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越秀區企業、樓宇復工復業報備制度的告知書

2020-02-08     廣州越秀發布

根據《廣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3號)、《廣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穗防控辦〔2020〕13號)要求,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引導全區企業(在越秀區實地經營的企業)、樓宇有序開展復工復業,對2月9日24時後企業、樓宇復工復業實施報備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業的條件

嚴格落實企業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和越秀區企業(樓宇)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復工復業工作要求,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

(一)防控機制到位。

企業、樓宇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企業、樓宇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二)人員排查到位。

企業、樓宇要組織對員工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和從業人員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並規勸其留在當地暫不返穗復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穗員工和從業人員要排查其抵穗時間,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

企業、樓宇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有條件的企業、樓宇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樓宇,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自行設立隔離場所條件的企業,要按照市、區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備。

(四)內部管理到位。

企業、樓宇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企業、本樓宇;企業、樓宇管理方要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每日對所有進入本企業、本樓宇的人員進行體溫探測,並按規定上報復工復業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和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鼓勵實行錯峰上下班,採取網上辦公、視頻會議、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員流動和集聚風險;企業、樓宇要做好辦公和經營場地的通風、消毒、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建立和落實復工復業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五)宣傳教育到位。

企業、樓宇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識培訓計劃,在生產辦公場所顯著位置設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防控知識宣傳專欄,大力普及相關防控知識,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二、實行復工復業報備制度

全區各企業、樓宇復工復業,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請儘快登錄「越企康」微信小程序,按照程序如實、完整填報有關信息,並務必全面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提交企業承諾書,做好充分準備後,提前2天(自然日)報備,有序開展復工復業。

企業在復工復業前要落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制定一套復工復業方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召開一次班前會議「五個一」管理措施。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復工復業。其他專業批發市場及建築、交通、水務等建設工程項目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備工作指引,另行規定。對不符合規範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越企康」連結方法及聯繫服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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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方法

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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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服務方式

來源:廣州市越秀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編輯:方卓正

責編:翟曉雪

編審:劉榮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IsNzInABgx9BqZZItA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