、水、酵母和鹽)和做法都更加簡單的長棍麵包就此大行其道。
很多人抱怨法棍放一放就真的硬得像根棍子,簡直可以拿來打人,但這也不能怪法棍,因為它本來就不是為了存放設計的。早上買了新出爐的法棍,到了晚上怎麼都該吃完了,根本留不過夜。標準的法棍吃法也不用刀,就直接用手擰,所以法棍的粗細總是很方便用手擰斷的尺寸。然而後來世界人民把法棍的吃法發揚光大了,切段兒對剖做成三明治,或者切片再加料做成小吃,那就不得不動刀了,不過管它呢,吃得開心就好。(法棍:我的優點是……不可描述的……)
06
布里歐修:麵包有料不在皮上
布里歐修 by The Bake Shop
布里歐修(brioche)其貌不揚,經常被當作一個普通麵包,但在分類里它也屬於曾經為王公貴胄所鍾愛的維也納系甜麵包(雖然它跟丹麥酥那一掛的兄弟姐妹們看起來沒啥關係)。
相傳布里歐修起源於古羅馬,是一種節慶食品。但把它推上單品歷史巔峰的,應該是盧梭的《懺悔錄》里那句後來變得很著名的「S』ils n』ont plus de pain, qu』ils mangent de la brioche!」吃不起麵包,就吃布里歐修唄!這句話歷來被視為法國版的「何不食肉糜」。盧梭本來沒點名,只說這是一位公主說的,但後來不知怎麼就被斷頭王后瑪麗·安托瓦奈特背了鍋。
之所以一個外觀平平無奇的傢伙能登上這樣的高度,是因為它不顯山不露水,低調奢華有內涵。在製作過程中,要加大量的黃油和雞蛋,有些食譜甚至完全不加水,可以想見在艱難時代,普通百姓是無福消受的。因為材料捨得下本,口感又綿密,介於麵包和蛋糕之間,所以那句名言進了英語就變成了「let them eat cake」,這裡蛋糕又替布里歐修背了鍋。
布里歐修的形狀沒有一定之規,有圓有方,有大有小,配方也很多樣,豪華版的麵粉和黃油比例甚至達到了3:2,低配版就只有4:1。(布里歐修:招誰惹誰了我??)
07
德式鹼水包:say a little prayer
德式咸麵包, 德式麵包棍, 蘇達小麵包
by 凱賓美食廊
上回書說到德式鹼水包(lye roll)是德國人的鄉愁,因為鹼水包——尤其是圓形的普雷結(pretzel,德語是brezel),地位之高是無可取代的,在德國很多地區,麵包店會掛一個普雷結的標誌,代表這是一家麵包店,就像酒莊會掛葡萄藤蔓標誌一樣。
鹼水包 by 德南麵包房
普雷結的歷史非常古老,至少能夠追溯到中世紀。越古老的東西傳說越多,關於它的形狀來源也說法不一,但普遍認為它的誕生跟當時的修道士有關,而且這個形狀具有宗教意義。比較流行的說法是麵包條那兩道較細並且交疊的末端,象徵著祈禱時交叉在胸前的雙臂。所以一直以來普雷結都被視為一個比較吉祥喜慶的存在,至今在某些地區它仍然會被作為新年互贈祝福的小禮物。
鹼鹽棍 by 德南麵包房
總的來說,只要是在加工過程中泡過鹼水的麵包都可以納入鹼水包(lye roll)的範疇,但對於德國人來說,只有普雷結才叫brezel。不過鹼水包傳到美國之後,這種情況就發生了改變。美國人不但做出了硬的鹼水包,還做了小麵包棍、小字母餅、普雷結樣子的小餅乾,並且大手一揮,全都叫pretzel。(鹼水包:美國人我們管不了。)
08
烤恩雜糧麵包:紅有紅的煩惱
穀物麵包 by 凱賓美食廊
烤恩雜糧麵包(Kornspitz)長了一張大眾臉,像這樣的雜糧歐包似乎每個麵包房都有差不多的東西——這也正是奧地利的著名烘焙原料製造商焙考林(Backaldrin)的煩惱。
焙考林原本是由一個奧地利家庭創建的小公司。1984年,焙考林推出了一款取名為烤恩雜糧麵包Kornspitz 的產品,這種使用了多種穀物、富含纖維素的麵包獲得了巨大成功,後來成為了一款經典歐包,行銷全世界70多個國家。
焙考林的烤恩雜糧麵包配方成分很複雜,小小一個麵包裡面使用了小麥碎、黑麥碎、麩皮、大豆碎、麥芽碎、小麥粉、黑麥粉、大豆粉、谷朊粉等多種原料,高纖維、低升糖指數(焙考林官網公布的升糖指數只有43,這在碳水類里是一個很神奇的數字)、大小又很適合做成三明治,可以理解它為什麼會這樣受歡迎。
然而因為烤恩麵包流傳太廣,幾乎所有烘焙坊都在做相似的麵包(當然了,配方是大家各做各的),都在使用這個名字,人們漸漸忘記了它曾是焙考林的一個註冊商標,而把它當成了通用名稱,焙考林也因此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訴訟和申訴。這是一個長而且悲傷的故事,不細說了。(烤恩雜糧麵包:啊~~我終於失去了你……)
09
夏巴塔:一個名叫「拖鞋」的麵包
夏巴塔 by OPERA BOMBANA
夏巴塔(恰巴塔、ciabatta)的名字直譯過來是「拖鞋」,但它方頭方腦又胖乎乎的,其實不太像拖鞋,只能說——可能當初發明者希望顧客一買就是倆(開個玩笑)?夏巴塔一般是長方形,有時候還有點不太規整(麵糰特別特別軟,不容易做得方正),形狀沒什麼花樣,也不做裝飾,樸拙得很可愛。
夏巴塔是一種從內到外都很「單純」的麵包,用料簡單得堪比法棍,麵粉、酵母、水、鹽、橄欖油就已足夠(也有人喜歡在裡面加一點堅果或香料),可是漫長的發酵時間和橄欖油的加持給了它迷人的香氣,幾乎沒有碳水愛好者能夠拒絕。
切開的夏巴塔會露出鬆軟的大氣泡,因為味道純凈又討喜,常常被西餐廳用作餐前麵包。而更常見的吃法,則是橫剖後做成三明治,也就是帕尼尼。本來帕尼尼的歷史比夏巴塔要長得多,但是因為人們太喜歡夏巴塔,現在考量帕尼尼做得講究不講究,就多了一個標準:用的是不是夏巴塔麵包。(夏巴塔:我本來就很可口~)
10
佛卡夏:重說三,我不是披薩!
圖片鳴謝:飛鳥與鳴蟲農場
佛卡夏(佛卡恰,focaccia)的麵糰做法很像披薩,但它不會像披薩那樣為了餡料殫精竭慮,而是把重點放在了麵包本身。一種猜測是它本來就是平民百姓的食物,古時候老百姓也沒錢吃貴的,所以只能烤個沒餡兒或者只放一點蔬菜的麵包。
佛卡夏(切塊) by OPERA BOMBANA
佛卡夏的歷史非常悠久,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代,傳播又廣泛,所以支系龐雜,有咸有甜,有硬有軟,形狀也沒有一定之規,最常見的是表面戳了很多孔的大方塊扁麵包。有些麵包師喜歡在孔里塞上迷迭香之類的香草、橄欖或者其他蔬菜(密恐患者覺得不塞就挺好……),也有些會在它的表面鋪上奶酪、蔬菜和肉再一起烤——這樣就真的很像披薩了。
schiacciata (新品,佛卡夏的「近親」)
by The Bake Shop
以前每次分吃披薩的時候,都有人不吃餅邊,也有人只喜歡吃餅邊。只喜歡吃餅邊的這位,也許應該點一個佛卡夏。(佛卡夏:你不喜歡我均勻的麵包孔嗎?)
11
口袋麵包:大肚能容
口袋麵包(阿拉伯大餅、pita bread、pitta bread、khubz)在中國人看來可能算不得真正的麵包——明明是大餅,但對於西方人來說眾「包」平等,全是bread。
口袋麵包的歷史我們不追溯,因為實在太長了,跟兩河流域沒法兒聊歷史。但是口袋麵包在中東國家、地中海國家以及很多其他國家都是非常重要的食物。在埃及它還有一個名字叫aish,而aish的意思是「生命」,是不是有點民以「餅」為天的意思了?
口袋麵包的吃法很簡單——怎麼吃都可以。撕成小片蘸醬吃,或者撕成大塊然後在裡面填上任意喜歡的菜,還有人喜歡把它切成小塊兒、炸到脆脆的然後拌在沙拉里。
也有些品種的pita沒有口袋(中間不分層),不能填東西進去,只能卷著吃——雖然也沒有什麼質的差別,但總感覺這樣就失去了它的靈魂,不提也罷。(口袋麵包:我的願望是世界和平……)
文、版丨人書
圖片鳴謝(按字母順序排列)
The Bake Shop
小程序
公眾號
德南麵包房
公眾號
飛鳥與鳴蟲農場
公眾號
有贊商城
凱賓美食廊
餓了麼
麵包會有的
微店
支付寶小程序
牛角村
公眾號 | 零售商城
OUR Bakery
公眾號
OPERA BOMBANA
朝陽區東大橋路9號僑福芳草地地下二層21號單元
(010)5690 7177
12:00-14:30 | 18:00-22:30
公開表態!這才是夏天的正確打開方式(內含福利)丨尋味
烤鴨半價,和牛五折,高顏值主廚和新開設計餐廳,本周願望清單有點長 | 一周好吃
向來很低調,但別錯過這麼有性價比的久別重逢 | TO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