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過世後,如何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2024-06-28     錢江晚報

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印夢怡 通訊員 林和靜 林倩

根據《民法典》,權利人過世後即產生繼承,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同時可能還存在轉繼承、代位繼承等特殊情況。所以呢,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依繼承轉移登記」前須事先確認繼承權歸屬。

怎麼確認繼承權歸屬呢?在杭州,您可以有兩種方式選擇:

方式一:先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方式二:直接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繼承權前置核查,通過繼承權前置核查後,再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那這兩個方式,有什麼區別呢?別著急,聽我小登細說來。

01

先繼承權公證,再申請登記

各位法定繼承人可以通過「浙里辦-找公證機構」,查詢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地址,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確認繼承權歸屬。

小貼士:辦理要求

· 全部法定繼承人到場

· 攜帶以下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歷史戶內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3.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4.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明確父母情況、子女情況

5.不動產權證書/房產三證/查檔證明

6.遺囑(如有)

因不動產繼承涉及較為複雜的民事關係,以上僅為大致情況,具體因為每戶家庭的情況不同會有所區別。

02

登記機構直接進行繼承權核查

不動產位於杭州核心區的,也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杭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預約繼承權前置審查。提交材料後,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全部法定繼承人到窗口做筆錄、詢問和視頻。所需的資料、到場的人員參照繼承權公證辦理的要求,具體因為每戶家庭的情況不同會有所區別。

兩種方式各有優勢,您可以適情選擇哦。

方式一

選擇多、速度快。可選公證機構選擇多、輪候排期快,在申請依繼承轉移登記時,登記機構確認繼承權公證書合法有效後,即可辦理,無需公告徵詢異議。僅需繼承權公證明確的繼承人持公證書到場申請登記。不主張繼承權的法定繼承人,尤其是長居外地的,可就近至當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

產生公證費。公證機構會按標準收取公證費,具體您可以向公證機構諮詢。

方式二

核查輪候時間較長。由於受理人員有限、申請人數較多,輪候期有點長,按正常業務量預計至少需要3個月以上。通過繼承權前置核查後,工作人員會通知繼承人前來申請登記,按規定在報紙、網站公告徵詢異議60日,無異議的予以辦理登記。

不產生費用。由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核查,無需費用。

溫馨提示

死亡日期在《民法典》實施前(即2021年1月1日前)的被繼承人,如留有公證遺囑的,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可由公證遺囑的繼承人持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不動產權證書、遺囑公證書前來申請登記。經確認該公證遺囑為生前最後唯一合法有效性,並經公告徵詢異議15日工作日,無異議的可以辦理。

依繼承轉移登記業務,民事關係確實比較複雜,如您有其他疑問的,也可以撥打小登熱線87008160進行諮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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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5c903a78ef3fbaa7d283ab0d53e3e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