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3過3」凈利加速下滑、大供應商疑似"空殼",過會只因身份特殊

2019-09-20     價值線傳媒

來源|價值線

作者|IPO研究員 海榮

今日(9月19日),第十八屆發審委召開2019年第131次發審會,審核3家企業首發上會:鋼研納克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鋼研納克)、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力合科技)和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和科技)。

剛剛,據可靠投行消息,今日最新審核結果為:3過3。鋼研納克、力合科技和泰和科技均驚險過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IPO審核速度加快,過會率提高,這已是連續四周100%過會!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價值線研究院發現,鋼研納克凈利加速下滑,離5000萬審核紅線相差甚遠,第一大供應商疑似「空殼」公司……今日驚險過會只因身份特殊!

第131次發審會

鋼研納克、力合科技、泰和科技

3家擬創業板IPO企業全過


今日,第十八屆發審委2019年第131次發審會審核鋼研納克、力合科技、泰和科技3家擬創業板企業首發上會。

1、鋼研納克: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6205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保薦機構是安信證券。

2、力合科技:擬在創業板發行不超過2000萬股,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25%,保薦機構是第一創業。

3、泰和科技: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30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保薦機構是中泰證券。

剛剛,價值線研究院得到最新審核結果:鋼研納克、力合科技和泰和科技均驚險過會。

A

鋼研納克:

凈利逐年下滑

離5000萬審核紅線相差甚遠

第一大供應商疑似「空殼」公司

今日,鋼研納克IPO過會,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業——中國鋼研集團又有望新添一家A股上市公司。目前中國鋼研集團旗下已擁有安泰科技(000969.SZ)、鋼研高納(300034.SZ)、金自天正(600560.SH)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

本次發行前,鋼研納克的控股股東中國鋼研集團直接持有公司88.35%的股份,並通過鋼研大慧間接控制公司3.96%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92.31%的股份,本次發行完成後,中國鋼研集團就實際控制公司69.23%的股份。

價值線研究院發現,報告期內鋼研納克的業績逐年下滑,2018年下降趨勢進一步擴大。無論是2017年還是2018年,要想滿足最近一期扣非凈利潤達到創業板上市的內部審核紅線5000萬元的標準,都相差甚遠。

報告期內(2015年~2018年6月末),鋼研納克分別實現營收36596.30萬元、37089.73萬元、39823.18萬元和19279.80萬元。同期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260.47萬元、3941.76萬元、3782.57萬元和1558.01萬元。


數據來源:招股書


數據來源:招股書

2018年上半年,鋼研納克凈利潤為1701.47萬元。由於其招股書稱「鋼研納克營業收入受季節性影響較小」,因此不難預計2018年歸母凈利潤或僅為3402.94萬元,較2017年的歸母凈利潤少逾800萬元,同比下滑近20%,下降趨勢進一步擴大。

按上述推算,無論是其以2017年為最近一期扣非凈利潤計算,還是以2018年的財務數據為基準,鋼研納克要想滿足最近一期扣非凈利潤達到創業板上市的內部審核紅線5000萬元的標準,都可謂相差甚遠。

另外,政府補助收入占據了鋼研納克利潤的半壁江山。

報告期內,鋼研納克因高新技術企業身份享受所得稅優惠分別占凈利潤的10.76%、8.7%、8.71%。由此進行換算,自2015至2017年鋼研納克享受到的「稅收以及政府補貼」優惠占凈利潤的比例分別達到了60.12%、53.45%、66.94%,大有上升之勢。

鋼研納克營業數據與政府補助、稅收優惠對比

數據來源:招股書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表示:鋼研納克如果不是背靠國資委這顆大樹,這樣的盈利狀況,如果是一家民企大部分投行都不會接手保薦的,即使申報到監管層,可能早就被勸退撤銷材料了。

更令人吃驚的是,價值線研究院還發現,鋼研納克的第一大供應商竟疑似是一家「空殼」公司!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青島悅來圓一直位列鋼研納克前兩大供應商之列。


數據來源:招股書


數據來源:招股書

價值線研究院通過天眼查發現,青島悅來圓的註冊地址是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芝泉路3號7號樓2單元201戶,很明顯這是一個家庭小區或者單元樓的地址。


數據來源:天眼查

青島悅來圓註冊資本為100萬元,由劉維琴和呂可二人,合計持有100%股權。


數據來源:天眼查

青島悅來圓2018年年報顯示,公司繳納社保的人數為0。


數據來源:青島悅來圓2018年年報


上述資深投行人士質疑:這家疑似「空殼」公司的青島悅來圓,為何連續多年位列鋼研納克第一大或第二大供應商之列?這背後又暗藏著怎樣不可告人的驚天秘密?

B

力合科技:

曾被視為IPO最大阻礙的

「單位行賄罪」被推翻

由於「涉嫌單位行賄而遭司法機關立案」一事,力合科技在2017年7月上會時被否。

剛剛,價值線研究院得到最新審核結果:力合科技今日驚險過會。

在這短短兩年多時間裡,力合科技迎來業績爆發、案件改判等重要轉折點,繼原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左頌明之後,又有兩名核心人員疑似因涉嫌行賄離職,曾被視為最大阻礙的單位行賄罪被推翻。

幾年前,力合科技深陷行賄風波。更糟糕的是,公司在2015年4月20日報送的初版招股書上,對行賄一事隻字未提;在2016年10月27日更新預披露時,也僅是簡單交代了公司創始人之一的左頌明曾因向珠海市環境保護站監測站原站長行賄而在2014年7月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據招股書披露,力合科技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左頌明涉嫌行賄,於2014年3月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2014年7月4日,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14)珠鬥法刑初字第406號《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葉某某犯貪污罪及受賄罪,根據該判決書被告人葉某某擔任珠海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站長期間,於2012年末收受左頌明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2015年4月3日,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儘管力合科技指出,左頌明已於2015年3月2日辭去公司所任職務,同時公司與其終止了勞動合同,但招股書顯示,左頌明仍持有公司12%的股權。

報告期內,力合科技三名市場部員工也存在涉嫌行賄行為。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四川省中江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中江刑初字第277號):

2008年地震後,湖南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指發行人)向德陽市環境監測站捐贈了一套地表水自動監測設備並負責維護。2012年,湖南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中標德陽市環境監測站採購的車載監測設備,被告人應某某為該公司謀取設備驗收、款項撥付等方面的利益,在2012年至2013年國慶期間,先後四次收受該公司工作人員饒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7.9萬元。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榕刑終字第551號):

2010年10月,被告人全某某利用其分管羅源縣環境保護局「羅源金港工業園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和運行管理總承包」項目的職務便利,為力合科技在該項目中中標、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作為感謝,力合科技市場部員工陳某某在2011年春節前至2013年春節前共賄送2.8萬元給被告人全某某。2014年11月,因某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張某某受賄案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力合科技市場部員工石某某曾於2012年向張某某贈送現金5,000元。受賄人張某某於2016年被法院二審判決。力合科技對石某某停發了三個月工資。

據力合科技披露,包括前述饒姓員工在內的3名市場部員工,存在涉嫌行賄行為,且均屬於個人行為。對於涉案的「饒某某」和「陳某某」,力合科技已分別於2017年1月及2月解除了勞動合同。

對於力合科技首次IPO被否的原因,發審委連發七問,猛攻其商業賄賂問題。重點提及了公司因涉嫌單位行賄而被司法機關立案一事。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
(1)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因涉嫌單位行賄被司法機關立案和部分高管、員工涉及到多起商業賄賂案件的情形,發行人有關銷售、投標、資金費用管理等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是否能夠合理保證生產經營的合法性;
(2)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費用中的業務招待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具體原因,高管和員工有關業務招待費等費用報銷是否真實、合理,是否存在商業賄賂情形; (3)結合訂單獲取方式、流程,補充說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範商業賄賂風險;案發後,採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4)發行人及其員工是否還存在其他涉及商業賄賂的案件;發行人相關信息披露是否準確、完整,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
(5)衡陽市雁峰區人民檢察院對發行人立案的具體情況,發行人未披露相關情況的具體原因;
(6)發行人在其歷次提交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等申請材料中均未對發行人存在因涉嫌單位行賄被立案等事項進行披露的具體原因; (7)發行人上述相關情況是否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並說明核查的方法、過程、依據及結論。

IPO被否不到4個月,公司便放棄原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與第一創業證券簽署了上市輔導協議,並在2017年11月3日向湖南證監局報送了輔導備案,當年內又踏上了第二次的IPO之旅。

再次申報的招股書披露了報告期公司及高管、員工涉及商業賄賂的案件及處理結果,並且在2015-2017年以及2018年上半年業績處於穩步上漲態勢。

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2.16億元、2.68億元、3.69億元以及2.16億元;當期對應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3953.89萬元、 5324.4萬元、7761.07萬元以及5195.58萬元。


數據來源:招股書


C

泰和科技:

「三進宮」企業成功闖關

曾上了中央環保督察組「黑名單」

泰和科技於2015年11月進行了第一次IPO衝刺,不料折戟。2017年9月第二次衝刺IPO,最終取消審核。2018年9月7日,泰和科技再次披露招股書,第三次向IPO發起衝擊。

剛剛,價值線研究院得到最新審核結果:泰和科技今日驚險過會。

價值線研究院了解到,泰和科技因多次發生安全事故及污染事件等問題遭到當地主管部門警告處罰。

備受關注的是,該公司因環保問題遭到當地居民的十餘次舉報,此事件被列為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重點環境信訪案件,且登上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邊督邊改「黑名單」。

2017年8月31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及邊督邊改公開情況涉及棗莊市情況公示(第十一批)顯示,泰和科技排放廢氣導致棗莊市市中區西王莊鎮付灣村南果園減產。2014年和2015年,該公司曾發生過2次爆炸致果園絕產,承包戶損失很重。投訴人向當地環保局、當地政府反映此事卻一直未處理解決。幾年來,此案一直未得到處理解決。

據泰和科技招股書披露:

自2015年末至今,果園經營人孫某某、姬某某不斷向信訪部門上訪,反映:受公司老廠區(已於2015年底完全停止生產)排放污染物影響,其承包的蘋果園出現減產、絕產現象,要求公司賠償損失,歷次要求的賠償金額自400萬元至1110萬元不等。 當地鎮政府、區政府、環保局等部門對上述事件進行多次研究和溝通,並且2017年8月22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也將該信訪事項交由當地有關部門轉辦,相關部門建議信訪人由國家認可的權威機構進行檢測及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並主動提供司法援助,但均被孫某某、姬某某拒絕。
發行人對上述事項進行了查證、溝通,認為老廠區項目履行了項目立項手續,通過了環保驗收;在老廠區拆除搬遷後,公司取得了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出具的《原廠區場地土壤初步調查與風險評估》;專家出具的《原廠區部分場地土壤的深入調查評估報告審查意見》,上述文件認為公司老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正常,無需修復。
綜上,發行人認為孫某某、姬某某的賠償要求無事實依據、不符合實際情況,並建議其通過司法途徑主張訴求,避免無故損害公司聲譽,但均被孫某某、姬某某拒絕。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行人於2018年6月8日,泰和科技向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孫某某控股的棗莊市市中區鑫源葡萄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相關方侵害公司名譽權,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 2018年7月16日,市中區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截至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上述資深投行人士認為:泰和水務被取消審核極可能與環保問題被舉報有關。泰和環保為徹底了結環保被舉報、被上訪之事,選擇起訴上訪人,由法院決斷。從結果上來看,這個確實是一個解決方案。

然而,令人尷尬的是:

據2018年11月15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網站發布的《省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棗莊市反饋督察情況》顯示:信訪反映山東泰和水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工廠,排放高濃度污水污染地下水和異味擾民,市中區以關閉企業另建新廠進行整改。現場核查發現,新建企業曝氣設施和異味處理設施未運行。


來源: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網站


來源: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網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WP1GYG0BJleJMoPMcDK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