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貨車撞上麵包車造成7死2傷!吉林省這起重大交通事故判了

2020-05-07   吉報調查

5月5日,記者從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某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因指使其公司司機於某(另案處理)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被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司機於某在被告人劉某的指使下,駕駛該公司重型倉柵式半挂車超載運輸貨物。在2019年6月12日5時20分,於某行駛至遼營公路華龍塔吊廠門前時,與王某駕駛的小型麵包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王某及麵包車乘員潘某受傷,乘員李某等七人死亡。後經認定,王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於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天津某有限公司設置的水穩拌合站圍欄妨礙安全視距,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另查明,被告人劉某自願額外支付55萬元作為對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經濟補償。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作為單位主管人員,指使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劉某在事發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依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法官提醒 :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達到一定嚴重後果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吳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