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有機農業發展階段
有機農業在中國的發展既可以說有非常悠久的歷史,也可以說只有短短的幾十年。真正把有機農業的概念引進、消化和推廣的歷史卻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後。總體上,我國有機農業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啟動階段 (1978~1993年)
我國真正開始有機農業的研究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環保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與國外大學和基金會,如加州大學聖克魯斯分校、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溫洛克基金等進行的合作研究,即有機作物生產系統與常規生產系統的比較研究。1989年,國家環境保護局南京科學研究所農村生態研究室加入了國際有機農業聯盟 (IFOAM),成為中國第一個IFOAM 成員。到2005年,中國的IFOAM 成員已經發展到50個。
也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1990年根據浙江省茶葉進出口公司和荷蘭阿姆斯特丹茶葉貿易公司的申請,國際有機認證檢查員JOE SMILLE先生受荷蘭有機認證機構SKAL的委託,對位於浙江省和安徽省的兩個茶園和兩個加工廠實施了有機認證檢查。此後,浙江省臨安縣裴後茶園和臨安茶廠獲得了荷蘭SKAL的有機頒證。國家環境保護局南京科學研究所的3名成員作為中國有機事業的最早見證人參加了這次有機認證檢查工作。這是在中國內地開展的第一次有中國專業人員參加的有機認證檢查活動,也是中國內地的農場和加工廠第一次獲得有機認證。也標誌著有機農業在中國的正式啟動。
2.初步發展階段 (1994~2003年)
1994年10月經國家環保局的批准,在國家環保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的農村生態研究室改組為 「國家環境保護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後改稱為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 (OFDC)」。在IFOAM 和其他國際有機認證和諮詢機構的幫助下,OFDC十分積極地參加了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 (IFOAM)的幾乎所有的重要國際活動。OFDC的成員還先後擔任IFOAM 的標準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的委員,並與世界各地的有機界同行們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係。並於2003年初正式獲得IFOAM 的國際認可,成為繼泰國的 ACT和日本JONA 後的亞洲第三家獲得IFOAM 認可的機構,也是到目前為止中國唯一獲得國際認可的有機認證機構。
OFDC的成立是我國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發展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職能是專門從事有機食品的檢查認證、宣傳培訓、質量監督、生產技術研究和諮詢及國際交流與合作。1995年 OFDC同美國國際有機作物改良協會 (OCIA)合作,在中國建立OCIA中國分會代表 OCIA進行有機食品的檢查和認證,使我國有機食品能順利地出口到國外;1999年,為了使我國有機食品認證工作能夠與國際慣例接軌,OFDC將有機生產諮詢指導的功能分離出來,成立了專門從事有機食品的研究諮詢機構———南京環球有機食品研究諮詢中心。這標誌著我國有機農業生產、諮詢、認證的完整體系已基本建立,為促進我國有機農業的健康、規範發展打下了基礎。與此同時,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也將綠色食品分為 A 級與 AA 級兩類,以便更好地與國際有機食品的要求接軌。OFDC獲得IFOAM 認可,對中國有機認證與國際接軌大有幫助和推動,也有助於與獲得IFOAM 認可的其他國家的有機認證機構實施互認,因而有利於打破已開發國家在國際貿易上設置的 「綠色壁壘」。
20世紀90年代末,除 OCIA外,其他一些國外的認證機構紛紛在中國設立辦事處或發展獨立檢查員進行認證工作,如法國的ECOCERT、德國BCS、瑞士IMO、BioSuisse,日本JONA,NOAPA等也在中國開展檢查認證工作。國內也在逐步建立了其他一些認證機構,如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有機茶研究與發展中心,專門從事有機茶的認證。
十多年來,這些境外機構的檢查、認證和培訓活動,為我國的有機農業的推廣和產品出口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目前,這些國外的認證機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已經或正在按規定與國內的機構合作,在中國註冊成立合資的認證機構,或採取分包的形式繼續開展有機認證工作。
在2003年之前,我國只有 OFDC和有 OFDC茶葉分中心獨立後成立的有機茶認證中心兩家有機認證機構。2003年,全國各地紛紛成立了大大小小各種類型的有機認證機構30多家,有些是新成立的,有些則是在開展ISO標準體系等認證的機構的基礎上擴大了業務工作範圍的。這些機構主要來自三個系統:一是環保系統;二是農業系統;三是質檢系統。這些機構中有些是專職從事有機認證的,而有些則是在原有的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等認證的基礎上擴項到有機認證的。
3.規範發展階段 (2003年至今)
我國有機食品的管理是從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SEPA)開始的,2001年6月19日,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發布了 「有機食品認證管理辦法」,該辦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從事有機認證的所有中國和外國有機認證機構及所有從事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的單位和個人。從1999年開始,國家環保總局就邀請了農業、環境、林業和水產等多領域專家討論和制定了 《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部級標準),並於2001年底頒布實施。這些管理辦法和規範的實施,較好地規範和管理了包括有機認證機構及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者在內的中國有機食品行業,使之較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
2003年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和實施有機產品認證的國家標準,因而,在國內銷售的有機產品基本上認同各個認證機構執行的認證標準,OFDC執行的是根據IFOAM 基本標準制定的 OFDC有機產品認證標準,有機茶認證中心執行的是自行制定的有機茶標準,中綠華夏最初執行的則是AA 級綠色食品標準。國外有機認證機構在中國開展的認證工作,大多是由於我國產品要出口到認證機構所在的國家或地區,因此,基本上各自執行各國或各地區的標準。歐盟批准的認證機構執行的是歐盟EEC2092/91法規 (標準),美國批准的認證機構執行的是美國國家有機標準(NOP),而日本批准的認證機構執行的則是日本有機農業標準 (JAS)。這些標準在大的原則要求方面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具體的條款要求上各標準也明顯的差異,而這些差異就導致了認證活動的一些不協調的現象。2003年我國將有機產品認證管理工作移交到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CNCA)。國家認監委 (CNCA)在接管 有 機 產 品 認 證 的 監 管 權 後,其 下 屬 的 中 國 認 證 機 構 國 家 認 可 委 員 會(CNAB)隨即開始了 「有機產品生產與加工認證規範」的制定工作,2003年8月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發布的 「有機產品生產與加工認證規範」正式發布實施。為有機認證機構的認可和規範化管理奠定了基礎。該規範也成為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制定的藍本。國家認監委 (CNCA)從2003年底組織環保、農業、質檢、食品等行業的專家開始了 「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起草工作。
標準在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合理地借鑑了IFOAM 基本標準、聯合國食品法典CODEX標準、歐盟的EU2092/91法規 (標準)以及美國的 NOP標準等國際和國外標準的基礎上,最終形成了標準草案,並通過了專家組的評審。標準草案在經過認真修改後,該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於2005年1月19日正式發布,並於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國家標準分為生產、加工、標誌與銷售和管理體系四個部分,國家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是我國有機產品事業的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標誌著我國有機產品事業又走上了一個規範化的新台階。從此,在國內銷售的有機產品必須按照中國的有機產品標準進行認證。
為了更好地推動有機農業的健康發展,國家各相關職能部門都積極制定相關的規定,如2003年5月1日,國家環保總局 《國家有機生產基地考核管理規定 (試行)》,2004年6月16日,商務部、科技部等11部委 《關於積極推進有機食品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2003年9月3日由溫家寶總理簽署發布,並於2003年11月1日起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共有7章78條。對認證認可做了定義,明確了我國認證認可活動的監管部門,規定了認證認可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對設立認證機構 (包括外商投資機構)提出了必須達到的要求,規定了設立認證機構的申請和批准程序,也對迴避利益衝突做出了規定。2004年11月5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簽發的國家質檢總局第67號令,宣布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也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中國有機農業的發展現狀
我國從1990年開始有機食品的生產和開發,但2002年以前由於標準不統一,管理部門多,制約了有機食品的發展速度。2003年後,隨著 《認證認可條例》的頒布實施,有機食品認證工作劃歸認監委統一管理以及有機認證工作的市場化,極大地促進了有機食品的發展。到2008年底,中國約有2300個企業,獲得31家不同認證機構的有機食品認證,總有機認證面積310萬公頃。其中有機種植認證面積196.8萬公頃,有機認證面積129.8萬公頃,轉換期67公頃,野生採集認證面積75.9萬公頃;畜牧認證總面積58.4萬公頃,有機認證面積58.4萬公頃,轉換期31公頃;漁業認證總面積41.5萬公頃,有機認證面積39.3公頃,轉換期2.2萬公頃。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和東北各省區,近兩三年來,西部地區利用西部大開發的優勢,發展有機畜牧業,也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從數量和面積來看,東北三省最大;從產品加工程度和質量控制方面來看,上海、北京、浙江、山東、江蘇等東部省份較占優勢。這首先與有機產品生產的環境條件有關,其次與當地企業的市場超前與開拓意識有關,再次與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也很有關係。未來幾年,新疆、內蒙古、寧夏、甘肅等西北部地區有機農業有望憑藉環境和資源優勢,以及當地政府逐步出台的優惠產業扶植政策,獲得快速的發展。其中,天然採集產品、特色區域產品、土地密集型產品等相比其他省份有明顯的比較優勢。東部省份將繼續發揮產品鏈和市場優勢,在有機加工產品和拓展國際國內市場方面,保持優勢。各地區的特點大致如下。
(1)東北地區 以生產有機豆類為主,加上一些花生、瓜子、大米、野生天然產品如松子等。有機生產基地面積很大,總產量高,但產品相對單一。
(2)山東省 出口蔬菜為主流產品,生產面積不大,但集約性強,產品大多出口到日本。
(3)浙江、安徽、江西等地 茶葉是主流產品,同時生產一些有機大米、蔬菜、生薑、芝麻等作物。有機茶在歐洲市場將越來越受歡迎,目前我國正在轉換的茶園也在迅速增加。
(4)廣西、雲南、貴州、新疆等西部地區 部分地區自然條件優越,野生天然產品豐富 (已開發的產品有八角、野生食用菌、甘草等),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得到較好的繼承與保留。目前正在加大有機農業的開發力度。
(5)上海等大都市 有機蔬菜生產受到極大的重視,政府部門非常重視和鼓勵有機蔬菜的轉換。至2001年在上海區縣已建立了近10個有機生產示範園藝場。有機農業將成為上海都市農業的一大特色。
我國有機產品以植物類產品為主,動物性產品相當缺乏,野生採集產品增長較快。植物類產品中,茶葉、豆類和糧食作物比重很大;有機茶,有機大豆和有機大米等已經成為中國有機產品的主要出口品種。而作為日常消費量很大的果蔬類有機產品的發展則跟不上國內外的需求。
三、中國有機農業的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問題
1.中國有機農業的發展趨勢
加入 WTO後,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面臨著國際農產品市場的嚴峻挑戰,國外大量的農產品已經並將繼續進入我國的農產品市場,例如我國目前大量地從美國、阿根廷、巴西等國進口大豆,其中轉基因大豆占了相當大的比例,而且某些年份的進口大豆量甚至超過了我國自產的大豆量,我國常規農產品的總體出口優勢正在減弱,而且,日益受到各種非關稅壁壘門檻嚴重製約。
而由於有機產品的安全性與優良品質,越來越受到超市和大型連鎖零售業等主流銷售渠道的青睞,其消費需求將進一步擴大,有機產品市場呈現快速增長勢頭。尤其是西方已開發國家市場,僅有機食品的消費就已經占到食品消費市場的2%~4%,而且發展趨勢仍相當看好。我國的有機農產品因其較低的生產成本和較豐富的品種,已逐步成為我國的一種優勢外向型產品,從而成為我國農業經濟和農民增收的新增長點,也是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一個新的切入點,這對保持我國的貿易順差,拉動農業經濟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將發揮不可低估的積極作用。我國有機產品的出口貿易額也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不足100萬美元,達到了2004年的2億多美元,而且此後我國有機產品的出口額仍在以較快的速率增長。即使保守地估計,如果到2010年,我國的有機產品出口額能占國際有機產品市場總額的2%,則出口總額就能至少達到10億美元,是2004年的4倍多。
我國國土遼闊,西部地區地處偏僻,沿襲傳統農業生產方式,自然資源未受破壞,很少或從未使用過化肥、農藥、除草劑等化學合成物質,呈現出自然生態優勢和地方資源優勢,為我國生產有機食品提供了有利條件。國家要求農業從總體上優化結構,突出質量,突出效益,向多樣化、高品質的方向發展。而有機農業因其食品安全性和環境友好性等特點,已被列為國家16項多學科行動重點領域之一。不少科學研究機構都把有機農業和有機產品作為重點研究項目。加上有機食品價格比普通食品高,會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切實增加農民收入,因此,日益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不少省、市、縣政府從農村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出發制定了對有機農業的鼓勵政策,對有機農產品開發實行補貼,加大對有機農業和加工業的投資力度,推動有機農業的發展。有這樣的政策、條件和切實的利益的市場推動,相信我國的有機農業發展和有機產品的開發將更加穩步地向前發展。
2.中國有機農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眾所周知,有機農業在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迅猛發展,並成為生態農業的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有機農業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不但可以提高農業生產資源使用效率,促進出口農產品結構的優化,而且可以漸進性地改善生態環境,增加外匯收入等。這種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兼顧多種效益統一,並使產業與事業相結合的生產模式必然受到人們的歡迎。這就是目前有機農產品的生產與貿易遍布全世界的主要原因。然而,正如前文所述,有機事業發展的最為關鍵的問題之一是市場管理問題,只有有機產品在市場上體現了其真正價值,才能從根本上調動起從事有機事業的生產者、加工者和貿易者的積極性,只有規範了有機產品的市場,才能防止假冒偽劣產品的出現和泛濫,有機產品也才能得到消費者的信任和大力支持。如果有機產品長期不能體現其真正的價值,如果有機產品的市場得不到消費者的信任,則有機事業不但不會發展,反而會逐步萎縮,直至消失。
隨著人們對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的深入認識,有機食品的開發已走過了剛起步階段時僅對邊遠地區傳統方式生產的、新開荒地或野生無污染產品進行檢查認證的時期,逐漸進入了從常規農業向有機生產轉換的新階段,各級政府部門也加強了對有機食品開發的支持力度,但隨之而來的面臨問題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有機食品生產過程的技術問題如土壤培肥和病蟲草害的防治缺乏足夠的研究和良好的諮詢指導。
有機食品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如商品性有機肥、生物農藥等供應不足或缺乏專門的供應部門。因此,亟須建立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的技術與物資服務體系。
有機食品目前仍以出口為主,生產的品種以出口市場需求為導向,而難以按有機農業原理和標準的要求進行科學的作物輪作安排,所以亟須開拓和培育國內外更廣泛的產品市場,這樣才可能使有機食品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
國內有機農業與有機產品銷售的管理體制和市場對產品的追蹤意識尚需加強和培育,由生產、貿易和市場及檢查認證機構和管理部門共同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使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更好地體現在具體的有機產品的質量管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