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從李世民的觀念窺探唐朝皇帝的人才觀

2019-09-19     那樣的歷史挺有趣

人才對於社會的發展至關重要,自軍功爵制到科舉制,古代統治者對於人才的態度,就決定了百姓是否能夠「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唐朝,而唐朝之所以能夠在我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厚的一筆,與唐朝時期的治國人才觀密不可分。

一、不拘一格降人才:「為政之要,惟在得人」

先拋開有關於唐朝的盛世景象不談,單是談唐時期的人才任用,充分將才能發揮到了一個極致高度。借用著科舉制度的外衣,以「德」和「才」作為劃分的一種標準,架構出唐朝人才任用制度。

李世民關於人才重要性的評說,給出了這樣的說法:「為政之要,惟在得人」。

在李世民為政二十三年的歲月中,他一直都在踐行著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主張,相比較先前朝代的門第制度,李世民思想上的廣闊維度,為當時的民眾開啟了一扇能看到深宮官場的窗戶。

當然在足夠完善的背後,也必然伴隨著前期的摸索和實踐,唐初時就發現僅僅是依靠軍功爵制,無法充分選拔人才,從而持續為國家注入生命力。當國家迎來和平時,無仗可打,那麼原本靠軍功來選拔人才的模式就會崩潰。

而且單純依靠「武」支撐起來的國家,將面臨發展中的巨大難題,同樣我們參考漢朝實行的以孝廉為依據的察舉制,光是靠「孝」也並不能帶來什麼實質性的飛躍。李世民在此基礎上做出了相應的改進,引入德才兼備的具象化概念,致力於建設一批能為他所用的官僚隊伍。

李世民對於人才的任用已經達到了近乎嚴苛的態度,這時我們就要提到許善心的兒子許敬宗,許敬宗在隋朝大業年間高中秀才,通過科舉考試踏上仕途之路,後依附於李密麾下,李密為首的政權瓦解之後,因其才能過人,被李世民招入朝廷。

歷史上關於許敬宗的評說,大多都說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奸臣,面對父親被宇文化及殺害的事實,苟且偷生毫無孝親意識,極力為自己尋找下一個容身之地。當時封德彝作為許善心死亡時期的直接見證人,對於許敬宗的醜態瞭然於心。許敬宗對此耿耿於懷,準備伺機報復,歪曲歷史事實,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反扣在封德彝頭上。

由此可見許敬宗其人品之卑鄙,唐太宗在對他進行深入了解之後,德不配才豈能拿之重用,此後許敬宗一直碌碌無為,得不到任何發展的機會。

當時得到唐玄宗重用的一批能臣,有很大一部分雖然背景可追溯到前朝,但這並不能妨礙李世民對他們的重用。

「敢於直言,不畏權貴」,成為當時能臣的重要特徵。

房玄齡和杜如晦就是當時知名的能臣代表,成為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並且伴隨著李世民通過系列改革迎來了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開創了一個盛世。而求賢若渴與從諫如流也成為了唐朝官場中的一股趨勢。

二、賞罰分明的人才監察制度

唐朝人才選拔觀念的背後,必然要通過監察制度上的進一步約束。唐朝監察制度充分繼承隋朝監察流程,籠統概括為兩大方面,分別是御史台和言諫制度,為人才選拔以及進諫等提供了保障。

1、御用監察機構御史台:肅正朝列,糾百官之罪惡

御史台這一機構歷史久遠,陪伴著眾多朝代走過風風雨雨的歲月。唐朝時御史台總結秦御史府及東漢御台的成長曆程,做出相應改變,進一步發展完善。

唐朝御史台的行政區劃是中央一級的最高國家監察機構,統籌管理全國大小各地方的監察事務。全力糾察彈劾成為這一機構的主要任務,整頓綱紀則是最終目標。

御史台下的最高機構長官是御史大夫,再往下則是御史中丞,分擔著御史大夫的一些工作。

「掌邦國刑憲點章之政令,以肅正朝列」

「掌以刑法典章,糾正百官之罪惡」。

御史大夫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皇帝處理政事,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到國家大事的決斷之中,但是機構獨立,直屬於中央,其權利自然不容小看。

我們經常能夠在一些歷史體裁的影視作品中看到一些外出尋訪調查的官員,大多所分屬的部門就是御史台,在以往家國同構的皇權時代里,這些官員就相當於是皇帝的左膀右臂,隨時隨地深入民間監察百官,以保證平靜背後的真正安全。

另外我們還要說到,在御史中丞之下,御史數量眾多,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將御史按照行政事務的種類,劃分為台院、殿院、察院這三大院。

台院負責高官監察事項,殿院監督朝廷殿內的大小禮儀事務的執行是否合乎標準,察院則負責地方事務的監督,察院的事務可能劃分更繁瑣細緻,因此還特意制定了權衡的「以四十八條察州」得名的四十八條法。

2、開放人才觀之下的諫官制度:裨補缺漏成為諫言官的必備素養

除了監察制度外,支撐諫言能夠得以運轉的基礎就是諫官制度,諫官制度某種程度上等同於三省制度,諫言官員分屬於中書省和門下省統一指揮,官員設置上主要分為補闕和拾遺兩大類,裨補缺漏成為優秀諫言官的必備素養。

我們將諫言官的職權主要分為兩大類,其一是建議權,其二就是反駁權,建議權就是在在一些國家重大事務的未來決策之上,可以根據自己的看法向皇帝提出建議,主要偏向於事前。

而反駁權則是一種事後諫言,針對皇帝已經初步定奪或者是已經下放實施的各項規定,為了避免高度皇權帶來的皇權濫用以及主觀上的妄行,反駁權的運用有效減少了中央集權下的決策失誤,成為當時一個廣受好評的行政政策。

當然我們這裡不得不再次提到上文提到的開放人才觀,皇帝給予諫言官足夠的可發揮空間,根據當時的歷史資料記載,當諫言官申請向皇帝諫言時,無須在意時間上的早晚先後,配套的審查機構也不能卡審或者是延緩上奏皇帝的時間。

三、教育立為本的人才來源

在唐朝時期人才選拔制度之下,社會重學風氣持續高漲,中央教育機構國子監學員數量急劇增加,教育不僅僅局限於官學,私學的步伐也逐漸加快,另外各地方的教育水平雖略有差池,但是總體教育水平一直都在發展之中。

當時百姓學習的內容主要是以儒學為主基調,再然後就是詩詞歌賦等唐朝文化財富,當然唐朝為了更大力度普及法制觀念,也把學習《唐律》納入到了全國教育課程之中。

接著我們要說的,就是檢驗學習成果的科舉制,成為了眾多渴望走上仕途之路的人才的首選捷徑。

唐朝人才選拔制主要從「身、言、書、判」來對考生進行相應考核,最後全部通過的才能有幸步入仕途,成為朝廷中的一分子,高中之後還會拿到相應的憑證,即所謂的「金花帖子」,以此作為錄取上任的主要憑證。當時唐朝的教育紅極一時,甚至有很多國外要員都會將自己的子女送到中國來學習,也就是我們如今所常說的外國留學生,可見唐朝文化影響範圍之廣闊。

四、唐朝一脈相承的人才觀

除了唐太宗李世民以外,細數唐朝其他幾位皇帝,其人才觀念一脈相承,任人唯賢的風氣成為人才選拔的重要標準,也是國家安身立命的重要保證。

武則天時期,衝破封建上的觀念束縛,大膽啟用了出身不高的狄仁傑,力排外界的輿論壓力。唐太宗時則是大度聽取魏徵等人的建議,可見一個通透大氣的領導者,對於人才的正確態度。

站在歷史的廣闊維度之上,對於人才的選拔任用是任何朝代發展的主旋律。無論是古代人才選拔也好,還是相應的人才監督審核制度,無非都是物盡其用,將個人的才能得到一定的有效發揮。

而在唐朝人才觀發展下的大格局,一批人才進入到了朝堂,促進唐朝政治上的平穩。一批進入商界,促進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創造出「是時州縣殷富,倉庫積粟,動以萬計」的盛況。

縱觀唐朝歷史,無論「貞觀之治」還是「開元盛世」,無論是狄仁傑還是姚崇等人,都共同構成國家治理中的條理脈絡。

此後「士為知己者死」的風潮盛行於時下,各朝的統治者都開始深刻認識到,人才建設的重要性,參照唐太宗而言,在他統治時期就流行著「房謀杜斷」的說法,有時候光是靠皇帝一人,根本是無法保證國家龐大體系的正常運轉。

「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這似乎就是人才的力量,也是國家向上的不竭源泉。

參考歷史典獻:

《史記》

《秦王破陣樂》

《大唐西域記·卷五》

《舊唐書》

《新唐書》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R9GzSG0BJleJMoPMhi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