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3年開始,國內有部分房企出現了在建商品房爛尾的情況,其中就有恆大地產、碧桂園、融創等頭部房企。這就讓購房者損失慘重,欲哭無淚。同時,還會讓那些未購房的家庭對購買期房失去信心,要知道購房者信心一旦喪失在中短期內很難恢復。
資料顯示,前11個月全國17城已累計成交二手房7718萬平米,同比漲幅達32%。而為了減少開發商出現債務違約和爛尾的情況,現在各大國有銀行紛紛向民營房企輸血,僅11月份就向民營房企輸血3000億資金。
實際上,導致開發商出現爛尾樓的情況主要有兩類:一個是,很多開發商前些年大肆拿地借債擴張,而近些年新房銷售業績出現大幅下滑,再加上融資渠道受阻。這樣一來,開發商的資金鍊容易出現斷裂,無力再繼續把新建商品房建完;
另一個是,開發商暗中挪用購房者的預付款,把這筆錢投資其他工程項目了。最後,其他工程項目也投資失敗,資金無法收回。這就導致了開發商沒有資金再繼續完成在建商品房,而只能選擇爛尾。
通常購房者在面對爛尾樓的情況,只能採取以下措施:首先,購房者要主動與開發商進行溝通交涉。如果開發商只是短期內出現的資金鍊緊張的問題。那麼,可以給開發商一些時間,允許其延期交房。
再者,購房者也可以集中起來,通過業委會與開發商進行溝通交涉,看看有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當然,如果在與開發商交涉無果之後,那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過,像這樣的經濟類官司,購房者將經歷一個較長而又不確定性的過程。
而對於開發商出現爛尾樓的情況越來越多,有不少網友提出:為什麼開發商沒錢了可以爛尾,老百姓拿不到房卻不能選擇斷供呢?
對此,銀行方面的解釋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簽的是購房合同,而銀行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貸合同。如果開發商出現了爛尾樓的情況,只能說明購房合同已經違約,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也可以在房貸合同上違約,即使出現了爛尾樓的情況,購房者也應該按時償還房貸。
從表面上看,銀行方面的解釋還是合情合理,但事實上,銀行方面也存在著貸款發放審核過松問題:一個是,銀行在向購房者發放貸款前,也要客觀評估其還貸能力。不要看到有人申請購房貸款,銀行就為了眼前的利益,而忽視了未來其還貸的風險。
另一個是銀行在向開發商發放貸款時,也要嚴格評估開發商的負債情況。如果開發商負債率過高(負債率超過70%以上),流動性不充裕,這就意味著風險很大,應該停止給這類房企發放貸款,否則購房者可能會承受不公的後果。
現在問題來了,我們該如何杜絕開發商出現爛尾樓的情況呢?其實辦法有兩個:一個是取消商品房的預售制。這樣開發商在建造完商品房之後,再進行銷售。而購房者可以去現場驗房,如果滿意就購買,如要不滿意就不買。不過,全面取消商品房預售制,會使很多中小房企破產倒閉,每年商品房的供應量也會大幅減少。所以,指望在短期內取消商品房的預售制並不太現實。
另一個是,開發商在出售期房時,可以按照每個樓盤開設一個買房群體的帳號,把業主們的購房款集中起來,做到專款專用。然後,再由監管部門進行全面監督,以確保期房業主的購房款不會被開發商挪作他用。
此外,各地應該儘快放開對房企銷售價格的限制,允許房企根據自身的情況大幅降價促銷。這樣一來,房企手裡有了更多的流動資金,那出現爛尾樓的情況就會明顯減少。現在像蘇州、南京、廈門等城市已經放開了對開發商的限價政策。預計未來還會有更多的城市允許開發商大幅降價。屆時,開發商出現爛尾樓的情況會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