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了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
這十條意見可以說是
為蘇州中小企業雪中送炭
其中「緩繳社會保險費」
更是受到中小企業的格外關注
那麼,如何申請緩繳社保呢?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針對企業最關注的問題,2月6日,蘇州市人社局牽頭、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社保中心五部門制定出台《蘇州市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細則》(蘇人保養
﹝2020﹞1號),切實助推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具體如何操作,
請看下面這六條問答。
- 問答一 -
問:疫情防控期間按市政府規定,滿足什麼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答:蘇州市區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採取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批量減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 問答二 -
問:疫情防控期間按市政府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緩繳哪些險種,最長可以緩繳多長時間?
答: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為6個月。
- 問答三 -
問:需要申請緩繳的中小企業如何辦理緩繳申請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2020年2月2日,市政府下發《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自發文之日起三個月內需要申請緩繳的企業可向統籌地區稅務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經營困難中小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並附報申請日前三個月的所有銀行存款帳戶對帳單、繳費擔保證明(可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印營業執照信息或股東出資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等材料。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企業。
對首次申請緩繳期限在兩個月以內的企業,開闢綠色通道。申請企業除填寫申請表外,僅需提供擔保證明材料;同時實施簡易審核,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企業。
緩繳社保費申請期與社保費征繳業務申報期一致。按照《關於調整蘇州市區職工社會保險2月份業務期的通告》,2020年2月15日之前申請緩繳的,緩繳期限自2020年2月份開始;2020年2月16日至3月7日間申請緩繳的,緩繳期限自3月份開始;以此類推,申請緩繳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日。
- 問答四 -
問:申請緩繳企業通過什麼途徑辦理緩繳手續?
答:疫情期間,為減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網上辦、不見面」要求,對已通過「蘇州稅務微信公眾號」實名認證的申請緩繳企業,通過「蘇州稅務」微信在線申請辦理(在線受理通道從2020年2月12日起開通)。如特殊情況可預約辦理,可通過對外公開的稅務諮詢電話提前預約,申請緩繳企業按預約時間到相應辦稅廳(點)辦理。
- 問答五 -
問:緩繳企業在緩繳期間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緩繳企業應如實填寫緩繳申請表並對所填信息及附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2)同時遵守承諾事項,如有違反,即行終止緩繳期,並按規定接受失信懲戒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緩繳企業在緩繳期間,應繼續按規定辦理本單位職工的用工參保及退工停保手續,發放工資時應依法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4)職工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不受影響;企業遇職工發生退休、轉移等情形的,需為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後享受相應待遇或辦理手續。疫情期間,也可按規定延遲辦理相關手續。
- 問答六 -
問:緩繳企業在緩繳期滿後應履行哪些義務?
答:緩繳期滿後,緩繳企業應當在下一個社會保險征繳期內,按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相關規定,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來源:蘇州社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bi4L3AB3uTiws8KDo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