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交樓,東莞66名業主集體起訴!一個半月後......

2020-05-29     東莞時間網

原標題:開發商逾期交樓,東莞66名業主集體起訴!一個半月後......

今年3月底,因開發商未能如期交樓,常平鎮某廣場的66名業主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違約金。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疫情期間通過啟動「訴前調解+速裁快審」機制,並聯合相關部門 將調解工作貫穿始終,在一個半月內即促成開發商與業主們達成協議,且將違約金全額支付到位。

錢給了房沒按時交

66名業主狀告開發商

2020年3月30日至31日,東莞常平某廣場的66名業主陸續到常平法庭起訴,稱他們於2016年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約定開發商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樓,但他們卻在約定期限到期數月後才收到收樓通知,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應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但他們多番與開發商交涉均無果,只好起訴到法院。

鑒於案件涉及購房者眾多,社會影響面廣,常平法庭收案後迅速開展訴前調解,委派專職調解員和具有房地產從業經驗的特邀調解員組織各方當事人在線進行協商。

但開發商的代理律師表示,受疫情影響,公司尚未完全復工復產,管理層對調解方案不能及時組會進行商議,無法給予明確答覆。

考慮到此事雙方糾葛已久,調解暫難有進展,若不及時開展應訴,業主們可能因此產生群體性波動,進而引發不穩定因素,常平法庭遂及時將案件轉入速裁程序,由速裁團隊跟進審理。

聯合多方堅持調解

一個半月支付到位

開發商應訴後卻向法庭「喊冤」,表示因案涉項目與城市交通建設項目施工介面存在重疊和互相連接,後者工程延期,打亂了其施工進度和計劃,才造成案涉房屋延期交付,非其所能控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對其延期交付行為予以免責。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還了解到業主們此前已向多部門投訴反映,且分批向法院起訴,部分案件尚在訴訟過程中。

為了最大程度化解雙方矛盾,快速妥善解決糾紛,常平法庭堅持做雙方調解工作,並與交通建設主管部門、綜治信訪部門等溝通,在了解事實的同時,爭取各相關部門的協作與支持。

5月12日,速裁法官組織業主代表、代理人與開發商代理人到庭進行調解,一方面向被告闡明其作為開發商,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其抗辯延期交樓屬於「不可抗力」應舉證予以證明,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方面向業主解釋經了解開發商逾期交樓確實事出有因,雖有延遲但均在數月後已交樓,希望業主能從訴訟風險、成本等方面考慮,以和解方式解決。

經協商,業主們同意減免部分金額,按合同約定逾期違約金的九折支付,開發商同意在5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目前,開發商對這66宗案件已全部支付完畢。

從業主訴至法院到調解成功、支付到位,不超過50天,在化解糾紛的同時,還助業主們快速拿到違約金,實現案結事了。

來源: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編輯:官登祿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c9DX3IBfGB4SiUwXuN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