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丨「後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你。」

2022-03-20     最後一米陽光

原標題:「信」丨「後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你。」

親愛的朋友:

你好嗎?

見字如面。在給你去這封信之前,我同樣是遲疑的。不僅僅是這很可能勾起我的心事,更重要的是我怕會引起誤會,同樣,也是怕給你帶去不必要的困擾。說白了,我是怕自己說不好,對自己沒信心。這一點,我想你是能夠理解的。「任何人,只要涉及自身,總難免不夠客觀和或多或少會帶有些誇大或虛偽的成分。」

只是如果不說出來,那可能我將永遠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兒了。我不想盲目地生活。而且,迷茫和困惑都是極其容易消耗人的能量的存在,如果自己不夠確定且也不去理會,那麼,情緒就極其容易往下墜。情緒它是有這種傾向來著,總是很難把精氣神提起來,用日常的話說就是打起精神來,很難。即使偶爾短時間內能夠做到,還是很難維持。偏偏還需要時刻警惕它下墜的傾向,任其發展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我太清楚那種感覺了。

「我也曾自暴自棄,曾想過一了百了,也曾拼了命愛過。」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像是「戒斷期遺症」,反反覆復上演著憂鬱與幻想,時而悲傷,時而沉浸在幸福的悲傷,時而遺憾,時而擁抱著遺憾去幻想,浮浮沉沉,起起落落。心像被什麼籠罩著,包裹著層層濃霧,同時內心又極力排斥、抗拒,也反抗。然後,不知道被什麼力量驅趕著,想要遠離、逃離。而越是逃避,內心的反抗也愈加劇烈。好似在和自己作對似的。「你越是想怎樣,就越是不能夠這樣,你越是希望好起來,心卻不斷往下沉。」

據說靈魂的重量是21克,也不知道真假。但確實,偶爾,不,應該說是時常,我感到靈魂很是沉重。也許,是心情,是情感,或是心事?實在難以判斷。總之,我希望你明白,我並非不能理解你,就像我常常在清醒時憐憫自己。

無關顧影自憐,無關自怨自艾,也並非無病呻吟。你知道的,常有人這麼武斷和這麼去誤解。大家也都知道,自以為是的理解很多,真正的理解也還是有的。而且,我相信——「茫茫宇宙中,一定會有個人能聽懂自己的語言,一個就夠了。」

也正是因為相信這一點,我不必很勇敢,甚至那些願意開放自己內心世界讓他人進去的人也不見得都勇敢,總之,我相信,而相信就讓事情變得簡單。「你知道的,從來複雜的是人,是人心。」

不知道是哪本書中說的,「我不知道自己哪天就會遺忘。書寫下來,就好像可以一直擁有著。」

實際上,我書寫下來的原因也並非懼怕遺忘,或想一直擁有,又或珍藏。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也不敢這樣去想。「記憶那般洶湧,被淹沒的窒息感令人無力且使我生不出絲毫勇氣再緊抓著它不放。」

我之所以書寫下來,完全是為了看清它,然後好將它歸置安排好。

我當然知道這並不容易做到。「就像每個人的個性和自由的天性,如果人人都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那將會少很多的焦慮,以及多出很多的從容。這是我認為的普通人的理想狀態。」

只是,書寫下來真的有用麼?我怎麼能夠保證自己不會如以往所經歷過無數次那般重蹈覆轍呢?我什麼也無法保證,更無法證明,只是內心告訴我,要麼做或不做,不要想著試試看。但凡所有的試試看其結果往往都不會太理想。是的,那種情況下,既無法完全沉下心來,同時僥倖心理始終干擾著自己,關鍵是還有其他現實瑣碎的事情。「只要你還沒有下定決心,心不定,就很難保證幻想和逃避不會趁虛而入。」

事實,只接受事實。做了自己想做的,就該承受自己所受的,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該有的態度和信任。

至於最終會把自身引入深處或引向何方,我不去做預測。因為預測就會帶來遲疑,遲疑就將進一步拖住自己的腳步、緊拽自己的心神。我已下定決心,就專注地克服它,不斷將它往自己想要的方向和目標去做調整和修建。

可是,你知道的,儘管我是這樣想的,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它並沒有想像的那般順利。

「後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你。」

我該如何定義你呢?「坦白說,有時候我真希望我沒遇見過你。」

這並非說我後悔遇見你,或者說是你不夠好,又或者因為你的出現才給我帶來了這種種。我無比清醒地明白:雖然你的出現確實有了這種種的變化,無論是從結果,還是追溯源頭,又或整個過程中,似乎也都與你密不可分,但這依舊不能說明是你的問題,或者將一切推到你身上。「畢竟,說明和證明往往是兩碼事兒。」

儘管這樣去做可能對我是有利的,但相信我,這不是真的。同時,我也建議任何人都不要這樣做。

雖然很多時候我們會將一些自己不理解的事兒或不懂的問題,拋到別人那兒,似乎這樣問題就不存在或與己無關了,但其實只要試過一次就知道:「不是的,除非你真的不覺得它是問題。一旦你意識到了它,一旦你意識到它的存在,那麼不去解決,它就將永遠糾纏不清。」

為什麼後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你?這是事實。原因是什麼呢?

我不想簡單地用一個模糊或大或小的詞兒或概念去總結它,把它框住,或者把自己困進去。「確立名目是一種不可救藥的毛病。」既然知道這一點,我就不至於第一時間去犯這樣的錯誤。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在最初遇到這種情況之時,我當時也並沒有覺得這有什麼不對或怎麼不好,只當是平常之事、尋常之舉罷了。畢竟,有很多種原因都可能導致這種情況發生,未必就是你的原因或者我的原因,更何況當時那種情況還是第一次發生。而且,可能是因為不把它當回事兒的原因,這事兒很快就過去了,那種情緒、情感和衝擊漸漸淡卻下來。後來,我也就沒再怎麼關注。

直到第二次,以及後來越來越頻繁地想起你,我才漸漸意識到它的存在。簡單說,如果第一次那是遇見而不認識,那麼第二次以及之後的很多次再相遇,它的輪廓在頭腦里漸漸清晰,那種情緒、情感也久久難以彌散,甚至一度我誤認為這是深情的表現。因此我還沾沾自喜來著:「我遇到自己深愛的人了,雖然已經成為過去,但最起碼深愛過。」

宮崎駿說:「誰看見過風?我和你,都不曾看見過。但是當樹葉顫動之時,就代表風正吹拂而過。」

「那麼,誰又看見過愛呢?」

我們不過是憑藉著自己的直覺和本能,感受到或意識到,怦然心動、耳紅臉熱、手心冒汗……藉助目光或感受到內心的喜悅,或眼淚,或微笑,我們以為這就是愛了。

實際上是——「誰也無法證明愛或不愛。它從來就不是可以被證明的。當然,也不需要任何證明。」

尤其是,當你覺得自己愛了,你相信自己愛了,你再去判斷或審視,談什麼理性或客觀,多荒唐呢!而冷靜下來後,你以為就能作出判斷了?或者藉助他人的目光?總有人會這樣去做,在意別人的目光,可事實呢?「多少別人眼中幸福的一家,多少別人眼中多麼般配的一對,究竟經歷了怎樣的過程,他們的幸福又是否真如我們所見呢?」

我們口口聲聲的愛,我們實實在在的愛,我們發自內心或違背內心,以及別人所賦予的愛和愛的意義。我不懷疑它們的存在和真實,只是關於愛的程度,什麼時候才能確定和發現愛呢?

就像當初我所認為的深情,何以後來我變得越來越不確定?甚至還一度覺得備受折磨。這是深情麼?這是愛麼?

我們總說,愛就應該勇敢去爭取。「爭取什麼呢?婚姻、家庭、在一起,還是爭取同等的愛呢?」

不知道你發現沒有,當你這麼去想的時候,好像越來越複雜,越來越看不清自己的內心,同樣也越來越不明白愛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了。甚至,開始懷疑愛,懷疑自己,以及懷疑自己是否還具備愛的能力。

「心開始不斷往下沉,心越來越涼,看似冷靜更像是死心了,絕望了。」

一廂情願,我們自然不願意,可是兩情相悅,卻又無法強求。「愛,看似是形式上的、物質的、真實存在的,且如此真切和深刻的,然而,當我們試圖去觀察它時卻又似乎離它越來越遠了。」

所以,後來我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起你呢?為什麼是你而不是別人?為什麼我想起你時卻又不那麼確定我究竟在想什麼?

我自問自答。後來的我們為什麼沒有在一起呢?是因為誰不夠好,還是因為不夠愛,又或者愛消失了;現在的我為什麼還緊抓著過去不放呢?是因為現在過得不如以前好,還是因為現在我才意識到你有多好,又或者我還依舊愛你,甚至更愛你;還有現在的我究竟是怎麼想的呢?我為什麼不敢邁出那一步,去靠近你,而只停留在想?是擔心你變了還是終於認清了彼此的差距,是因為害怕失望還是因為自己沒有信心且無法肯定自己的愛,又或者我已漸漸知道「想是一回事兒,真正去做又是另一回事兒。」

我內心有著諸多疑問、困惑、不解。但如果你問,它們相較於你而言,是否真有那麼重要?我壓根不用思考也能肯定地告訴你,它們並不重要。我為何如此肯定呢?

確實,如果我在意真相,我追尋的不是你而是愛,那麼,我無論怎麼思考,怎麼想方設法,怎麼自我疏解、開導、安慰、自欺,那不過是一個人的孤島。但是,話說回來,「一個人是無法自成孤島的。」

所以,很可能問題就出在因為有以前的比較,因為有了現在的現實,以及還有那未知的未來,我得以從時間和空間的維度里進行比較,權衡利弊、得失,繼而誤認為這是理性,是客觀,是事實存在,從而得出這最終的結論。「愛是情感的一部分,人是社會的一部分,過去是現在的一部分,說到底是,我把這部分看得太重了,我把現實給忽略了。我可真是愚蠢呢!」

如果深情是對過去的緬懷,那麼,這種緬懷的意義何其膚淺和虛假呢?如果真愛卻不是建立在真實的日常生活中,那麼,這樣的真愛又是何其虛妄和抽象呢?如果我總是回首著過去,同時,我又何嘗不是在辜負過去和現在呢?並沒有使我變得更好,也不能帶來新的認識,反而困囿於過去之中,一次次沉淪,一次次情緒下沉,一次次情感備受折磨,這是愛麼?「不,這是愛的奴隸。」

「愛的前提是你有自己的情感,情感是自主的,你是那個主人,且愛能孕育幸福。愛不是抽象的、想像的、幻想的,你同樣如此,你是具體的人,你的情感需要通過具體表達、溝通、交流,是流動的、變化的、發展的,而不是永遠地停留在過去,或困在過去裡頭。」

試想一下:如果所謂的愛如此經不起考驗,且只能以所謂的標準去認識它;如果你從來就不屬於現在,且你只能一次次地回到過去;如果你總是不願意走出去,打開自己的內心,不斷封閉自我,且如此執迷不悟。你已經做到了。可是,為什麼你沒有因此而感到幸福呢?想想當初的愛吧!無論愛一個人,還是愛其他的什麼,那種在血液中涌動著洶湧的情感,那種願意為了愛而勇敢去嘗試、爭取、承受和直面恐懼的種種,那個自由、自信、自主的你,那個熱愛生活、專心生活、享受生活的你,那才是你啊!

誠如王蒙先生所言:「人生應該是發光的過程,不一定燦如煙火,但至少能照亮生活。」

如果你也曾和我一樣,那麼,勇敢去做決定並付諸行動去熱愛生活吧,而非等待然後去做毫無意義的一件接一件的破事兒。

最後,我想說,愛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而是落實到個體,經由個體在方方面面發光的過程,不僅照亮生活,而是活成陽光,要麼至少,是迎著陽光前行的。

願愛無憂!

謝丹儒

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 廈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e533a47fde2d0c649124dcebd6428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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