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平時經常一起聚餐喝酒,而且經常不顧已經飲酒的情況,心懷僥倖地駕車離開,可是沒有想到,兩人在同一天被閻良交警分別查獲,並都被檢出涉嫌醉酒駕駛。
12月27日晚,按照閻良交警統一安排,城外一中隊在轄區開展酒後駕駛夜查,28日凌晨1時許,執勤民警在迎賓大道對駕駛津MGKXXX小轎車的左某某(男,47歲,河北省人)例行檢查時,發現其身上有明顯的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左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16.3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駕駛標準,隨後民警帶左某某到醫院抽血備檢。
28日晚9時許,城外一中隊巡邏至西沃路時,發現一輛川B67XXX轎車行駛異常,民警隨即將該車攔停並例行檢查,在對駕駛人王某某(男,43歲,四川省人)進行詢問時,發現王某某涉嫌酒後駕駛,經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0.6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民警隨即帶其到醫院抽血備檢並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令民警沒有想到的是,經詢問得知,王某某和28日凌晨查獲的左某某是在同一個單位上班的同事,兩人經常一起聚餐喝酒,是名副其實的酒友,左某某被閻良交警查獲前,王某某還告誡過他,不要酒後駕車。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兩人竟在同一天都因為酒後駕車被查處。
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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