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中的一類二類和三類有什麼不同,改革方向有什麼區別

2019-06-22     公事吧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承擔的職能不同,將事業單位分成了三類,即:行政類、公益類、生產經營類。公益類又根據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的多少,將完全或者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將部分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部分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二類。有人根據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的劃分辦法,又將完全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三類。行政類、生產經營類、公益類(公益一、二類)都是正規的分類辦法,而公益三類只是對生產經營類的另一種稱呼,並非正規分類類型。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方向,是將行政類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今後將不再保留或者新成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由於不再承擔行政職能,除行政執法等特例外,事業單位也不再參公管理。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也一樣,按照事企分開的原則,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今後也不再成立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所承擔的服務職能,將由社會服務代替,或者由市場承擔,以政府購買服務代替。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裡面的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會隨職能分流到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其他自收自支人員,或者合同管理人員,則會隨企改制,或者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剝離生產經營職能,按照職能相近的原則,將其保留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到其它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公益服務職能整合。而生產經營職能剝離後改企,合同制人員也隨同改制,或者自主擇業。

改革後,事業單位將以公益服務為主要職責,不再承擔行政類和生產經營類職能,逐步推行「全員聘用制」管理,徹底實現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確保機構、編制、人員三「精簡」原則,實現優化服務、提質增效的改革目的。

就目前來看,除遼寧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工作於去年7月底完成外,其他省份的事業單位改革,只完成了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的改革任務,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也將於近期出台實施,參公單位及參公人員的命運到時候就有了定論。公益類事業單位將在今後半年和明年集中推進改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PSmHmwBmyVoG_1Z8Q9R.html