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與「高空拋物」之間的較量

2019-08-31     物業課堂



不久前,深圳5歲男童被高空墜物砸中身亡的慘劇餘波未平,南京市江寧區,有出現「天降案板」砸碎撤後玻璃的事件,所幸,蘇女士並無大礙。不時發生這樣的事,不僅讓人痛心。也再次敲響了安全的警鐘,引發物業管理行業內的討論和反思。


「失控的高空拋物」

戰戰兢兢 空襲不斷


天降菜板 砸碎後車窗



7月15日中午11點30分左右,南京市江寧區黃金海岸,蘇女士把車停在停車場,在車內休息,沒想到剛睡著就聽見「砰」的一聲,還好沒有傷到自己。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樓上晾曬的菜板掉了下來,值得慶幸的是沒有發生大的事故。

——中國江蘇網訊

小區泳池旁 天降大磚頭

7月15日上午10點多,洛江區嘉琳廣場,小區游泳池旁邊。幾名小朋友正在玩耍,突然「啪」的一聲巨響,一大塊磚頭從天而降,嚇得孩子們四散躲避……所幸掉下來的磚頭沒有砸到人。

——泉州網訊

禪城街頭一把拖把從天而降

7月15日,在佛山禪城嶺南大道南浦村公交站附近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市民黃小姐和朋友郭小姐步行在行人道時,黃小姐被高空跌落的拖把砸中頭部。目前,黃小姐並無大礙。

——佛山新聞網

夫妻吵架 鐵鍋扔下30樓



7月14日,晚上,王女士母親帶著兩個孩子在樓下乘涼散步,突然陸續掉下一款女士手提包和一口鐵鍋。所落地點距三人不過兩米距離。事發後,住在30樓的一名男子,前來撿包,兩人承認包,但拒不承認鐵鍋是他家,截止發稿時,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大河網訊

天降3把菜刀



7月15日,有自媒體爆料稱,11日上午11時許左右,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匡山琪鑫苑小區有三把菜刀從樓上掉下來。三把菜刀中,一把是普通的長方形菜刀,另外兩把是較小的菜刀,掉下後其中一把菜刀的刀把摔壞,所幸未砸到居民。

——鳳凰網訊

高空拋物,砸中19月男童



7月7日,江西省上饒市,龍潭新苑小區。事發現場在小區2棟北面的通道上,當時剛剛19月男童的爺爺推著他路過,誰知樓上突然有物品墜下,當場把男童砸得頭破血流。所幸,經過治療男童並無大礙。

——上饒網訊

高空拋物遭全樓驅逐

7月8日晚上,鄭州某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滅火器事件。經排查,該小區租戶家的一名13歲男孩從16層先後拋下2個滅火器,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7月10日,男孩及其家屬寫下道歉信和保證書,貼在事發樓棟3個單元門口,向業主道歉,但大多數業主仍要求他們全家搬離小區。7月11日,男孩一家已經同意搬離。

——新華網訊

4箱酒水從33樓拋下

7月2日,在安徽省城合肥政務區融科九重錦,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有人將4箱酒水從33樓拋下,雖然沒有砸到行人,但是讓小區居民驚出了一身冷汗。據物業調查,這是一名孩子所為,家長也對此事表示道歉,並著手將窗戶全部封閉。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天降滅火器,奪走母親性命



7月2日,貴陽中鐵國際城天築苑1棟一女子遭遇高空拋物,一個滅火器從樓上砸下,砸中女子頭部,已致其死亡,享年39歲。

——珠江時報訊

僅7月上半月,

高空拋物達 9 起,

至 1 死 2 傷。

據小編不完全統計,僅在7月上半月,全國有報道的高空拋物事件共計高達9起,導致1死、2傷。目前,「高空拋物」案件,多數屬於難管控、難追責的狀況。高空拋物,已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法律的制裁

《侵權法》與《刑法》



200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法規。其中,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簡而言之:

第一,明確拋物人的案件,由拋物人承擔責任;

第二,不明確拋物人的案件,由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第三,拋物人不明確,但可以確定一個具體範圍的,則由該範圍內所有可能實施拋物行為的人共同承擔責任。(可提供不在場證明的人除外。)



高空拋物危害,到底有多大?

此外,高空拋物,可屬侵害社會公共安全,屬於刑法調整的範圍。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空拋物」的構成

墜物+拋棄物


高空墜物類型大致有三:

一是建築外牆附著物、廣告牌等陡然掉落;

二是陽台花盆、窗戶玻璃等墜落;

三是高層住戶隨手丟棄的物品。(第三種情況純屬人禍,在不少住宅小區屢禁不止。)


「物」「物」之戰

擋「明槍」提「思想」監「暗箭」


物業管理企業作為目前中國大部分建築物的維護者,在多數的「高空拋物」案件中,往往處於「難辭其咎」的位置,尤其是住宅小區。所以,與其選擇僥倖心理「被動挨打」,不如「主動出擊」,占據主動權。

前文中,已提到「高空拋物」分「建築物高空墜物」「居民雜物高空墜物」「高空居民拋棄物」。

據此,物業管理企業可向三個方向「發力」。

擋「明槍」

防止「建築物高空墜物」

外牆裝飾物等。外牆、面磚進行裝飾是目前大部分建築物採用的裝飾手段,但是施工和後期維護中,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外牆面脫落的事件時有發生。物業管理企業應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工作力度。盡最大力度,保證其所維護的樓宇等建築物的保溫層、面磚、懸掛物等裝飾物的維修、防脫落工作、巡查等。發現異常後,應及時設立隔離區,防止傷害事件產生。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建築物的老化與自然災害程度的升級,在年久的裝飾物或大風、大雨等易產生傷害的天氣前。應定期對廣告牌、LOGO標識物等建築物附著物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加固、拆除或設立安全隔離區。

居民雜物等。在不少住宅區中,居民習慣在窗台上、防盜窗上養殖綠植,晾衣服、曬生活日常雜物。在本文的南京案例中,蘇女士的車就是被「案板」砸中的。有條件的物業管理企業,可統一安裝防護設施。比如北京市北京市豐臺區的洋橋西里社區的外圍防盜窗上,就統一安裝了一定高度的安全擋板,暨不妨礙業主採光通風,也可防止業主物品掉下,造成傷害。



焦點訪談中,北京紅廟社區居委會與物業管理負責人,大風中一起巡視小區,防止高空墜物事件發生。

沒條件安裝防護物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加大巡視力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取證、設立安全隔離區、並第一時間聯繫業主。屢教不改的業主可走正規途徑維權。

提「思想」

人不為,則「拋物」可止

除了「墜物」,那剩下就都是「拋物」了。何為「拋物」?答:「人拋之物」。只要人不仍,「拋物」便不會產生。



歸根結底,「人」才是「拋物」的產生源頭,物業管理企業要做好宣傳工作,可組織開展宣傳活動,讓業主明白「高空拋物的危害」與「法律責任」。同時,提高業主的主動安全防護意識。


監「暗箭」

全天24小時監控

明槍易擋,暗箭難防。縱觀高空拋(墜)物案件,侵權案件的發生,往往出現「此物不知何處來」、「真兇難查」的情況,造成「兇手常常逍遙法外或底責任」。對於這種情況,有些小區已經行動起來了。



天天向上的攝像頭

昆明五華區萬科金域國際小區,施工人員架設朝天攝像頭。小區物業經理符光磊介紹,小區高空拋物屢禁不止,煙頭、生活垃圾、玩具都有人丟,雖沒發生過傷人事件,但也引起不少居民投訴。今年以來,為有效地制止高空拋物,在黑林鋪社區、派出所支持下,小區決定加裝對空高清攝像頭。「我們首次試點,出資8000多元準備安裝3台高清晰可夜視的電子監控設備,可監測25米範圍內的高層建築。」為避免侵犯住戶隱私,這些高清攝像頭只安裝在臨街一面,安裝在10層位置,分上、下兩個攝像頭,對下的可監控路面安全;對上的則主要針對高空拋物。

通過「天天向上」的攝像頭,可以24小時監控小區高層的「一舉一動」,讓「高空拋物者」再難逍遙法外。

西安某小區近日還成立了一支「媽媽防空隊」,對相關事件進行拍照錄像、留取證據等。據報道,這支「防空隊」已形成一定震懾力。



防高空拋物 西安一小區建「媽媽防空隊」

一朝被蛇咬,十年恐井繩

「定心丸」難定人心


雖然安裝了專門監控高空的攝像頭,但那畢竟是部分地區。大部分場所並沒有安裝專業的攝像頭。而且「高空拋物」往往都是「事後算帳」,即傷害產生後,才可以去追責。不能做到完全的,在事發前保證路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但筆者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定會向好的方向發展。


不是每個人都住在高層,但是每個人必然會從地面走過。當你從樓下走過時,不妨想想上樓之後該遵循什麼樣的行為準則。


路在何方?

物業管理企業的「尷尬」


在昆明的蘭亭上錦小區上演著一出尷尬的「捉賊記」。

小區內,總有「高空拋物」發生。物業管理公司安排保安全天每隔1個小時來查看一次。經多天蹲點,終於摸準是21樓的一住戶在每天5時30分到6時會往樓下扔垃圾。「可是,沒有證據,住戶就不會承認。」小區物業公司經理段君毅說。

後來,通過在對面樓棟安裝攝像頭監測高空拋物。在收集到該住戶高空拋物的證據後,他帶著工作人員再次來到該住戶家中對其表明態度,並勸導其以後不要再高空拋物。「這件事情的解決也影響了其他住戶,小區最近都沒再發生過高空拋物現象。」下一步,他們將配合社區,聯動派出所,進一步加強對高空拋物的管理。

據實而論,在「高空拋物」案件中,除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自身的管理與巡邏、加強對業主的思想宣傳工作,升級(採買)監控設施以方便取證外,物業管理企業確實沒有什麼其他權利與管理工具可用。

南京曾有一位物業高管酒後向小編吐槽「有那個行業像物業行業一樣,小區物業經理動不動就被派出所帶走。現在業主對物業的要求高!物業不僅要保證治安、設備安全運行、衛生工作,還要對各處負責,業主的權益、小孩上學、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飲水安全、建築物安全……都得負責,我手下的一名小區物業經理,一星期內被派出所帶走兩次。剛進家門,還沒吃晚飯呢。我們怎麼向人家的家屬交代?我們收著一平米幾塊錢的物業管理費,卻要擔起業主幾乎全部的安全責任。」

拒絕高空拋物

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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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7ZYO20BJleJMoPMDr1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