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高空拋物「飛來橫禍」,該如何維權,看看律師的解答

2020-04-24     律師同城

電影里說得好

/ 月光寶盒是寶物,不能亂扔

砸到花花草草就不好了 /


然而在生活中

亂扔的常常不是「寶物」

砸到的,也不只是花花草草


面對這種「空中橫禍」

我們應該如何維權呢

來聽聽律師怎麼說吧



我住的小區高層住戶高空拋物,很危險,勸阻無效,該如何維權,懲治無良鄰居?


  2019年11月14日,最高法發布《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意見中明確:「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1)多次實施的;(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對於因為高空拋物已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建議您留足證據,並且可以告知物業或社區街道協商處理,若物業和社區街道不處理,您視情況可以報警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注意我們維權也要合法維權,法治社會站住法、理才能更好維權。


律師提醒


近年來不斷發生的高空拋物、墜物事件,根據最高法發布《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人民法院要將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高空拋物事件不僅涉及民事侵權責任還涉及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HIomqXEBfGB4SiUw1L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