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這是一個偶有夏意的季節,這讓我想起和他的相遇,以及他最愛的小龍蝦,想想突然覺得好難過,人生都像浮雲,漂浮不定、充滿變數。
01
二零一九年的夏天,他穿著一件藏藍色的短袖在門口喝茶,我知道他在等我。我像往常一樣將龍蝦放到廚房,那天的蝦又大又鮮,他笑著拍了拍我,我看了看手錶,我清楚記得那時是15:56分。
對,他是飯店老闆,我是一個送蝦客。我喊他許老闆,他叫我宋哥。我和他的關係,是微信里的轉帳、收帳,朋友圈裡的點贊之交。除此之外,我對他一無所知。
02
二零二零年二月,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了,久到我已經不記得上次見面是夏天還是秋天。也對,我們實在算不上多熟悉!
再次聯繫,我記得那天我發了一條朋友圈,大意是我這裡有口罩買!
許老闆私聊我,在我這裡預訂了大量口罩,雖然他還有一些懷疑,但看到我的資質和證件,也有可能是半個熟人,他相信了,並願意先發67500元定金。
當時我答應他,第二天發貨。
沒一會,我聽到支付寶傳來了熟悉的到帳聲,但我卻開心不起來,我將手中的煙掐滅,看著窗外默默發愣。
03 我根本就沒有貨,怎麼發貨?
期間,許老闆催了我很多次,我都以各種理由搪塞他,最後他要求退款,我退了4萬多元後,便消失了!其餘的錢,早已被我揮霍完了!
沒過多久,大成橋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了我,他們勸我投案自首。警察走後,我一個人在外面站了很久,我決定了:自首!
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看著外面車來車往,我想可能在這之後我和老闆很長時間不能見面了,當然也可能一輩子都見不著。但如果你和他相識,請你幫我帶句話給他,說如今的龍蝦很暢銷,等我出來想和你一起吃蝦,還想和你說一聲對不起。
(以上內容根據真實案例改編)
2020年4月,大成橋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買口罩被騙!
接警後,民警通過分析研判受害人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鎖定犯罪嫌疑人宋某。
原來,2月份,宋某看到有人在朋友圈賣口罩後便動了邪心,通過網上盜用相關信息,在朋友圈虛假販賣口罩。
4月,在公安機關的勸導下,宋某來到大成橋派出所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在朋友圈虛假販賣口罩的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詐騙,已被寧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素材:大成橋派出所
審核:賀任、馮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