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威脅賣淫跳樓,涉案人1個16歲1個15歲,孩子壞起來難想像

2020-03-30     都市民生匯

近日,雲南昭通發生一起15歲少女被威脅賣淫的惡性案件,據昭通警方通報,在昭通一商務公寓中,犯罪嫌疑人施某秀與洪某連邀約被害人耿某去公寓,在耿某到達公寓後發現,對方強制要求她賣淫服務客人。

遭到耿某拒絕後,施某秀指使2名男性同夥陳某、王某繞持刀進行威脅,耿某為了自救,趁他們不備從公寓5樓房間窗口跳下,受傷嚴重,附近群眾看到後立馬報警。

案件發生當晚,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和洪某連被警方抓獲,隔天上午十時2名男性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過警方審理,4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受害者耿某因高處跳樓,生命垂危,目前仍在醫院救治。

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施某秀、陳某的年紀都很小,他們1個16歲、1個15歲,因為15歲的陳某,未到達刑事責任年齡,將另做處罰,其他3人均依法進行刑事拘留,案件後續進展以警方通報為準。

在這個事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涉事男女幾乎均為十幾歲的年輕人,他們利用威脅、毆打等手段強迫未成年人賣淫,從而導致年僅15歲的耿某,以跳樓如此慘烈的方式自救。

該案涉及到一個嚴肅問題,那就是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行為該如何處置?國家的法律是堅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是,當未成年人用這個"盾牌"來實施犯罪行為時,我們又該以何種形式對其進行處罰,同時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以及身心健康?

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在少數,他們的犯罪行為和手法,殘忍到我們無法將"孩子"一詞聯繫在他們身上。

前幾年,湖南省邵東縣某村發生一起教師被殺案件。經過警方調查,殺害該老師的竟是該校三名學生,犯案時均未滿14周歲。據了解,三名學生在周末跑到校內溜達,將小賣部的門撬開後偷盜零食,隨後發現一名50多歲的值班女教師,於是心生惡念,3人商議著搶走老師的錢後立即離開。

其中一名男生將老師引出房間,另外兩名手拿木棒襲擊該女老師,老師呼救未果躲到衛生間中,三人繼續對其進行毆打並捂住口鼻,直至死亡,隨後把屍體藏到臥室中,清理好血跡並拿走錢財逃離現場。警方接到報警後,立馬展開調查,在縣上某個網吧發現3人後抓獲,因3人均為不滿14歲的留守兒童,而不追究刑事責任,被警方移送到少管所進行教育。

我們難以想像,年僅十幾歲的孩子,會因為沒錢花而將一個成年人毆打致死,案發後還能淡定地去網吧玩遊戲,絲毫不把一條人命當一回事兒,這到底是家庭教育的缺失,還是人性本惡?雖然沒能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在少管所里一定會受到教育和懲罰的。

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大部分是隱藏在國家法律的漏洞中,我們也往往不會把如此殘忍的行為,聯繫在十幾歲的孩子身上,正是因為這樣,才會有惡性案件的發生,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反省的。

回到本案件中,針對未成年犯罪者威脅未成年少女賣淫來說,其性質和犯罪行為十分惡劣,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大,案件中3人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他們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制裁,相信警方一定會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同時,筆者希望,家庭和學校能在孩子的法治教育上狠下功夫,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我國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規要逐漸完善,讓我們的花朵能在陽光下快樂的成長,不再遭受任何侵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vvsHLHEBfwtFQPkddkL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