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的一起關於汽車融資租賃的訴訟判決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董先生以「惡意隱瞞融資租賃關係、虛假宣傳」等為由狀告彈個車,在已經用車1年並取得車輛所有權的情況下,要求彈個車退還自己在首年用車期間支付的車輛租金保險等所有費用,還索要52876元的賠償金。法院審理後認為,董先生提出的問題有悖於實際情況,彈個車的行為不構成欺詐,駁回其全部訴求。
汽車融資租賃可謂是這幾年的新興消費方式, 「先租後買,1成首付彈個車」,這種業務模式大大降低了消費者擁車的門檻,推出3年多以來獲得將近40萬用戶的認可,其中20萬用戶在首年租賃期結束後支付尾款獲得了車輛產權。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彈個車在網上仍遭爭議,一些人誤認為這不是買車而是租車,原因是什麼呢?
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銀行信用卡推廣以及花唄等模式的發展歷程,在發展初期也都出現了質疑的情況,比如全額計息,分期還款手續費等。甚至有人認為,卸載花唄之後就用不還錢了,就算是要還,頂多是欠多少還多少,並沒有逾期罰息等概念,人們對於「新興消費方式」接受有過程,當固定思維模式被打破時,容易產生「受害者心理」。
而彈個車主打的「1成首付,先租後買」的汽車融資租賃消費模式,在國內推出也只有3年多時間,對於傳統購車方式而言,無疑是一種新興消費方式,消費者對此亦需要一個接受的過程。那麼汽車融資租賃到底是買車還是租車?其合理性以及未來發展前景如何呢?針對這些問題,我們不妨以彈個車為例,具體分析探究一番。
傳統的購車方式無非兩種,一種是全款購車,另一種是銀行分期貸款。但對於很多人來說,全款購車的資金支付壓力比較大,難以一次性拿出那麼多錢來消費,而選擇銀行分期貸款又必須面臨嚴格的購車資質審核,各方面條件或許也難以滿足,總體來說買車的門檻都比較高。
針對這個問題,彈個車的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應運而生,消費者看上某款新車之後,彈個車將具體車輛全款買下,然後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將車子交付給消費者,消費者只需要按時繳納月供就能持續使用車輛,還款周期最長達4年48個月,隨後獲得車輛所有權。消費者也可以在首年結束後支付車輛尾款,提前獲得車輛所有權。和走銀行分期貸款購車方式不同,彈個車接入了支付寶的芝麻信用體系,購車資質審核流程十分便捷,最快幾分鐘就可以通過,而且提車前會為消費者辦好保險、繳稅和上牌等業務,車到手即可安心開走。這一靈活的購車方式,最大好處就是降低了購車門檻。
許多消費者對於這一新興消費方式的誤解,主要集中在第一年車輛的產權上。認為自己交了首付租金,付了月供,車輛還是處於租賃的狀態,並不屬於自己名下。但事實上,消費者已經以較低的成本享受了車輛的使用權,而且滿一年後,是可以選擇買斷過戶的,屆時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全歸消費者所有,與傳統購車並無兩樣。儘管總價格確實高了一些,但考慮到低首付、低利率,以及省去辦理購置稅、保險、上牌等麻煩的事情,這筆帳算下來還是相當值得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彈個車能在誕生不到四年的時間裡發展如此迅速的重要原因,如今社區零售店覆蓋全國2000多個區縣,數量達到5000家,一舉成為全國最大的汽車新零售渠道。
汽車融資租賃未來的前景如何?根據艾瑞諮詢發布報告顯示,預計到2021年汽車融資租賃市場規模將達3897億元。除了彈個車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毛豆新車、花生好車等也大舉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
誠然融資租賃的購車新模式,相比於傳統的全款買車和銀行分期貸款買車,門檻確實低了很多。對於現有的經濟條件無法選擇全款或銀行分期貸款,而又急需要一輛車解決日常出行問題的消費者來說,彈個車能很好的解決燃眉之急。就像信用卡和花唄一樣,每個消費者使用這種信用消費方式時,需要量力而行,融資租賃首付低,但每月的月供還是需要按照合同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