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去小賣部搶煙,被追後遭遇車禍一死一傷,追趕店主反被批捕

2020-04-27     都市民生匯

近日,河北張家口發生的一起死亡案件,引發廣泛爭議。被抓的是當地一小賣鋪的店主唐某某。

事發當日,兩名"鬼火少年"楊某某和王某某到唐某某店裡假意買東西,卻在搶奪香煙後駕駛摩托車逃離,唐某某見狀緊追其後。途中,兩少年為避免被店主的追上加速逃跑,卻不料遭遇交通事故,造成1死1傷的悲劇。事後店主唐某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對此,不少民眾表示不解,明明是被搶奪者,在利益受損的時候實施自衛行為,為什麼最後卻成為了施害者,紛紛認為唐某某不應當被逮捕。

誠然,法律賦予公民以在權利受損時正當防衛的權利。但這不意味著,所有的防衛行為都屬正當的,而正當與否的判定,對此案的定性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法律的尺度,也不是用簡單的道德和是非對錯的判斷,就可以進行衡量的。

在法律面前,無論是實施搶奪行為的少年楊某某和王某某,還是被搶奪的店主唐某某,其地位都一樣,權利都相同,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很多人無法理解的根源就在這裡,他們總會戴上道德的有色眼鏡,先入為主的覺得:唐某某的權利更值得保護。

檢方在最近一份聲明中表示,若有辦錯案的情況,將會給予及時糾正,此案情況複雜,不像表面那麼簡單,部分證據不宜公開披露,目前案子還在審查中,過後必然給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

而針對該案,律師也做出專業的解讀,表示店主唐某某所實施的追趕行為屬正當防衛,這一說法符合大多數人的心理期待,但律師還表示,有時防衛行為不當,也會構成犯罪。

這個"不當"如何界定,還需要看店主追趕時,車速和距離是否與兩少年的死有直接因果關係。而且,此案中被搶財物價值大小,也會影響正當防衛是否適度的評判尺度。所以,是否取消逮捕,還需要案件審查後,根據詳細案情進行專業的判定,不是公眾一時的義憤填膺就可以決定的。

很多時候,公眾的認知與司法判斷存在不一致性。在公眾眼裡,做壞事受懲罰,天經地義,更多地停留於最直觀的判斷,被人情、道德、常理等各方因素所限制,無法做到公平公正。而法律則不能單憑表面的非黑即白就加以判定,需要足夠的證據來衡量,既要保護好人的權利不受侵犯,也要保證壞人受到該有懲罰。

如今,公眾能夠就案件的判決提出疑問和發表意見,這是時代的進步,表明司法程序中的信息更加透明公開,有利於公民行使監督權,使案件審判更加公正。但是,也存在一些民眾個人情緒過於激烈的情況,希望這部分民眾能夠保持理智,加強個人法律修養,當司法機關的決斷與自己的判斷不符時,有質疑的權利,但不要試圖通過輿論抗議,來左右權威且專業的司法認定,挑戰法律權威。

在此案中,若店主唐某某被搶奪的物品價值低廉,且追趕動作太猛,與兩少年的死有直接因果關係,那麼,足以認定他確實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檢察院對他的判定批捕並無不當。至於這些要素是否齊備,目前需要進一步的調查與取證,究竟孰是孰非,還需等待司法機關的最終結果。

此外,該案也警示眾人,正當防衛是有度的,當面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合法保護自己是應該的,但是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儘量不要威脅到他人的性命,否則可能就會造成防衛過當的結果,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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