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讓小的,不能強制:禮讓應是孩子心甘情願的主動選擇

2020-04-18     生命時報

受訪專家:西南大學心理學部應用心理系主任 湯永隆

本報記者 高嘉悅

不少有二胎的家庭,都有這樣的體會:大多數情況下,兩個孩子表現得很親密,哥哥姐姐會抱弟弟妹妹,帶著弟弟妹妹玩遊戲、講故事,但搶起東西來,卻變得很霸道,通常是一方非要拿到手不可,另一方則哭鬧求助家長。有些家長出於對小孩子的保護,總是命令大孩子讓著。但凡大的不讓,就會被說「不懂事」。在西南大學心理學部應用心理系主任湯永隆看來,這種教育模式對兩個孩子都有傷害。

家長讓「大孩子讓小孩子」的本意是為了教育孩子有風度、禮讓,和睦兄弟姐妹關係。可孩子卻不會這麼認為,他們只會想:「我和弟弟/妹妹都是孩子,憑什麼我就要讓著他/她?」,面對家長的壓力卻又不得不讓時,內心不甘又委屈。家長這樣的要求在孩子眼裡,是偏心、不公平的行為,平添了老大對弟弟/妹妹的嫉妒,視小的為「爭寵者」,漸漸變得叛逆不聽話或者缺乏自信。小的也可能因為家長的偏心而看不起老大,變得恃寵而驕,越來越霸道任性。孩子之間的關係也會越來越差。

「事實上,因為利害發生衝突,孩子間發生爭執是常有的事,家長們在孩子沒受到原則性傷害的情況下,最好讓他們自己尋求解決之道。」湯永隆表示,如果一直爭論不休需要家長出面時,家長最好做個中立的詢問引導者,了解清楚事情始末,再分析可能的解決方法及利害得失,讓他們自己選擇處理辦法,做到不偏袒、不護小。比如,可以走過去先輕輕拍拍孩子們的肩膀,穩定其情緒。如果兩個孩子都比較激動,可以暫時讓他們分開獨處,等孩子們情緒穩定後再詢問:「告訴我剛才發生了什麼?讓我看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誰先說?」了解情況後,再幫助他們解決。

處理時,家長要保持基本的「底線」,是非對錯觀念不能丟,解決問題時「對事不對人」。兄弟姐妹之間要的是互相尊重與互相照顧,而不只是「大的要讓著小的」;家長要儘可能做到「平等」,減少孩子「不公」的感覺,不強制讓孩子做出選擇。可以告訴孩子,兄弟手足是至親,需要「禮讓」。比如,老大不願意與小的分享玩具,你可以問他為什麼。如果是他自己的玩具,可以跟他說:「你的玩具你有支配權,不過,你如果和弟弟妹妹一起玩的話,大家可能都會玩得很開心。」如果他還是堅持,也無需勉強,另外找一件玩具給小一點的孩子玩,並告訴他:「那是哥哥的玩具,這個是你的玩具。」

湯永隆強調,禮讓是一種美德,但在教育孩子上,不應一味地縱容一方無原則的謙讓。友愛是相互的,大的是否要讓小的,應該是孩子心甘情願的主動選擇,而不應是在大人的壓力下被迫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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