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戶多宅」一律拆除?4種情況多宅也不會拆,農民放心吧!

2024-08-19     平說財經張平

現如今,我們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是有規定的。只有村集體才擁有宅基地的產權,而當地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值得一提的是,農民雖然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則是村民的個人財產。

此外,農村的宅基地還規定了「一戶一宅」政策,就是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且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也就是說,「一戶多宅」的情況是不被允許的,是要被拆除的。所以,今年開始,農村地區正在清查「一戶多宅」,而對多宅家庭採取的是拆除的政策。

我國之所以規定要「一戶一宅」,主要是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那分給每戶農村家庭都要遵守公平的原則,就是必須讓農村每戶家庭只有一塊宅基地。另一個是,如果農村家家戶戶都搞「一戶多宅」就會占用大量耕地資源,這對於當地農業發展是不利的。

不過,雖然現在農村地區正在清查「一戶多宅」的情況,但也有4種多宅的農房是可以暫時不拆的,農民可以放心,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第一種,多宅面積並沒有超過標準

有些農民雖然擁有多塊宅基地,但是他家的宅基地面積並沒有超過規定的標準。比如,河南老農王老伯,家裡有兩塊宅基地。但是,這兩塊宅基地所占面積加起來,也沒有達到河南省所規定的農村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7平米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王老伯即使是「一戶多宅」的房子,也是不會被拆掉的。

第二種,家庭人口多,居住較困難

有些農村家庭人口多,比如,既有祖父祖母,又有夫妻倆人,還有4個孩子,都擠在一塊宅基地上的房子裡面。顯然,這麼多人的居住條件是很差的。像這樣的人口較多的家庭,是可以再由村集體分配出一塊宅基地以供人口多的家庭建房。其實,像這類人口多的家庭,本來也是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分戶的,而一旦分戶之後,也是可以擁有兩塊宅基地的,畢竟人多居住面積卻有限,也是可以允許再另選一塊宅基地建房的。

第三種,按時繳納「超占費用」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村民在建房時,會占用更多的宅基地面積。比如,在宅基地上既建有住房,又在隔壁建有養豬棚。而對於超出規定標準的宅基地面積,村民們只要每年繳納一筆「超占費用」,那超出規定面積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也不會被拆除。

有些地區規定超占面積不超過5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費5元錢,不超過10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費10元,不超過20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費15元。也就是占用宅基地面積越多,繳納的費用就越高。這也彰顯了村民使用宅基地的公平原則。

第四種,老一輩留下來的房子

通常很多農村居民在成家立業之時,就會選擇與父母分戶,這樣自己就可以在另外一塊新的宅基地上蓋房子。不過,在父母都去世之後,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子女也是可以繼承的,只要這套老房子不倒塌,子女還是可以使用這套老房子。

所以,有些農村居民擁有「一戶多宅」主要是繼承父母的房產。而一旦父母遺留下來的老房子坍塌了,那這塊宅基地就要被村集體收回去了。所以,如果村民是繼承父母的老房子,而這套老房子還存在,那麼居民即使擁有「一戶多宅」,也是暫時不會被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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