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於成都高鐵上一女子與後排一家人的糾紛事件,最後定性為「互毆」,在長時間要求雙方和解無果後,對女子與後排家長各罰200元與500元了事。
對於此事件,如果我們能衝出亞洲、放眼世界——用國際化的思維考量,那時,你還會支持哪一方呢?
其一,前排女子的座椅靠背,當然屬於其花錢租下的「個人領地」。當後排家長的小孩踢打靠背時,顯然就侵犯了前排女孩的權利。
因此,此事件的肇事者,顯然是後排人員,即使生事的小孩還沒有獨立民事能力,但其監護人的家長們卻有監護責任,所以,此事件的發生之首要責任,顯然在於後排人員對他人權利的侵犯!——這要是擱在國家之間,不就是後排侵犯或侵略了前排嗎?
其二,前排女子的權利遭侵犯後,她喝止後排小孩,能掌控小孩子的家長卻不樂意了,其首先不是道歉,承認這是自己孩子的不對,並批評教育自家孩子,反而是要求喝止孩子的前排女孩:「給我的孩子道歉」——這說明,首先,家長們這是不會教育孩子,其次,這顯然是「豬八戒先倒打一耙」了。
其三,後排家長及親人至少有三人,而前排女孩僅一人,又是被首先侵犯者,顯然「弱者」是前排的女子。
而引發事端的後排人員中,其父親卻先罵了前排被侵犯者,其母親還先動手打了前排女子——武力侵犯的肇事者,也是後排人員了!如果放在國家之間,分成「侵略者與被侵略者」,顯然後排會被定義為侵略者,而前排女子則是被侵略者了吧?
其四,有人在看了後來警方公布的並非完全完整的視頻後,不少人改變觀點稱:此女子整個過程中有挑釁之嫌,所以最後定義為互毆也不虧。
這樣的看法中,就是認為被侵犯者,既不能還嘴,也不能還手了?——如果放到國家之間,就等於是你的「孩子」侵犯了我,我卻只能幹看著你們打我、侵略我?原因就是我相對弱小,你人多勢眾可以欺負他人?
其五,有網友仔細觀察了視頻,發現乘警在查看後排先罵人的孩子父親時,這位男性家長似乎是給乘警亮出了一個藍皮的證件——如果這一觀察屬實,那麼,這位先罵人的男性家長到底是幹什麼的呢?
難道,這個男人因為身份上的特殊性,以及性別區別之下的身體上強勢,就能先罵人了?就能在人多勢眾之下,看著自己的老婆先打人了嗎?這個強勢的男人,難道有對他人生殺予奪的權力嗎?——你又是國王、皇帝吧?但警方的處理中,卻對這個罵人的男家長隻字未提。
其六,在視頻中,還有一位看不慣此事的強壯東北大哥站出來,幫這位女孩說話,他甚至在拉架時,有拉偏架的傾向,但他的話與做法,卻贏得了車廂中的一片掌聲!這說明什麼?難道不是其更得民心嗎?
試想:如果這是國家之間的糾紛,有人出來幫腔、拉偏架,且絕大多數國家及國民都為此鼓掌,那麼,極少得到支持的後排先罵先打人的一家,他們難道不該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已經失去了正義與道義呢?
當然,所謂用國際化思維看「成都高鐵互毆事件」,只是想讓我們看問題的角度與格局打開些——但我並不是在說「俄烏衝突」啊!
對於「俄烏衝突」這一國際事件,我既不站隊「俄粉」,也不會衝進「烏粉」之中——我只站隊國家的立場:「尊重領土完整,希望結束衝突走向和平」等觀點!那麼,你呢?【原創評論: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