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歷史的女人——第1063期)
中國古代,無論正史上擊鼓戰金山的梁紅玉,還是民間傳說中大破天門陣的穆桂英,都不乏巾幗不讓鬚眉的女英雄,在她們當中,最讓後人詠嘆至今的當屬替父從軍的花木蘭,《木蘭詩》曾列入當代中學課本,被人世代誦頌,可謂流芳千古。但是這裡有個疑問,中國古代戰場真的就是男人的天下嗎?
答案是否定的,我國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有女子直接編入戰鬥序列的記載:「令夫人以下編於士卒之間,分功而作,得敢死之士三千人」 (《平原君虞卿列傳》),《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也有:「乃夜出女子東門二千餘人,被甲,楚因四面擊之」的記載。這只是百豹一斑,下文還有充分證據證明中國古代「軍中無女」的籠統論斷純屬無稽之談。
那麼,既然「軍中可以有女」,為什麼花木蘭不堂而皇之地以女兒之身入伍,卻要女扮男裝代父從軍呢?其中大有隱情。欲知詳情,還容筆者慢慢道來。
先說說為什麼古代「軍中無女」是無稽之談。
先從字面分析,「軍中無女」之軍當指軍營,而軍營又有「行營和駐營」之分,行營又叫移營,是部隊奔赴戰場,行軍間隙所扎臨時之營;而駐營則是駐守邊關或內地藩鎮的長久性營盤,行營和駐營的定義有本質的區別,也正是本文所要修正的「軍中無女」之說的依據所在,先說說駐營。
(一)駐營——女性大有人在,但身份不同
與所謂的「軍中無女」截然相反,古代駐營里恰有大量女人存在,這些女人大體分為兩種:
1:卒妻。聽過評書楊家將的朋友們都知道,駐守邊關可是個苦差事,動輒十年八年身處大漠荒山,不但要防範敵人,還要屯墾自足。對於戍邊將士而言,日常生活的縫縫補補、洗洗涮涮都是小問題,最大的問題則是缺少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正常的生理要求得不到滿足。
為了讓戍邊的將士們安心邊疆,各代朝廷都允許將士家屬隨軍入營,俗稱「卒妻」,不僅戍邊駐營如此,各藩鎮駐營甚至京師禁軍亦然。卒妻當然不會住在兵營里,那就亂套了,而是另居別處,如同當今部隊的家屬生活區,而士兵們則平時住在軍營,不定期地回家團聚。
卒妻除了日常生活勞作之外,遇到緊急戰事還要參加戰鬥、負責守城、後勤運輸、照顧傷員等工作,正所謂「男子當戰、女子當運。」(《蜀書•楊洪傳》)。正因為隨軍家屬「且屯且戍」的特殊身份,朝廷對「卒妻」也同士兵一樣發給糧餉,烽燧遺址出土的「居延漢簡」所載《卒家屬居署廩名籍》便是給「卒妻」發放糧餉的名單。
2:營妓。前面所說「卒妻」是針對已婚戍邊士兵的隨軍制度,而對於那些沒有結婚的士兵,在解決生理需求的問題上又是如何解決的?說來也頗具人性化,那就是「營妓」制度的建立。
營妓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叫做「游軍士」,始作俑者就是那個臥薪嘗膽的越王勾踐。要說中國歷史上最懂女人價值的君王,非勾踐童鞋莫屬,他把絕代佳人西施塞進吳王夫差懷裡,讓這個老對手醉生夢死在溫柔鄉里,放鬆了對越國的監控,勾踐輕而易舉地解決了「外患」,從此秣馬厲兵,訓練死士,誓必一雪前仇。可就在開戰之際,「內憂」又來了,死士們軍無鬥志、無精打采、狀態低糜,這樣的稀鬆隊伍怎能戰勝虎狼之師的吳軍?必須打點雞血不可!
勾踐童鞋腦洞又開,把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寡婦送給死士們享用,用女性特有的溫柔化解死士們臨戰前的緊張情緒。「勾踐將伐吳,徒寡婦致獨山上,以為死士,示得專一也,去縣四十里,後說之者,蓋勾踐所以游軍士也。此為營妓之濫觴」(《越絕書》)。
勾踐此法果然收穫奇效,「打過雞血」的死士們不再蔫頭耷腦,嗷嗷叫著打敗吳軍。勾踐利用女人解決了內憂外患,終成一代霸主,他的「游軍士」妙招被後代繼承並發揚光大為「營妓」,這個繼承者便是漢武大帝。
漢武帝雄才大略、好大喜功,對外連年征戰,用兵甚多,所以如何穩定軍心、提高士氣成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設營妓就是這方面的措施之一。每逢出征前夕,妓營的大門只對沒有結婚的士兵們敞開,但是收費的,一旦上了戰場,生死難料,這些毛頭小子往往傾囊消費,與營妓纏綿享樂,盡嘗歡愉之後,自然雖死無憾,雄赳赳走上戰場了。「至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漢武外史》)。
說到這裡,您可能會問,「游軍士」是寡婦勞軍,而「營妓」的來源又出從何處呢?
曾經有種說法,認為營妓都是由女性罪犯、死刑犯妻女,或因重犯連坐株連而流放徙邊的女子組成,她們除了白天從事各種繁重的勞役之外,晚上還得任由士兵們蹂躪取樂,命運十分悲慘。
其實並不盡然,邊關地處大漠荒山,本身人口稀少,女子更以稀者為貴,拿徙邊服役的女子以充營妓之數倒也說得過去,但請不要忘了,除了邊關駐軍之外,全國各地還有眾多擁有重兵的藩鎮,這些藩鎮駐營、甚至京師禁軍的內地營妓又從何而來?也從女囚犯中來嗎?讓我們先了解一下古代對於女性犯罪的刑罰都有哪些。
古代對於女子犯罪的刑罰主要有三種:「女刑之一曰『舂』」,即罰做舂米之類的粗活,刑期四年;「女刑之二曰『復作』」,即強制服勞役,犯者不戴刑具,刑期一年;「女刑之三曰『顧山』」,是一種贖刑,相當於現在的保釋,女犯定罪判決後可以釋放回家,但每月必須交三百錢由官府僱人代服勞役,刑期半年。
除上述三種女性刑罰之外,歷代全無「女子刑徒兵制」之說,也就是沒有女子充軍發配之說,即便是徙邊服役,也是受當地政府管理,與充軍是兩個概念。
所以,邊關駐營以徙邊服役女子充當營妓雖然合情合理但不合法,數量也必然有限。而藩鎮、京師等內地駐營的營妓機構更是官辦的,其功能與一般的妓院並無區別,只是服務對象僅限于軍人罷了,她們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是些腳大手粗、衣衫襤褸、髒兮兮的囚婦,而是自願從事本行業,用郭德綱的話來說,是「有技術的女人」,其中不乏姿色出眾,才藝出群之人,甚至連皇帝也會偶爾心血來潮,時不常地假冒將軍之名造訪妓營嘗個鮮兒,闊綽地消費一番:
「宋後廢帝每出入去來,嘗自稱劉統,或自稱李將軍,與右衛翌輦營女子私通,每從之游,持數千錢供酒食之費」(《宋書·後廢帝本紀》)。
小結:古代軍隊「駐營」里確有女人存在,她們分「卒妻」和「營妓」兩種,「卒妻」是良家婦女,享受糧餉;「營妓」是有技術的女人,是要收費的。駐營中的女人不僅解決了將士的生理問題,還擔任屯墾、後勤及守城任務甚至直接參戰。
駐營若此,那麼行營呢?情況完全不同,請往下看。
(二)行營——戰爭讓女人走開,違者殺無赦
一旦發生戰爭,大軍從駐營開拔之前都會放假幾天,結了婚的士兵與「卒妻」相聚話別,光棍士兵則向「營妓」花錢買笑,一旦大軍開拔,則徹底與女人絕緣,如在行營中發現女人,則必殺無赦。雖然軍律嚴禁女子進入行營,但也有色膽包天的,把在出發前駐營里結識相好的營妓帶入行營,這是一種非法「隨軍」現象,違者必殺。《漢書》就有李陵斬殺營妓的記載:
「陵至浚稽山,與單于相直,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陵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始軍出時,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隨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陵搜得,皆劍斬之。」
軍隊戰鬥力下降,與士兵貪戀女色不無關係,道理很簡單,就拿2018年世界盃來說,英格蘭隊賽前不禁慾,搞個探班「太太團」弄得腰酸腿軟而過早出局,球場上拼的是體力,戰場上的你死我活更是如此,李陵斬殺營妓之後果然戰鬥力陡增,獲得「明日復戰,斬首三千餘級」的佳績,說句玩笑話,假如李陵活在今日,中國足球隊就不必花重金去請洋教練了。話題扯遠了,下面聊聊本文標題提及花木蘭女扮男裝另有隱情的話題。
先從花木蘭當兵說起。如本文開篇所述,無論是《平原君虞卿列傳》「得敢死之女三千」也好,還是《項羽本紀》「二千披甲女子出東門」也罷,那些女兵都是在男兵不足、危機時刻臨時招募的無奈之舉,女兵參戰實屬個例。而事實上,古代的確沒有官方徵召女兵的記載。
綜合前文所述,花木蘭女扮男裝替父從軍的隱情似已浮出水面,讓我們假設兩個電影橋段,再現木蘭從軍的情景:
橋段一:花枝招展的花木蘭來到募兵站,向主事的兵吏道聲萬福:「官爺,奴家要從軍」。兵吏抬頭看看她:「是卒妻嗎?丈夫叫什麼?哪支部隊的?駐地哪裡?番號多少?參謀長是誰?」 花木蘭羞得通紅,答曰:「小女子尚未婚配,何來夫君之說?」
橋段二:花枝招展的花木蘭來到募兵站,向主事的兵吏道聲萬福:「官爺,奴家要從軍」。兵吏抬頭看看她:「是卒妻嗎?」花木蘭有了上次經驗,答曰:「非也!」。兵吏色眯眯地:「那是要做營妓嘍?那收入可是大大滴高哇!好去處,好去處啊……哈哈哈哈」 花木蘭羞臊難當,一頓詠春白骨爪,把兵吏撓了個滿臉蘿蔔絲。
以上兩個虛擬橋段雖是玩笑,但卻顯而易見,在沒有官方招募女兵的合法前提下,假如花木蘭堂而皇之地以女兒之身從軍,則必以「卒妻」或「營妓」誤待,所以,必須女扮男裝才不會誤為「卒妻」、誤入「妓營」,才能真正成為馳騁疆場、斬殺敵寇的女英雄。這就是花木蘭為何女扮男裝、替父從軍的隱情所在。
(文/說歷史的女人·張問)
參考資料:《吳越春秋》、《漢武外史》、《史記》、《漢書》、《三國志》、《南史》、《蜀書》、《居延漢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