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個5歲女童的悲慘遭遇

2022-09-24     歷史戰爭

原標題:案件:一個5歲女童的悲慘遭遇

「有些人,當從近處觀察他們時,你就會懷疑他們是否擁有靈魂。」

2013年10月2日,電影《素媛》在韓國上映,該片講述的是8歲的小女孩素媛因為在某天下雨時好心為一個醉漢打傘卻慘遭侵害的故事。電影里小女孩的淚水,望向父親時恐懼的眼神,都令人動容。

然而可悲的是這是根據真實案例改變的,並且像這樣的案例,不止一次發生。在該電影播出的七年後,黑龍江也發生了類似案件——54歲鄰居侵害4歲幼女,致其進ICU,事發後裝傻稱「酒後亂性」。

事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罪犯劉維國出生年月不詳,因為他是一個被遺棄的孩子。根據養母撿到他的時間算,2020年正好54歲,雖然說不幸被遺棄。但養母對他很好,視若親子,自己條件不是很好。哪怕是拾荒也要將他撫養成人,可惜的是劉維國辜負了養母的苦心,長大之後不僅沒能好好孝順養母。

反倒是一次又一次的給她惹麻煩,坑蒙拐騙、小偷小摸等等,好的不學專學壞的。早在這一次案發之前,他就曾因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度入獄,無奈的是監獄的教育並未能讓他改邪歸正。刑滿釋放後的劉維國,依然是死不悔改,不是靠拾荒為生。就是靠好心人的接濟,而他一旦有了錢,便只知道買酒買醉。

令人唏噓的是,受害女孩妍妍的家裡人也是好心幫助他的一員,妍妍家離劉維國家只隔了兩條街道。恰好妍妍的爺爺偶爾也會拾荒,看他可憐,讓他幫忙捆廢品。之後請他吃飯,有時也會給錢,一給就是一百元。2020年8月29日案發當日下午,劉維國到周家討酒喝,去的時候已經是醉醺醺了。怕他喝多了鬧事,妍妍的父親沒給酒,給他端了碗飯。

如果當時知道後來發生的事,妍妍的父親大概不會給這碗飯,而是恨不能給他一刀。可惜無論是爺爺還是奶奶,又或者父親,都沒能察覺到這個拾荒漢其實是個披著可憐皮的惡魔。誰也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帶走妍妍的,畢竟憑他與周家人這麼熟的關係,見慣了的妍妍對他不會有太多防備。5歲的小女孩如何會懂得人心險惡,稍微一哄,就不會哭鬧。

周家人察覺到不對勁是在6時左右,電視還沒關,看動畫片的妍妍卻不見了。起初,他們並不知道是劉維國所為,還以為是妍妍自己跑出去了。擔心她被人販子拐走,驚慌失措,四處尋找。就在這個過程中,有人表示看見妍妍被醉酒的劉維國帶走了,為此周家人特意去劉家查看。但沒有找到妍妍的身影,只好報警了,警察找了一個晚上也沒找著。

第二天,劉維國將妍妍送回家裡,稱自己只是帶著她去玩玩。然而周家人檢查卻發現孩子渾身是傷,褲子上血跡斑斑,躺在床上一動不動。就像是個破碎的洋娃娃,家裡人心疼不已,匆忙將孩子送往醫院。檢查確定孩子遭到了侵害:處女膜3點至9點處撕裂、深達基底部、背部挫傷、臀部挫傷、雙下肢挫傷、面部挫傷等。

隨後妍妍因為細菌感染,發起了高燒,不得不送至ICU。一個才5歲的小女孩,平日裡被家人視作掌上明珠,突然遭此厄運。這給她的身心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只有重懲犯罪者,才是對她及家人最好的交代。妍妍被送回家的當天上午,劉維國便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逮捕,並依法進行刑事拘留。令人憤怒的是,劉維國落網後,還百般抵賴。

裝瘋賣傻,企圖以「酒後亂性」「喝多了,糊塗了」狡辯,酒、醉並不是他違法犯罪的理由。說到底,是他內心的邪惡促使他做出這樣的行為,等待劉維國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以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侵害一個才五歲的女孩,劉維國的行為無疑已構成QJ罪。

《刑法》第236條,QJ罪輕則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規定,對於累犯,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40%。對於有前科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對於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無論怎麼看,劉維國侵害5歲的幼女,並導致幼女重傷。司法鑑定的結果是,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九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造成後果十分嚴重。主觀惡性極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法應當從重處罰。2020年12月2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決定判處劉維國死刑立即執行。

2021年9月1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維國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對於這個結果,妍妍的家人表示很滿意,應當讓壞人受到他應有的懲罰。

而在這件事了結後,妍妍的父親擔心孩子觸景傷情,帶著她搬了家。大概一輩子都不會再回去,也希望妍妍能走出心理陰影,重新過回幸福、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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