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檢動態】拜泉縣檢察院 立足職能 多措並舉 落實「一號檢察建議」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有效預防校園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促進校園安全建設是落實「一號檢察建議」重要內容。今年以來,拜泉縣檢察院不斷推進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持續加強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護工作,紮實履職盡責,延伸檢察觸角,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通過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協同機制和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努力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更好服務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會簽《實施辦法》,統一執法標準,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合力。
為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案件及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工作專業化、規範化水平,細化上述三類案件辦理工作的具體標準和操作程序,確保三類案件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在未成年保護工作中,進一步統一執法標準,形成工作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最高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引(試行)》等法律及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案件辦理工作實際,該院與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以及縣教育局共同會簽了《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實施辦法》。會簽《實施辦法》以來,拜泉縣域內辦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適用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切實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會簽文件取得了顯著效果。在辦理一起校園周邊惡勢力犯罪時,對主觀惡性較小、作用較小,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移送起訴時系在校大學生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切實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對有新證據證實犯罪時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未成年人進行訓誡並決定對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會簽《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四機制,形成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合力。
為充分維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發揮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會救助作用,達到幫助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長的目的,該院與縣民政局、縣扶貧辦就進一步深化合作,形成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護工作合力,制定《關於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協作機制》。一是建立救助線索排查機制。三機關定期對刑事案件受害人進行專項排查,重點對存在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因案致貧、因案失學、留守兒童、「事實孤兒」等進行排查,結合司法救助標準、社會救助標準、心理救助標準進行逐一比對,排查出有救助可能的案件。二是建立救助線索移送機制。三機關多部門聯動,實現救助線索雙向移轉,達到解決未成年被害人的實際困難,完善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體系的目的。三是建立優先、快速辦理機制。各機關、部門接到救助線索後,依職權依情況優先、快速辦理。四是建立回訪監督機制。機制要求三機關定期對接受救助的被害人進行回訪,了解實際情況,考察救助效果。發現有其他嚴重困難需要繼續救助的,依職權、依程序另行啟動救助機制。發現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採用虛報、隱瞞或者偽造證據等方式騙取救助的,應當嚴肅批評,及時撤回救助,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偵查機關處理。
對個案追根究底、深入剖析,突出針對性和「靶向性」。
據了解,該院辦理彭某等13人在縣域內中學校園周邊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刑事犯罪的校園周邊惡勢力案件時,依法提起公訴後,堅持秉持案結事未了的原則,對案件成因進行深入剖析。發現拜泉縣教育局作為教育主管部門,在學校管理過程中存在缺位和不到位情況,一是黑惡勢力線索排查不力,二是對校園安全管理的監管缺位,三是執行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規定不到位,四是法治教育流於形式、浮於表面,對於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對校園欺凌案件既要堅持嚴厲打擊,又要從源頭上有效預防。為進一步推動學校校園安全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發生,拜泉縣院對教育局發出六點檢察建議。一是建議對彭磊惡勢力案件長期存在的原因進行有效分析,督促有關學校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二是建議教育局牽頭制定統一的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的管理制度在全縣落實執行。三是建議加強對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和暴力相關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四是建議教育局督導各學校定期組織對校園及周邊校園欺凌和暴力案件線索進行重點排查。五是切實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六是加強與司法機關、團委、婦聯、民政等職能單位的溝通聯繫,推動完善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教育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協調聯動、情況通報、問題會商等工作機制,加強與執法部門的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形成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強大合力。教育局針對檢察建議積極落實、有效整改並向拜泉縣檢察院作出反饋。事後,檢察長帶領辦案組深入涉案學校調查走訪,學生們反映校園環境得以改善,校園內安寧有序。
對類案梳理總結、防微杜漸,切實預防性侵案件發生。
據了解,該院通過對2014年以來辦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進行分析梳理,發現未成年人遭性侵害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其中兩起涉及民辦培訓機構教職員工性侵害學生。為切實預防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向教育局發出五點檢察建議。一是建議在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強化規章制度的落實。二是建議完善教職員工招錄准入機制,推行從業禁止規定,建立「黑名單」通報機制。三是建議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學場所、從業人員及表現異常學生開展排查工作。四是建議加強防範性侵害知識的教育工作,以適宜學生身心的方式,讓學生認識了解相關概念、防範和應對方法。五是建立侵害學生行為發現強制報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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