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干,要麼滾。小伙連續工作45天,要求休息被老闆怒罵

2020-04-07     這裡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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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今年30歲。在兩年前跳槽來到現在的這家工廠工作。由於這是一家小型私營企業,所以大多規章制度都是針對底層員工的,老闆說出的話就是規則。老闆脾氣不是特別好,經常頤指氣使,小劉和很多同事其實看老闆都不滿,但奈何這個年紀,上有老下有小,輕易不敢換工作,所以哪怕再不滿也一樣忍著,畢竟這家公司的工資還是可以的。

今年初,因為疫情的緣故,工廠停工了很久。復工後,老闆為了賺更多的錢,不顧實際情況接受了大量的訂單。為了完成大量的訂單,老闆強迫大家延長時間工作,周末不休息,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到凌晨。

瘋狂加班一個半月後,小劉和同事們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於是去找老闆商量一下,提出想休整一天,讓老闆給大家放個假。如果訂單任務真的完成不了,那就休息半天也可以。

本以為這樣的提議屬於合情合理,畢竟如果再不休息,大家的工作狀態太差,容易導致事故,反而更會延誤工期。但沒想到,老闆竟然大發雷霆:「訂單還有那麼多沒完成,你們有什麼資格休息,樂意干就干,不樂意干就滾,哪來的臉和我提休息。」

老闆這樣的態度是小劉沒想到的,所以小劉也忍不住爆發了:「為什麼不能休息?疫情還沒完全結束,其他工廠都有休息的時間。你憑什麼不讓我們休息?這個時候萬一要是累生病了,去醫院都不方便。」

老闆怒斥說:「那你滾去別的地方干,你在我這裡幹什麼?離開了公司你們屁都不是,心裡一點數都沒有!」

小劉聽到這樣的話,這才明白原來老闆不是單純的脾氣不好,而是看不起他們這些底層員工,在這樣不尊重人的公司工作,未來估計也沒有多大的發展空間。他回到車間,把自己的想法和老闆的對話和同事說了出來,大家商量了一下,統一了一個意見。

第二天,20多人一起到公司人事部辭職,結果這個結果讓老闆慌了。一下子就離開這麼多的員工,不僅訂單無法完成,工廠能否繼續正常運轉都不一定。何況訂單如果完不成,他還得損失一大筆違約金。別無選擇,老闆只好再笑臉相迎,把他們請了回來,並且答應大家休息一天。

雖然小劉他們暫時同意留下來,但是他們也做了決定,這次疫情結束,一定會重新找一家尊重自己,尊重員工的公司工作,而不再是為這個頤指氣使,欺軟怕硬的老闆打工了。

其實職場規則就是這樣,我們每個人都有捍衛自己應有權利的武器,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其實在面對這樣的職場壓榨的行為時,我們應運用法律富裕我們的武器,維護我們應有的利益。和有錢一起學習如何維護自己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81-V3EBiuFnsJQVRd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