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能買公寓,這已經算是一條基礎知識了。
原因有很多,但歸根結底還是因為,
它太貴了,價格偏離了原有的價值。
1.
我們先把公寓的缺點列出來:
不能落戶、沒有學位、水電費貴、一梯N戶,而且沒有採光權,說擋你就擋你。
總之,居住體驗不會太好。
而且貸款額度低,交易稅高、流通性差,不利於將來賣出。
具體分析可以看這篇文章:我為什麼不買商住公寓
除了這些明面上的缺點,公寓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它是在「商服用地」或「工業用地」上面,建設了「住宅產品」,並美其名曰「商住兩用」。
其實就是開發商為了方便銷售而打的政策擦邊球…
2.
這裡解釋一下大背景。
我們國家的建設用地中涉及到商品房的,一般只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業用地三類。
按照相關規定,房屋使用權性質和土地使用權需要保持一致,
也就是說,
住宅用地只能用作居住,不可以辦公、經營;
同樣的,
商服用地只能用於商業、金融業、餐飲業等經營性用途;工業用地只能供於工業生產及其相應附屬設施使用。
因此,商服用地上建起的「類住宅」的公寓,是帶了一些隱患的。
一旦追究起來,很容易成為被調控的對象,分分鐘讓你拆掉衛生間...
比如今年8 月14日,廈門就出台了最嚴禁公寓令,嚴禁商辦項目改造為公寓等「類住宅」。
另外,商業地產政策上要徵收房產稅(房價的0.84%或租金的12%),雖然現在大部分都免徵,但將來一旦徵收,商業類地產受到的衝擊一定比住宅大得多,
—— 相比住宅牽涉到民生,商業類地產徵稅的顧慮就小多了...
3.
以上,都是不看好公寓這種產品的原因。
但話又說回來,沒有不能買的房子,只有不能買的價格。
只要公寓價格足夠便宜,上面這些缺點都可以忽略,
—— 不好賣大不了不賣唄,住起來不舒服大不了租便宜點唄,哪天不允許居住了就租給公司辦公唄。
那麼問題來了:
公寓到底賣什麼價才算「足夠便宜」?
我們不妨參照同地段的住宅(100分),對公寓的價值進行一個評估打分。
不能落戶: - 10分;沒有學位:- 20分;居住體驗差(沒有小區環境、梯戶比低、採光不足、水電費貴等): - 10分;稅費高,流動性差,金融屬性弱: - 10分;商改住政策風險: - 10分;
如此算下來,如果公寓在價格上等同或低於是同等地段住宅的40%,就可以入手。
當然,不同城市對待公寓的政策不同,相應的評估也會跟著調節。
比如,長沙公寓可以落戶,那麼,在住宅單價10000的地段,公寓單價低於5000,就可以買;
比如深圳有一部分公寓,房屋用途明確寫著「商務公寓」,可以落戶居住,也可以申請學位,
那麼,在住宅單價10萬的地段,這種公寓單價低於8萬,也可以買。
可惜的是,目前市面上的公寓,價格並沒有到可以入手的地步,
所以,簡單粗暴的結論就是:不買。
據說長沙有些公寓炒的比住宅還高,這個熱鬧就別去湊了吧...
4.
要辨別一個項目是住宅還是商住公寓很簡單,看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即可,
只有在「用途」這一欄里標明「住宅」或「居住」字樣,才是住宅。
其他的,如果價格沒有便宜到位,一律不建議買。
比如下面這個項目,就屬於商務金融用地,不管上面的建築物再像住宅,本質上都是商業類地產;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樣本)
而有的建築物,雖然有著公寓的形態,如戶型小、梯戶比低等,
但土地用途是住宅,那它的本質就是住宅,
同樣擁有諸如落戶、學位、民用水電等所有住宅的福利,
只不過居住體驗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