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要知道,發生火災時
滅火救援都是爭分奪秒!
從本月起,廈門市消防救援支隊啟動打通「生命通道」的集中治理行動!部分社區、樓宇已經開始著手規範標識,治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行為。
但從檢查情況看
因停車和設置障礙物
影響消防車通行的現象
仍然不在少數!
占用消防車道問題突出
記者跟隨消防救援人員
來到湖裡長浩路的長江大廈
對消防車通道進行了通行測試
消防車進入小區的道閘後,需通過一個拐彎的下坡路。在坡道的盡頭,一輛紅色色轎車停在停車線外,消防車貼著轎車車頭,險險地通過了彎道。
之後,消防車沿著辦公樓環形消防車通道行駛,在一個彎道處,一輛小貨車半個車身占道停放,擋住了消防車。
消防隊員駕駛著消防車,嘗試了幾次都沒法通過。
物業管理人員說,這輛貨車是夜裡停進來的,他們已經通知車主來挪車。但現場我們等了近半個小時,還是沒能看到司機。
記者又跟著消防車來到殿前五路
在殿前夜市清潔樓前
路口被人設置了幾根隔離樁
只留下一個三米多的入口
消防員駕駛消防車,反覆倒車操作一番之後,消防車才貼著隔離樁通過了路口。消防救援人員說,路面違規設置的隔離樁,已經影響到消防車的快速通行。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消防車無法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極易造成火災蔓延,甚至導致人員傷亡。
面對這一問題,高殿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當場表態說,將立即拆除阻礙消防車通行的隔離樁。
為什麼要阻擋「生命通道」!
大家還記得嗎?
2020年第一天的那場大火!
當天下午4點55分
重慶一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
2至30層外陽台不同程度過火
火災發生時
小區周邊消防通道
被隔離樁、停放的轎車等占用
附近市民合力掀翻堵路車輛
給消防讓路
其實此前我們也曾經報道過
就在廈門
仙閣里小區一個儲物間起火
卻因為消防通道被堵
而導致消防車開不進小區!
幸好火勢不大
消防員及時跑進小區撲滅了火
這樣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占用消防通道
不僅會使消防車無法通行影響救援
更是違法行為!
怎麼治?
廈門5月底前劃出標誌線
從1月初至5月底,廈門將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集中治理行動,要求社會單位及小區物業等部門必須在1月20日前,在消防車通道的出入口、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誌標線,設置警示標識標牌,引導車輛規範停放。
同時,自行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的車輛和違法設置的鐵樁、石墩、限高杆等固定障礙物。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消防車通道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亂停亂放行為。
如何罰?
個人行為或罰500元
消防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都有明確處罰規定:
《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別再給消防通道「添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