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組成部門,就是大家常說的行政部門,使用的是行政編制,是真正的公務員單位,主要包括政府辦、財政局、教育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局等。政府組成部門和黨委機關,共同組成黨政機關,是各級行政區劃內主要組成部門。
政府直屬機構,一般指的是事業單位。在市縣基層,由於黨政機構限額限制,以及行政編制數額限制,一些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設置為事業機構,由政府授權,行使行政職能。比較典型的像機關事務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以及一些在市、省一級設置為政府部門,而在縣區基層設置為事業單位的機構,也就是俗稱的「事業局」。政府直屬機構是與政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相對應區別開來的,比如社保局、就業局就是人社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獸醫局就是農業農村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它們承擔的行政職能,是政府主管部門、也就是政府組成部門通過授權的。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完成後,不允許地方再行設立「事業局」,也不允許事業單位再承擔行政職能,不允許政府或者政府組成部門授權事業單位行使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都是由對應的政府組成部門承擔。事業單位只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除行政執法外,也不再參公管理。由於不允許政府授權,因而也就不會再有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也就不再有政府直屬事業機構的存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後,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將成為歷史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