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醫生在前期已經賠付14萬餘元的基礎上,再賠付36萬餘元。近日,經過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快審團隊法官劉躍昌主持,一起當地影響較大的醫患糾紛圓滿化解。
2018年9月,小陳因產後不適,到老陳的小診所就診。經過診斷,老陳給小陳行清宮並靜脈滴注消炎抗菌治療。當月,小陳再次到老陳的小診所進行輸液治療,老陳在沒有做皮試的情況下給小陳打了消炎針,沒過多久,小陳出現胸口不適,口吐白沫,臉色發紫等症,老陳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但不幸的是小陳還是經搶救無效死亡。
小陳死亡後,經雙方協商,對小陳的死因先做屍檢,老陳期間支付安葬費給小陳家屬。經司法鑑定,小陳死亡原因為輸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致過敏性休剋死亡。後雙方對事故賠償等問題進行了協商,但未果。小陳家屬訴至法院。
經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判決老陳向小陳家屬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76萬餘元。老陳隨後就判決提出上訴。
考慮該案受害人家庭急需扶助等實際,曲靖中院二審立案後決定該案進入快審速裁通道,案件到了法官劉躍昌手上。
4月14日的二審調解中,老陳再次對小陳的死亡表示歉意同時,願意積極配合處理小陳的身後事宜,老陳的女兒也主動擔保,承諾儘快把賠償款打到小陳家屬帳戶。法庭上,經法官的調解,老陳取得了小陳家屬的諒解。至此,雙方達成前述調解協議。
法官提醒,醫療行業是個專業性質極強的行業,醫生肩負救死扶傷的重任,有著嚴格的從業要求。病人就醫時應優先選擇正規的公立醫院,同時也勸誡從醫人員應該加強醫療責任心及風險防範意識,規範醫療行為,對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利益具有高度責任心,在醫療過程中保持足夠的審慎,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
區鴻雁蔣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