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任潔)昨天,市教委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畢業的學生可適當延長畢業期限;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完成學位論文的學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可適當順延培養和學位授予時間。
《通知》規定,學校適當調整學生考試考核方式,以知識傳授和能力培養為核心,科學運用線上考試、線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結合學生線上聽課情況、出勤情況、作業完成情況,綜合考核評定學生學習效果。對於學生補考、緩考等情況,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形成完備的考試考核方案。
在疫情防控結束前,通過線上答疑、遠程答辯等方式有序開展畢業論文(設計)選題、開題、指導、答辯等環節工作。對按時完成培養計劃且畢業論文(設計)符合質量要求的學生,應努力保障其順利畢業。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畢業的學生,可適當延長畢業期限。
結合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特定情況下學位授予工作方案,努力保障符合條件的學生按期獲得學位。對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完成學位論文的學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可適當順延培養和學位授予時間。
按照已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業單位確定後,可以通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簽約系統進行線上簽約,也可以通過傳真、郵寄等方式簽訂書面協議。對於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按規定將戶口和檔案暫存學校兩年,待落實單位後再辦理就業手續。
各高校在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前,可通過就業管理平台提交就業報到證列印申請,2個工作日後可到市政務服務中心領取,也可選擇快遞到校等方式領取。要結合畢業生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方式發放就業報到證,幫助畢業生順利就業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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