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在袁州區宜慈公路天嶼花城紅路燈路段,宜春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機動分隊交警查獲了一名男子二次酒駕,他去年已因酒駕被罰,卻沒有吸取之前的教訓,開著同一輛車在同一地點又被同一中隊交警查獲,如此巧合的事情也是令交警哭笑不得。
當天15時30分許,直屬二大隊機動分隊交警在天嶼花城紅路燈路段對來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銀灰色小型轎車緩緩向交警駛來,當司機搖下車窗時,一股酒味撲面而來,執勤交警立即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34mg/100ml,屬於涉嫌酒後駕駛。隨後,交警查詢發現該男子是一名「熟人」,他曾在2018年1月12日就在此處同樣因為酒駕被機動分隊交警查獲。
經查,司機任某,57歲,他兩次酒駕都是因為中午跟朋友小聚喝酒後,途徑天嶼花城路段回家時被交警逮住的。當天,任某本以為交警只會在晚上查酒駕,便抱著僥倖心理酒駕上路,沒想到這次自己竟然開著同一輛車如此巧合的在同一個地點被同一個中隊交警所查獲。
交警對任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處罰。
來源:宜春交警直屬二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