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千萬不要站在這個地方,已有人身亡

2020-03-11     張家港互動港城


不接觸也會放電!

真實的事故告訴你,

在高壓線下做這些真的很危險!

吊車作業、釣魚、放風箏等

一定要遠離高壓線,

高壓線下禁止搭建各類違章建築。


案例一:

成都一名男子為撿風箏,

拉拽纏在電線上的風箏線,

結果觸電,

全身燒傷面積達90%。


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氣球和其他空中漂浮物體。


案例二

某商貿公司使用吊車在高壓線下吊卸鋼管碰線,

現場一名運送鋼管的貨車司機被電擊後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

公安機關立即將肇事吊車司機抓獲並刑事拘留。


汽車吊、起重機、混凝土泵車等大型吊裝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操作人員應事先觀察施工地段上方或鄰近有無高壓線路。


若發現施工地段有高壓線路存在,應首先確認本次施工是否經過政府建設/經貿部門的施工許可,然後根據杆號牌識別法或瓷瓶串辨別法了解高壓線路的電壓等級,看是否需要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設專人監護。


作業中,操作人員應時刻注意吊裝機械的吊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距離高壓線的最近距離不小於下表所列出的最小安全距離。



案例三

某地廢品回收站臨時僱傭吊車在高壓線下卸廢品,

為避開巡視人員刻意選擇在夜間施工,

吊卸過程中吊臂碰線,

造成司機當場身亡。

廢品回收站負責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遇有大霧、夜間等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周邊情況時,不准進行起重作業。


案例四

某村村民在高壓線下違章建塑料大棚,

意外觸碰上方高壓線,

該村民當場觸電身亡。


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大棚、苗圃等建築物、構築物。


案例五:

某村村民在高壓線下釣魚,

魚線被甩在高壓線上造成放電,

該村民當場電擊身亡。


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五款: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不得挖掘魚塘、水池、垂釣。


保護電力設施,

保護的不僅是電力設施免受外力破壞,

更是保護我們自己人身、財產安全,

和連續不間斷的電力供應。


在我們工作和生活中,

應主動保護電力設施,

遇到有人破壞電力設施,

或發現電力設施正常運行受到威脅,

應主動上前制止,

或者撥打張家港供電公司熱線:58226122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VRdQ0nABgx9BqZZI0tG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