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速時,經常會遇到
「斷崖式降速」和「忽高忽低式限速」
有車主試過一個月被扣36分!
你有這樣的遭遇嗎?
有媒體就曾報道,山東曾有條「過山車式」限速公路,短短100多公里的濰高路上,限速值20多分鐘就換7次,80公里/小時——60公里/小時——40公里/小時,局部甚至1分鐘一變!
這只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這種情況各地屢見不鮮。司機車主議論紛紛:選擇走高速本應更快捷才對,限速是為保安全,怎麼就變成了「違章陷阱」和「執法漏洞」呢?
但好消息來了!這些限速亂象的苦日子或將到頭。去年兩會後,交通部公路局第一時間給出了改進措施:
改進高速公路限速標誌的設置;
重點解決限速值過低,限速值變化過於頻繁等問題。
交通部將重點解決高速限速問題
今年全國各省逐步改進
廣東省
今年兩會期間,廣東政協委員們仍不斷努力為車主爭取合法權利:某些路段路況良好時,不妨允許限速從原本的60公里/小時提至110公里/小時。
各省市逐步改進高速公路限速標誌的設置。根據《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五部分:限制速度》,公路限制速度應根據設計速度、運行速度及路側干擾與環境等因素綜合論證確定。就目前進度來看:
山東省
山東省公安廳出台了《全面改進和規範公路限速及測速八條工作措施》對公路限速問題做出了規範。
甘肅省
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公安廳決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對甘肅省境內高速公路限制速度進行調整。
高速限速新變化
這些違法行為不扣分罰款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出台《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幾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罰款。
1、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2、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3、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小編溫馨提示:雖然輕微超速行為不受處罰,但在公路上超速不足10%,或公路設計時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違法行為,仍有可能收到記 0 分罰 0 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