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買車都算得上是一樁大宗消費,不得不反覆斟酌,貨比三家。而老司機們都知道,對於車輛這樣的耐用消費品來說,購買時除了考慮車子本身的質量,售後服務也是一項重要的考量指標。良好的售後服務水平,可以給車主增添一層保障,在長期使用車子的過程中做到心裡有底。
河北省滄州市的市民魏先生,之前對凱迪拉克汽車一直心存好感。出於對品牌的信任,他去年在天津某凱迪拉克4S店提了一輛愛車。起初這輛車開著並沒有什麼問題,然而在出現一次事故之後,魏先生就一直鬧心到了現在。他原本以為在4S店修車肯定比外面私人的修車鋪要好,結果出現的問題讓他頭疼不已。
當時出了事故之後,魏先生走了保險,在滄州當地的一家4S店進行維修。然而修完之後,他發現愛車的左後門很難關上,需要用很大的力氣。如果車子恰好停在上下坡的位置,問題會更加明顯。而且這次維修過程中還引發了新問題,車架拆裝之後,導致原本事故中未受損的右側也出現了變形和損傷。更蹊蹺的是,當時維修並沒有讓自己在任何單據上簽字,目前在4S店查不到此次維修記錄,也調不出任何維修單和派工單。
魏先生一直在跟4S店溝通協商,他提出把車開到別的4S店重新維修,費用讓他們自己結算,但對方並不接受,也始終沒有給出解決方案。相持了大半年,魏先生看不到解決問題的希望,於是聯繫了記者請求幫助。兩人一起來到4S店,售後經理不在,但魏先生認出了該店的總經理,他就在大廳。
總經理一開始不想接待,最後勉強將二人帶進辦公室協商。然而在整個溝通過程中,這位總經理隻字未提該如何解決客戶的問題,也沒有解釋維修問題出現的原因,而是強調了兩件事。第一,魏先生既然在這修過車,他自己手裡就應該有維修單據,如果當時店裡沒給開,你自己為什麼不要呢?第二,這件事是4S店與客戶之間的事情,不涉及到電視台,也不接受臨時採訪。說完這兩點之後,總經理起身離開辦公室,將二人晾在那裡。
由於遲遲等不到總經理的再次露面,車主和記者只好離開,又來到當地工商部門尋求幫助,工作人員建議魏先生走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在兩人剛剛走出工商局大門時,魏先生突然接到了4S店打來的電話,說售後經理回來了,讓他回店裡協商解決問題。原本以為事情有了轉機,可等回去才發現,他們攤上大事兒了。
重新回到4S店,卻愕然發現屋裡站滿了一批民警,這讓記者也感到十分意外。
「這是出警了嗎?」
「我可以說你們非法入侵我辦公室。」4S店總經理如是說。
「是你邀請我們進來的,因為這個(魏先生)是你們的客戶。」
「我是邀請你們進來了,但當我離開辦公室之後,你們並沒有離開。」
「我們很快就離開了。」
幸虧有記者作證,魏先生並沒有被帶走,非法入侵的罪名也沒有成立,民警告訴他們要好好協商解決,但總經理依舊不配合。隨後,記者又幫忙聯繫了凱迪拉克的官方客服,反饋了魏先生的問題,並特地請求對方,有處理結果後反饋一下。然而幾天過去了,凱迪拉克客服並沒有給出任何回復。
作者觀點:在4S店修過車的都知道,向車主提供定損、維修或消費清單是標準流程,4S店應當主動提供,而不應該讓消費者去索要。由於維修並沒有解決車子的問題,甚至還因此產生了新問題,魏先生對這家4S店的維修水平產生質疑,提出退費並換一家店重新維修,這完全是一種合理的訴求。如果事實清楚,4S店應當積極配合,或退費、或協商重新維修,總之不應該是置之不理,更不應該叫民警過來誣陷和嚇唬消費者。
我們不妨來看一個細節,車主第二次回到4S店,其實是被騙回去的。假稱要給他解決問題,結果早已擬好了一個罪名等待著他。單從這一點來說,十九妹就覺得這個總經理的這一招用得太損了。幸虧是記者也跟著回來了,幸虧有之前的採訪錄像作證,如果是魏先生自己回來的呢?會不會變得有理說不清呢?到時候會是怎樣一種結果?不敢想像。
目前魏先生的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十九妹建議還是不要跟他們耗了,直接走法律程序,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吧。不妨問一下大家,您在4S店購車或享受售後服務時,有過不愉快的經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