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出「損招」開除患絕症員工,覺得還是當年選擇考公務員最正確

2019-11-25     公事吧

網易將一個身患絕症的老員工,粗暴、無情地推向社會,使其失業,向我們展示了資本家的本質。站在網易HR的角度來講,是儘自己的職責,向老闆討好,顯示自己為公司「止損」的能力。但實實在在的,用的卻是真真正正的「損招」。利用公司「三個月績效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制度,故意將其無情辭退,讓你還無話可說。

想一想,一個身患絕症的員工,怎麼完成三個月的績效?即使是拼了老命完成了,HR想讓你離職,還有其他「損招」,比如調崗、降薪,撤座位、搬電腦,沒收工作牌、讓保安攔住不讓進大樓,打電話騷擾家人,還藉口讓家人勸說,等等。讓人心寒的是,這就是HR的職責,也是他的工作能力體現。網易的說明,明確承認自己的工作方式粗暴、野蠻,欠考慮,不妥當,但同時也辯解了之前已經提出了「N+1」賠償方案,只是員工不接受而已。法律明確規定,員工在患病期間,單位不能隨意開除,而是要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限」,並保證合理的病假待遇,網易難道是選擇性失明、失憶嗎?

華為前一陣子的「HR胡玲」實名舉報事件,華為老總任正非的說明,也讓大家明白:受基層員工喜歡的HR,不是好HR;基層員工支持的制度,不見得符合公司的利益。華為受美國抵制,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讓國人對華為的支持到達了最高點,對任老爺子的提前布局和超前謀劃,也產生無比的敬佩。可是即使是這麼一個偉大的企業,這麼一個偉大的領導者,對胡玲也沒有採取支持的態度,反而覺得華為的HR工作很盡力,胡玲不應該實名舉報。可見,最無情最無義的HR,卻是符合公司利益的代表人物,是公司保護的重點對象。

對網易無情開除老員工問題的討論,回歸到「當年應該考公務員」,也是非常有道理的。最起碼從人性的角度來講,體制內的公職人員,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人員,只要是因病無法工作,不管是絕症還是工傷什麼的,個人的醫療保障,是最起碼的保證,公職人員有完善的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在符合規定的範圍內,實報實銷,沒有任何問題。即使是需要個人承擔的部分,如果真正有困難,將來單位、當地政府,以及自己的同事,都會想盡各種各樣的辦法,包括發動捐款,儘量提供幫助以使渡過難關。即使是發生最大的不幸,身後事宜也都會有相應的制度保障,給家屬提供最大的幫助。生病如此,更不用說工傷了,工傷幾十萬的賠償是最基礎的保障。

希望勞動監察部門能發揮職能作用,對包括私企在內的所有用人單位,都能發揮監督職能作用,以最大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公務員能享受的,其他的勞動者同樣能有保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OTkkyW4BMH2_cNUgoMC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