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向前夫索要撫養費未果,趁其熟睡實施物理閹割釀悲劇

2022-05-19     歷史戰爭

原標題:福建一女子,向前夫索要撫養費未果,趁其熟睡實施物理閹割釀悲劇

「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人們都渴望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情,可惜的是人心是這世上最容易發生變故的,總有人經受不住婚外的誘惑出軌。福建漳州華安縣女子陳某萬沒想到,自己的枕邊人也是這一類人,喜新厭舊、絕情寡義。1999年陳某與林某經自由戀愛結婚,一開始自然是濃情蜜意,先後生下兩個孩子。

兩人經過一番打拚,總算是小有所成,在廈門開了一家小工廠。但沒想到的是,眼看著生活一天一天好起來,他們之間的夫妻感情卻是越發的淡了。林某嫌妻子人老珠黃,貪圖新鮮在外找了年輕漂亮的小情人,夫妻感情迅速惡化。變了心的男人極其心狠,當初熱戀時,林某對妻子那是百般呵護。如今有了小情人,就忘記了曾經的愛,為離婚不惜家暴。

然而離婚後,林某還不放過陳某,時常借著探望孩子的名義去找她。一發現她跟別人交往,就暴力毆打,用粗暴語言侮辱。鬧得陳某遲遲找不到下一段婚姻,這些也就算了,最過分的是他不肯給撫養費。陳某幾次找他要撫養費,他不是說過兩天就是說資金周轉困難沒錢,問煩了又是一番拳打腳踢。女本柔弱,為母則剛,林某怎麼欺辱她都可以。

但陳某無法忍受他無視兩個孩子,狗急了會跳牆,兔子急了敢咬人。何況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忍無可忍,陳某的心中生出一個瘋狂的念頭——他不讓我和孩子好過,那他也別想好過。2008年10月31日,陳某以從前的情分哄來林某,熱情招待了他。

林某毫無防備,誰知陳某趁其熟睡時,用西瓜刀狠狠割下了他的命根子。之後,陳某雖然主動撥打110、120,可傷害已經造成。經鑑定,林某的命根子已經斷離,醫院只好進行再植治療。功能才沒見明顯障礙,損傷程度為輕傷。

愛情沒了不可怕,這世上能愛的人不止他一個,可怕的是失去自衛和守護自己的能力。但自衛和守護不意味著要通過傷害對方達到,要知道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不管因為什麼原因。任何人都無權肆意傷害他人、剝奪他人生命,那是違法犯罪的事,為一個變了心的男人不值得。就像這起案件,林某的行為可恨,但陳某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林某不僅出軌,還為逼迫妻子離婚家暴,這是錯上加錯。出軌背叛家庭,有違道德倫理,有違公序良俗。家庭暴力傷害身體,傷害心理,同樣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情節嚴重,或應以虐待罪、侮辱罪、故意傷害罪等追究林某的刑事責任,另外有這兩條過錯行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應當少分或者不分。

並且在離婚後,陳某作為無過錯方,是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其次離婚後,那麼陳某是否再婚嫁,跟林某無關。他無權干涉,在這種情況下他若強行要求發生親密關係,可以QJ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林某無端干涉陳某的婚戀自由,並實施毆打,其行為已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給撫養費也不合理,雖然他們兩人是離婚了,但父母子女關係並不因離婚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仍負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唐拓不給,陳某可將其告上法庭,法庭判決後還不給,可申請強制執行。那時就由不得他不給,可嘆的是陳某並未想到這一步,而是採取了最極端的報復方式:割下林某的命根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鑒於陳某故意傷害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又取得了林某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陳某被判處拘役五個月。這一行為是很不理智的,如果造成更大的傷害又或林某不願意諒解,她豈不是要在監獄裡待上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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