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四部》(150)
150、我們為什麼要建立命運共同體?
人類希望結成命運共同體是因為各自的命運不同,我們希望用共同的命運來取代各自不同的命運,但各自的存在本身就在抵抗著共同,我們不知道該用共同來泯滅個體,還是個體不同的命運來組成概念的共同。共同意味著什麼?每個人獨立的生命能夠共同嗎?生存競爭關係和你死我活的較量能構成共同嗎?命運的共同其實只能是利益的共同,實際的不同。貌似共同下的不同,就是人苦難命運的實質。
如果不從根本上來取消人的命運,讓人不在個人命運的軌道上運行,豈能歸入共同。共同並不是誰創造的,共同就是存在的本來形態,不共同者必被淘汰,這是存在的必然法則,其實人無法不共同。生命不可能達成人的共同,因為它的邏輯本身就是製造不同,各自獨立存在,目的相悖,怎麼形成共同?我們所建立的社會共同、生活共同、利益共同、理想共同……這些共同的聯結其實都是權宜之策,是我們對付生命各個不同存在的一種無奈的辦法。正因為有生命本質的不同,我們才要努力的去創造共同。我們的最終理想的大同社會在同什麼?除了同財富和同利益,我們還能同什麼?生命的獨立性使我們失去了真正共同的理由,縱是社會大同又有什麼作用和意義呢?
存在本來就是共同的,只有共同才能存在,只有在有序的共存下,才能持續地、長久地存在。不同只是一種短促的波動,存在中沒有目的不同的事物,事物保持各自的屬性存在就是因為共同的原因,因為共同的關係才使得各自能夠存在。但人樹立的生命原理打破了這種共存秩序,生命與生命各自獨立存在具有了不同的目的,你的生命與我的生命的區別導致了根本的不同,即彼此不同的生命利益。這種不同的表達就是競爭,所以,生命的概念一旦成立,競爭邏輯緊隨其後,因為生命的原理導致生命與生命不得不處於競爭關係,到人類文明社會就表現為你死我活的人際鬥爭。一部人類史就是人與人的鬥爭史,人領受生命以後要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與外部事物作生存鬥爭。這是何其致命的邏輯,人為了生命的存在不得不去競爭,而競爭的結果卻是不得不死去。這就是生命理念的荒唐邏輯。
但人類為了維護生命邏輯的成立,不惜將一切現象事實納入到生存理念中,用生命的存在原理來解釋一切。這種主觀式的強行解釋破綻百出,我們在無法解釋或解釋不通的時候,統統推給客觀存在。所以,有較真的思想家發現,客觀存在的實質就是「不可知」,不存在的事物和邏輯不通的關係怎麼可知?因為可知就一定要符合邏輯。其實,客觀世界的不可知結論,就是人類為自己尷尬的世界觀扯起的一塊遮羞布,裡面儘是邏輯的矛盾與悖論。
生物與人本來就是共同的存在,是誰讓我們各不相同?是誰製造了我們不同的目的?就是我們的生命理念,就是生命存在的邏輯讓我們彼此不能相同。我們數億年來一直都擁有共同的存在,但生命將存在劃分為各自的命運,我們就無法相同了。人為了各自的命運奮鬥,此目的與彼目的衝撞在一起,這就是人類苦難生存的來由。生存命運共同體是人類社會迫不得已的要求,不將眾人的生命集合在一起,社會怎麼能夠運行?人類的或者集團的共同利益怎麼能夠實現?如果要做比喻,人類命運共同體就是將沙粒組合併燒結成磚,生命的個人就是沙粒,命運共同體就是集成的磚塊。磚塊雖然可以修築大廈,但磚塊的基本屬性仍然是沙粒,磚頭是沙粒在一定的條件下合成的,沙粒們集結為磚塊的壽命只有幾十年,幾十年後它們仍然還得分化還原為沙粒。
這種使用外部力量來形成的共同體是暫時的,使它們共同的粘接力一旦消失,它們的命運聯盟就立即崩潰。而真正的、本質的共同才是長久的和永恆的,比如海洋,它們並不是以水滴為獨立的存在,任何一滴海水的性質都是整個大海,它們才是真正的海水存在共同體。海水與海水之間的關係絕不同於沙粒與沙粒之間的關係,它們沒有自我形態,只有共同的大海。而大海不會分解為各有目的的水滴,大海只有一個目的——共同存在。
沙粒共同體和海洋共同體有本質的不同,我們製造出沙漠模式,為什麼製造不出海洋模式?沙漠模式與海洋模式的差別是什麼?將沙漠邏輯轉換為海洋邏輯難道不可能嗎?沙粒與海水的存在理念其實就是我們的一念之差,這就是生命原理與感知原理的區別,我們需要飛沙走石的大漠荒地,還是需要波濤萬頃的浩瀚海洋?這還需要猶豫和糾結嗎?(接下)
註:本文節選自:京東、淘寶電子書:《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