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改革方案 科學劃分財政事權

2020-04-02     江蘇政風熱線

為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係,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江蘇省醫療衛生、科技、教育、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主要體現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科學劃分財政事權

  明確事權類型。參照中央做法,將財政事權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市縣財政事權、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三類,將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跨多個行政區域和需省級統籌的重大事項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將貼近基層群眾、不跨行政區域和自主性較強的事項劃分為市縣財政事權;將涉及相關民生支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等事項劃分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

  明確支出責任。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經營性的由相應省屬企業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可酌情補助;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含省屬企業)與市縣按比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市縣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和財力狀況新增的事項,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明確保障標準。對於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具體事項,省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統一制定和調整基礎標準。市縣政府在確保省級基礎標準全部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如需制定高於省級基礎標準的地區標準,應事先按程序報上級備案後執行,高出部分所需資金自行負擔。市縣政府制定出台地區標準要充分考慮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公平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確保財政可持續。

  適當上移支出責任

  突出全局性。將聚焦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和整體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前瞻性、原創性基礎研究以及聚焦全省重點培育發展的產業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列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體現普惠性。免費提供國家和省規定課程教科書、作業本、小學一年級新生新華字典、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全額承擔。同時,對由市縣承擔主要支出責任的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市屬高校國家助學金等所需經費,省級財政統籌中央財政資金給予適當補助。

  加強指導性。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原則,對全局性、外溢性、重要性較強的事項,適度強化省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履行省級部門宏觀管理、統一規劃、政策制定和監督評價的工作職能。

  統籌兼顧推進改革

  分類分檔共擔。對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繼續實行按比例分檔差別化共擔。根據市縣財政綜合保障能力,將所有市縣劃分為六類地區,省財政原則上按20%、30%、40%、50%、60%、70%六檔進行分擔。對於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等事項,省財政按最低50%予以分擔。

  兼顧效率公平。採用激勵相容的機制,充分發揮市縣區域信息、管理優勢和積極性,落實好市縣政府在省級授權範圍內的責任,保障改革舉措順利推進。對市縣政府履行財政事權、落實支出責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財政將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根據不同時期發展目標給予一定資金支持,重點向困難地區傾斜。

  做好政策銜接。我省財政事權劃分總體原則與國家改革方案保持基本一致,並充分結合我省實際,如新增地方公共衛生服務有關內容、合併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單列社會科學研究及應用等,與現行財政政策有效銜接,保持省與市縣支出格局基本穩定。

  《改革方案》進一步理順了我省醫療衛生、科技、教育和交通運輸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明確指出了各級政府在上述領域到底「幹什麼、誰來干、怎麼干」,與此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我省「1+4」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政策體系,協同系統推進了我省財稅體制改革,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力保障。

來源:新華報業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oDZPHEBrZ4kL1Vi378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