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我縣切實嚴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從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煙花爆竹禁限燃放。
在禁限燃放施行前夜,懷寧縣公安、城管、市監、應急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前往縣城主要路段、小區、賓館,利用宣傳車巡迴宣傳,監督檢查重點地方人群對「禁限」的知曉和執行情況,要求他們自覺遵守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當晚12點前後,聯合執法隊先後接到群眾舉報信息,縣城某新建小區住戶和某沿街商店計劃燃放煙花爆竹,執法隊員立即趕到進行制止,當面宣傳「禁限」法規。
據了解,根據《縣政府關於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精神,我縣在所有行政區域內實行煙花爆竹禁止或限制燃放,劃定限制燃放實施範圍和禁止燃放地點。限制燃放區域內農曆除夕至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為限放時間,倡導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為禁放時間。(朱能幹、范星華、黃興傑)
主 辦 / 懷寧縣融媒體中心
本期編輯 / 鄧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