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龍山法院開庭審理「洪氏兄弟」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2020-07-14   吉報調查

原標題:遼源龍山法院開庭審理「洪氏兄弟」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7月9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洪氏兄弟」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因為疫情防控要求,19名被告人及看護法警全程身穿防護服、佩戴護目鏡和手套口罩,這給庭審、安保帶來了巨大壓力。龍山區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市中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西安、東遼、東豐三家基層法院全力配合,嚴防庭內庭外押解風險。由於準備充分,庭審歷經12個小時順利結束。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洪某一曾因犯流氓罪於198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三年,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二、洪某四,有分有合先後實施了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自2012年以來,洪某一、洪某四陸續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將東豐縣範圍內常年從事賭博活動的鞏某豐、張某波、王某春、朱某頤等人「收編」到自己手下,在東豐縣東豐鎮、三合鄉慶和村、中安村、二龍山鄉長安村、西保安村、大陽鎮雙山村等地開設賭場、高利放貸、非法經營,並採取恐嚇、滋擾等手段索取賭債,攫取巨額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洪某一、洪某四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洪某二、鞏某豐、宋某龍為骨幹成員,被告人洪某澤、洪某三、李某菊、王某春、陳某斌、朱某頤、張某波、鄧某綱、張某號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東豐縣範圍內地下賭博業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本案涉案人員眾多,案情重大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庭審的特殊要求,龍山區人民法院通過實戰接受了對多名被告人的大型審判活動的檢驗,此次庭審的順利進行,為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馬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