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歲女童失蹤:罪惡元兇,不是12分鐘

2023-10-10     京城教育圈

原標題:上海4歲女童失蹤:罪惡元兇,不是12分鐘

來源 | 閒時花開作者 | 劉娜

這兩天,一個叫黃元芯的小女孩,牽動著很多人的心。

她失蹤了。

截至我寫這篇稿子時,60多個小時過去了,她還沒有被找到。

這個可愛漂亮的小姑娘,是被洶湧的海水捲走了,還是被可惡的壞人拐走了?

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知道的是,黃元芯失蹤的原因,著實令人不解又氣憤——

01

事發——

4歲女童失蹤了!

據黃元芯的父母和媒體發布的消息,事情原委是這樣的:

10月4日下午5時許,在上海本地生活的一家人,帶著兩個小朋友到南匯新城下的海灘上玩。

媽媽和外婆帶著更年幼的弟弟,留在岸上。

爸爸帶著4歲半的黃元芯,在海灘上玩。

父女倆人都脫了鞋,小女孩穿著最愛的藍色連衣裙,拿著小鏟子在玩沙子。

下午5點35分時,爸爸去岸邊拿手機,就把黃元芯一個人留在海灘上,同時叮囑她不要亂跑,站在原地等候。

爸爸說,黃元芯所處的海灘,距離岸邊大約三五百米,走過去需要五六分鐘,拿到手機走回來又花費五六分鐘,他不過離開了12分鐘,回來孩子就失蹤了。

短短12分鐘,4歲半的小女孩海邊失蹤!

事發後,黃元芯的家人聯繫警方和媒體尋求幫助。

孩子失蹤是關乎千家萬戶的高敏感話題,所以黃元芯的安危,牽動著千萬網友的心,也迅速引發了全網熱議。

不少人站出來指責黃元芯爸爸:

「怎麼這麼心大,竟然把4歲的孩子一個人扔到海灘上12分鐘!知道漲潮的海洋多麼兇險可怕嗎?12秒鐘也不行!」

也有不少寶爸寶媽從親身經歷出發,分享帶娃的種種驚險,只為證明一件事:

年幼的孩子離開視線一秒鐘,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支持這種批評和指責。

因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也因為作為父母,但凡多個心眼,帶著孩子一起回到岸邊拿手機,或者托旁邊人照看一下孩子,就可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已發生的眾多慘案,無不提醒我們:

疏忽大意和心存僥倖,是幼童慘案頻發的罪惡元兇。

因為當天去同片海灘的人很多,不少人也拍了照片和視頻。

而這些影像資料的相互佐證,證明事情絕非黃元芯爸爸說得那麼簡單——

02

疑問——

爸爸到底離開多少分鐘?

黃元芯失蹤後,當地警方和救援隊立即展開搜救。

6支救援隊200多人搜索了兩天,還是沒有找到黃元芯。

倒是10月4日同一時段前往這片海灘的熱心網友,紛紛翻出自己手機和相機,根據媒體曝光的黃元芯的衣著相貌,辨認出了她在海灘的最後畫面。

照片顯示:

10月4日下午5點33分。

黃元芯和爸爸的確在海灘上玩,藍裙子的是黃元芯,白T恤的是爸爸。

10月4日下午5點40分。

爸爸離開了,就只剩下小朋友一個人在海灘上玩。

10月4日下午5點42分。

海灘上還有不少人,天色已經暗下來,爸爸沒回來,小女孩站在人群中。

10月4日下午5點53分。

黃昏把天空和海水都塗成金色,海灘上的人越來越少,小朋友孤零零一個人站在海水中,異常孤單,翹首以待。

這些照片,目前也得到了黃元芯爸爸的轉發和確認。

恰恰這些照片的相互佐證,讓我們確認這樣的真相:

爸爸離開黃元芯,絕不止12分鐘。

有網友疑似拍到,一直到10月4日下午6點06分,還看到黃元芯一個人孤獨地站在海水裡,等爸爸來。

如果網友爆料屬實,那就意味著爸爸至少離開黃元芯20分鐘以上。

這麼長的時間裡,爸爸去哪兒了?

他到底是故意把孩子遺棄到海灘上,還是說藏著別的隱情?

03

紛爭——

到底是疏忽大意,還是故意遺棄?

10月6日晚上,參與搜救失蹤女孩黃元芯的藍天救援隊,公布了小女孩在海邊的最後視頻:

全面搜索後,排除了孩子被他人帶離海灘的可能。

因為黃元芯的爸爸一直到10月5日下午,才能指出自己和女童分開的準確方位,民警根據這個準確位置,通過監控在近百人中發現了小女孩的身影。

她站在原地等候10多分鐘後,向水邊走去,在水邊摔倒後,消失在海浪中。

一句「消失在海浪中」,讓人感到後背發涼,凶多吉少。

與此同時,為黃元芯小朋友憂慮的不少網友,也一個個化身福爾摩斯,陷入了陰謀論。

他們認為這起失蹤案,很可能是一場蓄意遺棄案或謀殺案。

我綜合網友推測,總結如下:

第一:

爸爸不僅在到底離開孩子多長時間上,撒了謊,而且在事發地距離岸邊的距離上撒了謊——警方通報是二三十米,他說三五百米;

第二:

找不到女兒後,爸爸竟然走著去派出所報案,而不是第一時間打電話求助;

第三:

爸爸一直到事發第二天,才能認出女兒失蹤的準確位置,涉嫌故意隱瞞;

第四:

媽媽和姥姥看見爸爸回來拿手機,當時竟然不質疑爸爸,任憑小女孩一個人置身危險中,一家人都有問題;

第五:

黃元芯失蹤後,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接受採訪,語氣都過分冷靜,而沒有悲傷和崩潰……

當然,還有很多未經核實的猜測,比如說黃元芯的爸爸是繼父,比如說黃元芯7月份就走丟過一次……

這些,都已被證實為謠言。

理解網友因過分擔心黃元芯的安危,而把焦慮和崩潰投射給孩子爸爸的憤怒。

我想表達的是:

首先,如果這起案件涉嫌故意遺棄或謀殺,請相信警方絕對不是吃素的。

其次,我也想從心理和情感的角度,儘量客觀地和朋友們分享這樣的認知:

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時,他極有可能通過模糊細節的撒謊,淡化自己的責任,逃避周圍人對他的指責

黃元芯爸爸說自己只離開了12分鐘,實際上是更久,極有可能是出於這種心理。

創傷後遺症的症候之一,是記憶錯亂和意識模糊,尤其是剛剛經歷了極端災難的人。

事發時傍晚,海灘又諸多相似,漲潮前後的海灘差別很大,加上他們是第一次到這片海域,黃爸爸說不準位置也有可能。

不是所有的悲傷,都是嚎啕大哭和歇斯底里。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在心理上真正接受事實,然後才能在情緒上啟動悲傷的按鈕。

這也是很多人在聽聞親人去世後,表情麻木,哭不出來,但過了很久,終於接受親人死亡的事實後,突然淚流不止的原因。

我們不能以是否哭天搶地,來質疑一個人是否足夠悲傷。

今年5月,武漢校園車禍案中,那個兒子慘遭車禍後,又被網暴「不夠悲傷,想當網紅」的媽媽,絕望崩潰中縱身一跳的背影,已給了我們足夠深刻的教訓。

沒有為不負責父母洗白的意思。

只是提醒更多人,面對他人悲歡,多些耐心和思辨,多些善意和客觀。

要知道:

我們的發聲,可以是光,也可以是槍。

最後——

04

守護——

每個孩子的兩個禮物。

看到黃元芯失蹤案,看到她孤零零站在海水中的背影,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幼年時的兩件事。

一件,是我六七歲時,父親帶我去趕集,把我一個人留在供銷社門口,他去另外一條街賣糧食。

父親承諾我,賣完糧食拿到錢,就到供銷社給我買好吃的。

父親去賣糧食的幾十分鐘里,我看著街上的人來人往,認定父親不要我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那幾十分鐘,我感覺像1000年那麼漫長。

父親賣完糧食後,當然很快回來了,也帶我去買了好吃的。

但時光過去30多年,我已記不得那天吃了什麼,但那天火辣辣的太陽,極度恐懼的我,還有時不時想要去找父親的衝動,至今仍明晃晃地霸占在記憶里。

另一件,是小時候家裡養牛,小牛犢總愛戀群,時不時掙脫繩索,跑到田裡河裡或別的村莊,深夜也不回來。

每當這時,父母就會帶上我哥去找牛犢,讓我和我妹妹留在家裡看門。

黢黑的夜晚,我抱著我妹坐在自家門檻上,盼星星盼月亮盼父母盼牛犢,被深深的恐懼捉住,感覺妖魔鬼怪很快就會來把我和我妹妹抓走,我們再也見不到爸媽和哥哥了。

那種坐在自家門口依然無比恐懼不安的感受,至今記憶猶新。

童年的經歷,讓我在當了媽媽後,尤其關注孩子的安危和感受,有時甚至到了草木皆兵、過分敏感的地步。

後來,我學了一點心理學,發現幾乎所有的心理學家,都在強調:

安全感和歸屬感,是一個人幼年時最重要的兩件禮物。

安全感,就是父母一直守候在身邊。

歸屬感,就是在父母那裡確認自己的重要性。

為人父母最容易犯的誤區是,帶孩子出門,認為叮囑了孩子不要亂跑,孩子會一直留在原地等候。

把孩子扔在家裡,認為在自己家中,孩子有什麼好怕的。

真相是:

喪失了安全感的孩子,很難一直留在原地等候,因為他要尋找父母,要和父母在一起。

沒有歸屬感的孩子,即便在自己家裡,也一樣陷入恐懼,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在父母心中是否重要。

天天談愛和教育的我們這代父母,要記得孩子最重要的兩個禮物,是安全感和歸屬感,並用言行和細節向孩子表達:

「我愛你,我和你在一起。」

而不是,在想當然中大意中,製造慘案,悔不當初。

最後:

正在看此文的善良的你,如果在城市,在農村,在山間,在海邊,在深夜,在白天,看見陌生小朋友孤獨一個人,請一定要上前詢問:

「孩子,你怎麼了?需要不需要我的幫助?」

你的一句話,可能會挽救一個孩子的命。

願黃元芯能平安歸來。

願每個孩子,都被養育者善待。

閒時花開(ID:xsha369):作者劉娜,情感專欄作家,文藝也理性,溫柔也死磕。新書《見字如面》全網熱銷中。文中圖片來自網絡,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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