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老闆花2萬雇兇殺妻,沒想到殺手告密,妻子:我出十萬

2022-06-08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11年河南老闆花2萬雇兇殺妻,沒想到殺手告密,妻子:我出十萬

時年26歲的陳曉剛是河南新密人,在當地開了一家木材廠,已婚。在別人眼中家庭和事業都很得意,然而就是這麼一個人卻產生了邪念,要謀害一名年輕女子。2011年9月18日夜,陳曉剛喝了點酒,被初秋的晚風吹得有些昏昏然。突然,他像是想起什麼似的,掏出自己的手機便給一個姓鄭的朋友打了電話。

鄭某比他小兩歲,曾在陳家開的飯店打過工,這段時間剛失業。正是缺錢的時候,陳曉剛找他,就是要給他介紹一個可以賺錢的活兒。但當陳曉剛說出這個活兒的具體要求時,鄭某嚇了一跳,竟然是要他幫忙殺個人。沒錯,陳曉剛找鄭某不是為別的什麼,是出兩萬元讓他幫自己殺個年輕女人。由於實在是缺錢,鄭某有些猶豫,找上好友劉某商量。

這個劉某同樣缺錢,聽了有兩萬元,便有些心動。答應跟陳曉剛見面談談,陳曉剛一見面便說得趕緊找到,找到趕緊弄。言語間十分急切,鄭某、劉某意識到,這個女人一定是陳曉剛的心頭大患。為了錢,他們答應下來,作案計劃、作案工具都是陳曉剛提供的。一開始定好的地點是那個女人家裡,可鄭某、劉某到了陳曉剛所說的小區才發現,四處都是攝像頭。

他們沒法動手,也有些打退堂鼓,本以為陳曉剛也會放棄。結果第二天,陳曉剛又帶著他們去了女人的上班地點,並告知上下班時間。讓他們趁機動手,弄完之後給他打電話,隨後陳曉剛就離開了。這一次殺人還是沒成,鄭某、劉某在原地等了幾個小時,也沒見到陳曉剛所說的女人出現。第三天晚上,陳曉剛再度找上兩人,表示自己可以把女人騙出來。

此時,鄭某、劉某才知道,陳曉剛要殺的竟然是自己的妻子李麗!陳曉剛不肯說實話,只說你們照干就是,鄭某、劉某也不知道他究竟為何要殺妻。只知道他殺妻的念頭是越來越強烈,兩人不由有些怕了,為了兩萬元背上殺人的罪名不值啊。思來想去,他們想到了一個既可以拿錢又不必殺人的好辦法,把這件事告訴李麗。

讓她配合一下,她保住了命,他們拿到了錢。豈不是兩全其美,說干就干,兩人直接找上李麗。說明陳曉剛要殺她的事:「你丈夫出了兩萬元讓我們殺你,我們不想殺人,不然你配合一下我們去外地躲幾天。我們拿你的手機去交代,這樣你安全了,我們也能拿到錢。」一開始,李麗並不相信朝夕相伴的枕邊人會對自己下殺手,懷疑他們是敲詐勒索。

鄭某隻好當著她的面給陳曉剛發消息,殺了人,屍體怎麼處理。陳剛回答了八個字,讓李麗心灰意冷的八個字:「屍體不要,隨便處理。」見狀,李麗提出我給你們十萬元,你們幫我把陳曉剛送去派出所。一聽十萬元,鄭某、劉某頓時樂了,可沒想到的是他們並沒有等到李麗送錢。反而等到了手銬,李麗離開後越想越不對,給錢也不能保證安全。

乾脆報了警,隨即,三人相繼落網。那麼陳曉剛究竟為何殺妻?原來他們夫妻倆在外人看來恩愛,實則矛盾重重,他原本是家裡唯一的兒子。從小到大只有家裡人寵著他的份,從來沒有他受氣的時候,結了婚卻完全不一樣了。李麗性格強勢,不管幹什麼都要占上風,一張嘴更是得理不饒人。陳曉剛每次都說不過她,心理十分壓抑,為解壓迷上賭博。

短時間內輸了十萬元,他怕妻子得知後又是不停的教訓、嘮叨,也為妻子的強勢感到憋屈。便生出了殺人的念頭,知道丈夫的作案動機,李麗反省了自己。認為自己有時候確實性格過於強勢,導致他心理壓力過大,選擇了諒解。不過諒解歸諒解,該受到的懲罰還是得受,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犯罪。

許多人以為雇兇殺人,既然沒有親自動手,那麼就算落網也應該是兇手犯罪。自己可以摘個乾淨,殊不知雇兇殺人,同樣是犯罪。我國刑法中雖然沒有雇兇殺人罪這一罪名,只有故意殺人罪的規定,但雇兇殺人是故意殺人罪的一種表現形式。雇凶者本人沒有親自參與殺人行為,可兇手原本沒有殺人想法,是在其授意的情況下才有所作為的。

雇凶者明知自己的雇凶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依然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主觀有殺人的故意。並已經著手實施了殺人行為,只不過他並不是親自動手的而已,故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雇凶者不僅要被認定為犯罪,還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是主謀,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因而對於這類案件,雇凶者的懲罰應當比兇手要重,若殺人既遂一般會判處死刑。陳曉剛該慶幸,鄭某、劉某不糊塗,為了兩萬元殺人不值。沒有按照陳曉剛所說實施故意殺人計劃,只是想要騙了錢就跑路,還將事情告知李麗。

那麼這屬於犯罪中止,因為兩人的手下留情,陳曉剛屬於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四條: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第二十三條: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綜上,鄭某、劉某故意殺人罪中止應當免除處罰,陳曉剛故意殺人犯罪未遂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但這兒還有一點,鄭某、劉某為了錢財假意配合陳曉剛,已經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還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最終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陳曉剛因為是犯罪未遂,還得到了被害者的原諒,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經此一事,李麗明白了自己性格過於強勢,陳曉剛明白了不該因小事就想殺妻。

兩人都試圖修復夫妻之情,可這件事永遠都會像一根刺橫亘在他們之間,想回到當初的甜蜜恐怕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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