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人在抱怨
自己買到了假口罩
還有人窩在家時吃到了假的泡麵
……
真真假假,難以分辨
今天,小編給大家爆出一大料
你吃的檳榔可能是假的
2月7日夜間,菁華鋪派出所民警開展疫情期間巡查時,發現一所民房內燈火通明,且伴有機器運作的聲音。
結果發現,這竟然是一個假冒檳榔加工點,屋內幾名人員正在製作檳榔。
民警立即將屋內人員全部控制,並將該情況反映給市局食藥環偵大隊。食藥環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與寧鄉市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一起趕往現場,通過對現場搜查清點,查獲各類檳榔包裝若干,檳榔成品10萬餘顆,檳榔加工機器3台,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劉某。
(被查處現場)
經查:自2019年11月份,在劉某朋友劉某某的介紹下,楊某與劉某一起,開始合夥制售假冒檳榔。他們分工合作,由劉某某負責租場地、僱傭工人、採購設備、檳榔及包裝袋等。楊某、劉某組織工人對檳榔進行加工,並在某APP上註冊了多個商鋪帳號,用來銷售假冒檳榔。
(犯罪嫌疑人劉某指認現場)
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更沒有任何商家授權,楊某和劉某違規製作的假檳榔就這樣通過網絡流向了消費者手中。
楊某坦言:我們不賣給湖南人和海南人,因為他們能吃出來是假的。就這樣,劉某和楊某明知自己制售的是假檳榔,也明知這是違法行為,但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犯罪嫌疑人楊某、劉某)
從2019年11月份至今,劉某和楊某將製作的假冒檳榔通過網絡渠道銷售到全國各地,銷售金額達9萬餘元。
經訊問,楊某、劉某對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楊某、劉某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因一時的貪戀
從此走向犯罪的深淵
他們販賣的不是假冒檳榔
還有自己的自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現在是什麼時期
你不知道嗎
疫情排查這麼嚴
逃犯都主動投案自首了
你還敢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想都別想,因為只要你做了
蜀黍就會知道的
素材:菁華鋪派出所、食藥環偵大隊
審核:賀任、馮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s5MOnABgx9BqZZIU_K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