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大盜牽出15年前搶劫命案,兩名嫌疑人被批捕_正義網

2020-03-26     仁壽縣人民檢察院


正義網桂林3月24日點(記者鄧鐵軍 通訊員覃福生 秦世榮)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荔浦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盜竊金店涉案金額30餘萬元的蘇某某,同時以涉嫌搶劫罪批准逮捕15年前入室搶劫致人死亡的蘇某某、唐某某。

2020年2月5日10時許,荔浦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被害人覃某報案稱:5日凌晨2時許,其位於荔浦市荔城鎮的金店被盜竊了102枚鑽石戒指、78隻銀手鐲、2條鉑金項鍊、1 個鑽石吊墜,損失價值人民幣30餘萬元。案件發生後,荔浦市公安局在桂林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根據現場提取的視頻資料,辦案人員利用「天網」繼續追蹤其活動軌跡,鎖定荔浦市雙江鎮的蘇某某,當天下午4時蘇某某到桂林市區銷贓返回荔浦時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民警當場從蘇某某身上搜出5枚鉑金戒指,並在其出租屋內搜出96枚鉑金戒指、2條鉑金項鍊、1 個鑽石吊墜。

蘇某某雖然蒙面作案,但還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經審訊,蘇某某對撬盜金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招供自己將剩餘的78隻銀手鐲藏在了荔浦市城區的某河邊。最終,除蘇某某銷贓的1枚鉑金戒指外,其餘被盜的金飾被追回。

根據辦案經驗,民警推斷,蘇某某有多次流竄作案前科,很可能還有其他案件,便提取蘇某某的生物體徵信息。通過技術檢測,辦案人員發現他竟然還與15年前荔浦市的一樁兇殺案有關。2020年2月29日,同案犯唐某某在興安縣被民警抓獲。隨著蘇某某、唐某某的落網,該案件案情逐漸明晰。

2005年8月28日14時許,蘇某某夥同興安縣的唐某某密謀實施盜竊,隨後二人來到荔浦市荔城鎮某居民房屋後面,兩人先翻牆進入該房屋後院內,用鋼筋將周某家一樓後門撬開,又將二樓房門撬開,翻找值錢的東西,因未盜得什麼值錢的物品,蘇某某在一樓房屋內將與被害人李某某一牆之隔的木門撬開,與唐某某一起進入李某某家中二樓客廳,發現李某某在客廳內沙發邊的地上睡午覺,驚醒過來的李某某翻身看見唐某某,唐某某見狀便持匕首砍李某某,蘇某便下樓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兩人合力將李某某砍倒在客廳里,隨後兩人逃離現場。李某某被砍傷後爬到客廳沙發上,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受當年的技術條件等原因所限,15年間,儘管辦案民警多次前往案發地偵破和開展了大量的調查走訪,但並未發現有價值線索,該案偵破一時陷入僵局。

荔浦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蘇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涉嫌盜竊罪;犯罪嫌疑人蘇某某、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室盜竊他人財物,為抗拒抓捕、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將屋主李某某砍傷致死,根據我國刑法第269條的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263條搶劫罪定罪處罰。其二人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涉嫌搶劫罪。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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