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擇人,惟才是與」——從嚴控「官二代」看唐朝如何廣納賢才

2019-10-05     那樣的歷史挺有趣

文:那樣的歷史挺有趣

「吾為官擇人,惟才是與。苟或不才,雖親不用,如其有才,雖仇不棄。」

——唐太宗李世民

入仕制度,一直是歷朝歷代統治者的心頭大石,處理得好,自然國泰民安,反之則不然。而唐朝是典型的選賢舉能的一個朝代,也因其入仕制度,唐朝產生了諸多盛世,諸如唐太宗的「貞觀之治」、唐玄宗的「開元盛世」以及唐宣宗的「大中之治」。繁盛的朝代對於「官二代」之流實行嚴格入仕似乎再正常不過了。

(一)唐朝的科舉制足夠優越,但所選人才不足以填補完官闕

鑒於隋唐時期科舉制盛行,似乎所有人都會下意識認為,科舉制是重要的選官制度,並且科舉制度並未區分人才的出生階級,是個極為公平的制度。

那就說說科舉制吧,科舉制自隋開始,隋煬帝將科舉制分為兩科,分別為進士和明經科。而延至唐朝,這兩科也是科舉制重點選拔人才的項目。雖則唐朝的科舉科目多達五十多種,諸如秀才、俊士、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等,但明經、進士兩科卻是唐朝的主要科目。

當然唐朝的科舉制度除了常科還有制科。它們之間的區別,無非就是常科是每年分期舉行,而制科則看皇帝有無下詔來舉行。常科所包含的科目更是眾多,諸如明經科和進士科這兩科。而除了這兩大科目,還有秀才科、俊士科、明法科等等。

那麼這些科目是如何考試的呢?考試的方式有以下:口試、貼經(填空)、墨義(相當於口試的鄙視化)、策問(論文)、雜文(詩賦)。

有人戲言,只要詩作得好就能當官,也不無道理。科舉考試的內容範圍廣泛涉及,從經文到時事政治、經濟、數學、法律、文字學、歷史,甚至涉及到了道家與儒家。

但是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到,科舉制的錄取人數依然太少。據有關數據統計,每年登科的人數約為100人,而每年的官闕卻足足有2000多個,登科數目與官闕的比例失調顯然嚴重。

為了調和此中的差距,於是除了科舉制,又有了其它的入仕方法,來使那些落第考生的才能得以發揮,並以此填補官場空缺,也可以避免那些不滿的文人墨客抹黑或者群嘲朝廷,也使社會秩序傾向穩定。

(二)門蔭入仕、異地取解、入幕為吏是除科舉外比較廣泛的入仕方式

而談及這三者入仕方式,不難看出普通平民與士族子弟的入仕還是有所區別的。而除卻其它因素,士族子弟的入仕比例顯然是高於普通子弟,因其父輩的積蓄,只要自身努力些,成功率確實要高很多。

「殊不知三百年來,科第之設,草澤望之起家,簪紱望之繼世;孤寒失之,其族餒矣;世祿失之,其族絕矣」。 ——《唐摭言》

但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說士族子弟百分之百能夠入仕當官,總有些是努力卻難以中第者,那便需要其他方法了。

門蔭入仕是這些名門子弟的絕佳途徑。唐朝門蔭制度雖廣,但實則對父輩的官品也是有所要求的,只有六品以上官員才擁有封妻蔭子的資格,雖說五品與六品不過差個一品,卻差別大矣。尤其是六品以下散官,「黃衣執笏,甚為猥賤」。

就算是這樣,六品以下官員子弟在入仕方面仍然擁有些優勢。他們可以參加為他們專門設置的帶有服役性質的各種職役,然後再通過一定年份或者捐獻足夠資產代替服役,之後便可以獲得一定官銜。

而除此之外,考試者還可以考慮異地取解這種方式。這一方式面向的則更多是平民百姓,在玄宗開元年間,朝廷發布一道敕令說:

「諸州貢舉,皆於本貫,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與所附貫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縣即便催科,不得遞相容許。」

《緣舉雜錄》也明確規定,舉子必須在本籍取解。這一政策主要是對貢生的一項極大福利。雖然儘管朝廷對考生是否本籍所查甚嚴,初期也基本遵循,但我們也可以預見,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一政策的監控力度必然會逐日下降。尤其在眾所周知的安史之亂後期,中晚唐時代,國家層面對戶籍制度的查實早已有心無力。

第一個例子,張籍是在貞元十五年登至進士第,他本是位和州人。在貞元十四年,韓愈本是在徐州節度使張封建幕下,而張封建舉薦了張籍。於是張籍乃自徐州而非其本籍和州所解送。

第二個例子,沈亞之原本是吳興人,而他在長安應舉於元和五年,足足考了十年之久,才得了一第。其時他在《與同州試官書》言: 「今年秋,亞之求貢於郡,以文求知己於郡之執事。凡三易郡,失其知,輒去。」足以見得他曾經於三個州郡應試取解。就如韓愈所言: 「今之舉者,不本於鄉,不序不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矣。」

而除卻上面兩項,我們尚且還有一項——入幕為吏。談及此項,似乎是比科舉輕鬆了許多的一種選擇,至少是科舉落第學子的最好入仕方式。經由方鎮辟署也同樣可以入朝為官,確然是極佳的選擇了。

但儘管如此,隨著唐朝的衰微與混亂局面的產生,我們也不可避免地發覺這個制度似乎也有其弊端。

那些曾經單單側重軍務的節度使,在朝廷空虛後,便逐漸選擇脫離中央控制,而在成為地方行政長官後,節度使身後的幕府也就隨之變成了可以獨攬一方軍政事務的衙署了。

在幕府權勢愈發壯大的形勢下,節度使難以事事親力親為,於是就需要有幕僚來幫其解決日常瑣碎事宜。而那些事務官職主要有行軍司馬、判官、掌書記、推官、參謀、巡官,這些負責事務的官員,有的需要處理兵馬錢糧的統計與安排,有的需要文辭批寫審改事宜,還有需要推鞠獄訴等等事宜。而擔任上述官職的幕僚們則會由幕主安排推薦一些落第學子文人擔任。

以上三種都是給落第的學子入仕的機會,是可以使優秀人才發揮作用的重要方式,而除此之外,這也是保證入仕清明通透的重要手段。

(三)唐朝嚴格管控科舉制,「官二代」入仕增加二次複試

歷朝歷代對科舉都十分重視,科舉也相對比較公平公正,無論官宦子弟還是平民百姓都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就算出生顯赫世家,也需要遵從制度。而一旦在科舉考試中出現考試徇私舞弊和考官以權謀私甚至是暗箱操作,都會招致滔天災禍,輕則罷官,重則殺頭。

而這種事件自然也是有發生的。唐玄宗天寶二年舉行的科舉考試,主考官為吏部侍郎宋遙、苗晉卿,他們並未公正地為國家選取優秀的人才,反而收受賄賂、徇私枉法。他們收取了許多官員的賄賂與請託,私自將許多優秀考生捨去,反使不學無術的某些官員子弟考入進士。

正因為此事太過荒謬,京城中難免議論紛紛。而其時的唐玄宗也聽得一些話語,便親臨考場,對新晉進士進行複試。而依據《新唐書》記載,新晉進士有真才實學者「十無一二」,更有甚者「手持試卷,竟書不下一字」。這番情況下來,唐玄宗自然是當庭大怒。將吏部侍郎宋遙、苗晉卿等人一同貶官,並對那些並無真材實料的「官二代」取消其進士身份,並終身取消那群「官二代」入仕機會。

而從此後,對待那些進士中的「官二代」自然也增加了一項複試,來檢測其實力是否符合。而唐朝對「官二代」們的嚴格審查,也在一定程度上說,增加了科舉考試的公平性,打擊了那些妄想通過賄賂和請託來當官的並無真材實料的官二代們,也正了當時社會上的公正之氣,並在選拔人才方面取得卓著的效果。

(四)公正的入仕制度能促使一個王朝的政治清明,也是保證王朝興盛的關鍵

吸收中下層的優秀人才,而將「官二代」中的不良因子排除出去,是個很好的篩選過程。而一大批充滿生機活力的新鮮血液,給唐王朝注入了新的發展動力,使得朝廷的官僚機構得以改進,而非使王朝死氣沉沉。

隨著中晚唐時期,唐朝中央開始出現問題,由此產生了晚唐科舉中的「長慶科試案」。當權者利用手中權力,主動勾結科舉官員,只為自己家族子弟或有裙帶關係者謀取便利,弄虛作假。

隨著時間的推移,科舉制的入仕途徑逐漸變得狹窄。雖在文宗大和十年間有所改善,但在之後的文宗後期和武宗之初,科舉請託現象又有所抬頭。「會昌五年科場案」使得科舉的公平公正原則徹底開始放棄。唐朝也開始逐漸走向沒落,政治腐敗不堪。

而在一位位科舉學子再也不能中第的哀嘆聲中,奏響了王朝覆滅的悲歌。

參考歷史文獻:

《新唐書》

《緣舉雜錄》

《史記》

《舊唐書》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TsZnm0BMH2_cNUg8Hl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