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浙江杭州深夜大雨的情況下,一網約車女司機因打車點不能停車,讓兩位乘客距上車地點20米處等車。
此後,因乘客到車上對其大吼大叫,女司機於是自主決定取消了訂單。這對父女乘客卻堅決不下車,女司機遂棄車回家。第二天回來後,兩乘客仍在車上。女司機報警後,兩乘客也不接受警方調解,竟超過24小時都賴在車上。在此事上了熱搜後,據悉,兩乘客終於下了車,並接受警方傳喚,雙方正接受後續處理。
我們不妨先看下媒體在現場所拍的視頻畫面中,當事雙方的一些對話吧:
女乘客:我們是為了法律的一口氣,為了自己權益去做努力,
女車主:你有權益,我難道就沒有權益嗎?定位的位置是在內部道路,因為下雨,我過不去,就把傘扔給他,我說你先打著傘,然後到前面好上車。他一直給我大吼大叫,我實在壓抑不了我的心情了,我說你在原地,我又給他們拉回原地,我說:不好意思,你下車。
男乘客:外面下著瓢潑大雨,讓我們必須下車,不下車,就讓我們磕一百個響頭。
女車主:「我死都不會送他們「,這是我說的原話。我的責任我承擔。我沒說磕一百個響頭的話。
女乘客:我被司機連續潑了6桶水。
女車主:這是我自己的車,我想怎麼洗就怎麼洗,沒毛病,錄像隨便,告我吧!
……
其一,確實如絕大多數網友評論中所言,這起事件的主要責任,顯然在於霸在車上不下來的兩位乘客!
因為,雖然是下著雨,乘客心急也可以理解,但人家司機還專門送上傘,要其到可以停車處候車,這顯然是合理的要求。
而乘客仍大吼大叫,則女司機為避免矛盾衝突升級,甚至怕有不測情況發生,決定取消此訂單,也仍有可以理解之處。
此後,這對父女乘客面對這種局面,顯然應走依法投訴的渠道解決問題、維護權益,但顯然,其霸在車上不走的行徑,是違法違規的做法了——這樣就涉嫌侵犯他人私有財產,同時,視頻中女司機還稱:兩乘客有在車內小便的嫌疑,這就涉嫌損毀私人財物了。
且在警方調解之下,兩乘客一直堅持超過24小時不下車,甚至還有尋釁滋事的嫌疑了。
如此超過24小時的惡意霸車行為,影響了司機的工作與收入,顯然,現在不是兩乘客要求司機給予10倍賠償的問題了,反而是女司機可以要求這對乘客給予民事賠償的事了。
不過,在網上清一色地批判這對乘客的時候,難道說這對父女乘客真的是完全錯誤,而女司機一點責任也沒有嗎?
不過,從視頻中可以看出,這位女司機的說話與態度,一直都是屬於較為硬氣、霸道的那種——作為一名網約車司機,其實在服務的態度與方式上,她還是有可以改進之處!
如果當時她說話的態度溫和一些,處理的方式不那麼生硬,不是硬對硬的互拋硬話、狠話——像司機說的「我打死都不拉你們」,以及她或疑似說出「不下去,要磕一百個響頭」;還有,沒有好好協調,而非看著乘客在大雨中,卻自我生硬地取消了訂單;以及向著車內的乘客連潑了6桶水等,女司機的一些過激言行如果得以收斂,或許這些矛盾就不會那麼劇烈,此事就更容易緩解和解決了吧?
相反,雖然這對父女乘客雖要承擔絕大部分錯誤和主要責任,但有一點,我倒認為他們倆做得不算是最差——那就是他們在大雨中被取消訂單後,僅是採取「不下車」的這種對抗與泄憤方式,似乎有點「非暴力不合作」的意味,這顯然要比罵人、打架等暴力違法行為,要溫和得多,估計,這也是警方為何會一直在勸解兩人,而沒有對這對父女採取強制措施的一大原因吧?
其實,說白了,這本來並不是什麼太大的事情,如果雙方都能更溫和一些,理智一性,文明一些,優雅一些——「萬事和為貴」,則事情很可能當時就解決了,也不至於因此成為一大網絡熱搜事件了。【原創評論: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