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師「凶多吉少」?十七中背後還有兩個「更大的瓜」,我服了

2021-04-04   王老師教育說

原標題:姚老師「凶多吉少」?十七中背後還有兩個「更大的瓜」,我服了

我們都知道的是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學楊老師起訴山陽區教育局一案庭審已經結束,但是我們不知道,但是十七中背後還有兩個更大的瓜,吃完這兩個瓜我是服了。而姚老師或者也是凶多吉少。

姚老師或者凶多吉少?

央視著名主持人董卿曾經說過,一切都在追求一種平衡,如果失去了平衡,那麼對不起,槍響之後沒有贏家。

其實在很多人心裡都清楚,自從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學姚老師與第十七中和教育局對簿公堂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沒有贏家。

而當你再仔細地去了解,在庭審之前,在庭審的背後,十七中和山陽區教育局做了哪些事情,你就會越發地感覺到姚老師凶多吉少。

吃完這兩個瓜,你會更認同我上面的話

我在前面的文章當中也講過,在庭審之前焦作市第十七中學已經對姚老師進行了一系列的處理。在本文當中我們不著重地去講,只做簡單的回顧。

其實早在山陽區人民法院對於焦作市第十七中學姚老師起訴山陽區教育局行政不作為一事開審之前,焦作市第十七中學就已經對姚老師作出了一系列的處置。

其中包括3月16日免去姚老師七年級19班班主任一職,3月19日提請教育局對姚老師給予相應處分。以及3月22日向區教育局提請,責令姚老師停課配合調查。

雖然這裡我們只是簡單回顧一帶而過,但是也需要闡述一下自己的觀點。其實在這個特殊的時間段當中,在山陽區人民法院最終的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不論是山陽區教育局還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學,還是姚老師,他們都是一場比賽當中的球員,而真正的裁判員是山陽區人民法院。

而且山陽區人民法院甚至都未必是最終的裁判員,如果姚老師對庭審的結果不滿還有權利提請二審。

在闡述完基本觀點之後,我們再來吃瓜。

首先這個瓜需要追溯到2017年,也就是4年以前。

在3月31日山陽區發布了兩次情況通報,現在雖已刪除,但是網際網路還是會有記憶。

其中一是說姚老師在3月30日未獲批准的情況下,未到校上班屬於曠工,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根據姚老師所反映的情況是3月29日他已經向校領導請假,請假時長為3月30日和31日兩日,校領導也簽字批准。

而另一項則是說,2017年姚老師因同事矛盾一事受到誡勉談話處分。那是因為學校的一位外聘體育教師因課堂上與學生產生矛盾將孩子頭打爛,最後主動辭職。

而這筆帳卻記在了姚老師身上,因為姚老師是班主任!但實際上姚老師對這次處分並不知情,後來還是聽家長說,因為她是班主任,所以受到了誡勉談話的處分。

姚老師曾經就此事向當時的劉校長進行過諮詢,然後校長對此予以否認。

直到去年10月份評職稱的時候,姚老師和劉校長在交談時才談及此事,劉校長才證實,確實有過這樣的處分。

然而這兩件事之所以是兩個大瓜,是因為這貌似與山陽區教育局對姚老師的回覆一樣,沒有書面文件沒有簽字說明。

這兩件事情如出一轍,雖然姚老師已經受到處分,但是沒有被通知,也沒有見過誡勉談話的書面文件,這合乎規矩嗎?

當然,這也或許是姚老師的片面之詞,但是如果要證實姚老師所言非實,只需要學校拿出所保留的書面文件即可。

但如果學校拿不出誡勉談話的書面文件,是否就有暗箭傷人瞞天過海之嫌?最起碼也是辦事不合規矩。

但歸根到底我們心裡都清楚這件事情,從一開始直到最後水落石出也不會有真正的贏家。

自始至終沒有贏家

1.姚老師贏了也是輸家

即使姚老師在起訴山陽區教育局行政不作為一事當中贏了,但她今後在當地的教育系統當中恐難立足。

所以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即使她贏了,可能還是輸家。

2.十七中贏了,也有勝之不武之嫌

而十七中贏了又能得到什麼好處呢?未免有以集體去勝過個人,或許會有勝之不武之嫌。畢竟輪到一些事上,往往是經過全校全體教師一致通過,而姚老師只是一個人。

3.握手言和或再無可能

其實在事情開始,我們就希望姚老師和學校和教育局能夠握手言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今天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握手言和恐再無可能。

總而言之,我們或許可以這樣說,姚老師這一次是凶多吉少。

寫在最後:

凡事有因必有果,善因善果,善果善因惡因惡果,惡果惡因。但是受困於職稱評審的廣大教師是無辜的。

其實至於姚老師是不是說謊,學校方面最有發言權,只要拿出誡勉談話的書面文件,姚老師的謊言則會不攻自破。又何必在網上發布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無意義的言論呢?

今日話題:你覺得誰更有可能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