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故鄉與城市

2019-11-02     我的名字叫丑石

我有兩個家:故鄉與城市。

故鄉是出生與長大的地方,它是我永遠的根;城市是成家與現居住的地方,它為我遮風擋雨。

一、想起故鄉:人生最開始的地方,它永遠深藏著你最初的快樂與悲傷,讓你念念不忘,讓你魂牽夢繞,仿佛你從來沒有遠離過它。

我的故鄉是河北一個平原,沒有高大威猛的山,沒有氣勢磅礴的河,只有一片一片的土地上面種著莊稼,還有隔幾里地出現的村落。

當然還有四橫八縱的公路,路兩旁樹木不像城市一樣一排排特別整齊,它們長出大自然的風景:有的粗壯一個人抱都抱不過來,有的還特別小,也許不知是誰插在路邊,自己卻依仗大自然的雨露頑強生長。

每次回老家,我都貪戀看著窗外的風景。呀,地里莊稼這麼高了,那邊蘋果園子結著果,電線桿子落著幾隻小鳥,高大的樹杈上棲息著鳥窩。

回到村子裡更是激動的心都要跳出來,馬路與村落多年都不會變,熱情與村裡見到的人打招呼。

喊著我的乳名:「家來了啊?(意思是:回家了),住幾天啊?」

迫不及待跑向家,一排四間大瓦房,整個村子有很多,但就屬我家排場、敞亮。

小時候,做過實驗,閉著眼從村裡土路能否自己走到家。傻乎乎的我,拿著棍子就和盲人一樣,敲打著地面,然後一步一步,摸著鄰居的牆,用棍子探索路,居然很成功的到家了。自己心裡默默記下步數,三百多步走到家。歡呼雀躍,呀!我不用眼睛也能走到家。

現在,我不知還能否閉著眼睛走到家?也許能,也許不能吧。

二、身處城市:開拓了我的視野,讓我見識到另外的風景。

從20歲來到這所城市,生活在這所城市十幾年之久,一個還算知名的二線城市,從一開始對它的好奇到後來的適應,經歷了漫長的過程。

這所城市,有一顆很大的心,它包容著所有的人。

有人說,因為一個人而愛上一座城。而我卻因為很多人而愛上這座城。

每天早晨我騎著電動車穿梭在這個城市,後面帶著上初中的女兒。

一天之計在於晨,在路上遇到好多學生、上班族,還有遛早的人。尤其有一個特別繁華的大早市,整整有幾百米長。

各種時令蔬菜水果,衣服、床單被罩、早點攤,熙熙攘攘的人群,總讓我的眼睛不自覺的去看他們。

與超市不同,蔬菜不用碼放的太整齊,都是一大三輪車,遠遠看過去,給人以視覺的衝擊:好多好新鮮。菜販們此起彼伏的叫賣聲更是吸引著人們。

早市的蔬菜除了新鮮還很便宜,所以吸引了相當多的老百姓,每個人興沖沖拿著一堆蔬菜。咱老百姓買東西永遠那麼實在,只要你賣的東西物美價廉,即使在地上堆著無所謂,一堆人圍著挑挑撿撿,好不熱鬧。

送完孩子上學後,轉身要去自己工作單位,到了城市的主街道,沒有了早市,更多的是車水馬龍。

很多時候,我感嘆:好多和我一樣奔波的人們啊。

這所城市,你無論起多早,都不是最早的那個人。

馬路早已經被凌晨三四點起床的環衛工人打掃的一塵不染,一輛又一輛公交車滿滿載著上班的人們。

偶爾的上晚班,你會感受這所城市另外的光景。

每次晚班都是十點了,帶著點委屈走出單位門口,卻發現城市依舊沒有停歇它的腳步。

送外賣的、代駕的、計程車司機依然忙碌在城市的各個角落。時間久了,我還會注意他們穿的工作服,代表著某個商家,車把上放著手機,時不時要聯繫顧客。

每個人匆匆忙忙,每個人用心生活,每個人在城市的都有自己的角色。無論貧窮還是富有,這所城市用寬廣的胸懷告訴你:只要你努力生活,這所城市屬於你們。

三、回到故鄉:我就是孩子,即使人到中年,老家的鄉鄰依然會喊我的乳名,依然記得我小時候的樣子。

每次回老家帶著女兒,女兒自己跑出去去村裡小賣部買零食,見到鄉鄰,她不認識他們,他們也不認識女兒。

但一看到女兒模樣,他們會說:這是村東頭王家那個三閨女回娘家啦,這小丫頭和她媽媽小時候長得一模一樣。

女兒驚喜的跑回來對我說:媽媽,我在姥姥家村裡街道跑一圈,你們全村人就知道你回娘家啦!

是啊,無論我走多遠走多久,故鄉的人還會記得我兒時的模樣,這讓人心裡怎能不感動?

四、熱戀的城市:唯獨用心去愛上它,接納它,才能成為其中一員,但永遠不要忘記當初的自己。

城市的霓虹燈璀璨,人越來越迷離恍惚,貧富差距很大,讓很多人忘記了當初做人的初心與原則,一味追逐物質生活,到最後,卻發現:丟失了原來的自己。

人的一生無論在哪裡,給心安放一個家,住著最簡單最真實的自己。大城市的光鮮人人羨慕,但永遠不要失掉做人的原則與底線。

每個人只要用心愛著這所城市,相信這所城市不但接納你,更會給你家的感覺。

我有兩個家:故鄉與城市。無論哪個家,都融入了我的血液里。

家裡有我的親人和朋友,給我溫暖與真情;家裡有我的生活與事業,給我有趣的人生;給心安放一個家,告訴自己:心若安放,哪裡都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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