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府尹在清朝的官僚體系中是一個較為特殊的官職。由於轄區較為特殊,也較為重要,它既可以當作地方官職,也可以當作京朝官職。
在清朝前期,順天府尹只充當一個處處掣肘的虛職的角色,權力受到多方的限制,此時的順天府尹往往由正擔任京官的官員兼任。
而到了清朝中期和後期,更多的地方管理實權劃分給了順天府尹,順天府尹的職位逐漸由兼職走向了專任,順天府尹對官員的要求也變得越來越高,由在朝野中有一定地位的官員擔任。因此,此時的順天府尹若調任京官,自然會擔任與他的地位相符的官職。
清朝人事官職變動頻繁,順天府尹的位子上也常有流入與流出。而曾擔任順天府尹的人往往被調任成為京官,在中樞體系中工作。
為什麼順天府尹會經常被調任京官,又會擔當什麼樣的職位呢?想要探討這些問題,就要從順天府的特殊性與府尹的歷史、官位、職能等等方面入手。
清朝繼承自明朝的府尹制度,設置了府尹作為府中級別最高的長官。府尹多為正四品官,但是由於順天府為國家政治中心,京城實行旗民分居,多居住滿人權貴。因此順天府府尹比其他府尹等級都高,為正三品官,在今天的制度下官職大概等於北京市市長。
順天府尹官位之高也能看出這個職位的重要性,所派遣的官員也都是為皇上信任的得力親信。既然朝廷對這個官職如此重視,那麼為什麼順天府尹在清朝前中期會是一個沒有多少實權的虛職呢?
這是因為自明朝起順天府尹的職權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分割,原屬於府尹的職權被其他機構所占有,而順天府尹「空有統轄之名,而血脈不貫」。
順天府府尹的職權一開始由順天巡撫替代。順治十八年,朝廷取消了順天巡撫的官職,讓直隸巡撫掌管這一職權。
雍正二年,直隸巡撫也被取消了。在這職權不斷轉移變化的過程中,順天府尹的實權是在不斷增加的,由原本只有祭祀禮儀之權到掌握地方部分管轄權。
但是順天府尹仍受直隸總督的管制,還算不上一個擁有較多實權的官職,因此這個時候的順天府尹多由本就在中樞體系中工作的官員兼任。
兼職的官員如施世綸,任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時兼任了順天府府尹的官職。雍正時期,皇帝對順天府尹的人員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由中樞大臣兼任順天府府尹成為了慣例,乾隆時成為定製。
有多個例子可以佐證。著名作品《雍正王朝》中被雍正看重的孫嘉誠的原型為孫嘉淦,他在任期間曾署理工部侍郎事務與任國子監祭酒,同時兼任順天府尹。
其他不同中樞職位的例子還有史貽直任戶部左侍郎兼任順天府尹,陳良弼任漢軍都統兼任順天府尹,申大成任工部侍郎兼任順天府尹等等。乾隆設置一個專府大臣兼任順天府尹的同時,還設置了一人專任,使順天府形成了兩人共治的局面。
自然,專任的官員也很有可能被調任為京官,從兼任的官員的官職能夠看出可能被調任的官職。順天府的官品為正三品,被調任京官的官品自然也不會相差甚遠,與官員本身的地位相匹配。
能夠由順天府尹調任至京官一般是升官,因此被調任的官職多為正三品以上。歷史上順天府尹調任為京官的官職有正四品的內閣侍讀學士、正三品的左副都御史、正二品的六部御史等等,不僅有文官職位,還有如正一品的漢軍都統此類武官職位。
自天津教案一事發生後,直隸總督的權利受到了削弱,制約順天府尹的勢力也因此減弱,順天府尹的權力進一步擴張,順天府尹這個位置也更為重要了。
此時順天府尹常為官員的本職,而在京城的職位才是兼任的官職。如光緒八年,周家媚任順天府尹而兼任檢察院副左都御史。
總而言之,順天府府尹雖說是地方官,卻也與京官聯繫密切。在中前期常由京官兼任順天府尹,而兼任制度形成後專職府尹也被容易被調任做京官。而這些官員所任職的京官官職往往與他們原有的地位相符,處於較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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